读四书·论语丨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2020-11-02
摘自:《论语·八佾第三·第一章》
原文: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译文:孔子谈到季孙氏说:“他用天子才能用的八佾在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都狠心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事不能狠心做出来呢?”
朱子解读:佾,音逸。季氏,鲁大夫季孙氏也。佾,舞列也,天子八、诸侯六、大夫四、士二。每佾人数,如其佾数。或曰:“每佾八人。”未详孰是。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乐,孔子言其此事尚忍为之,则何事不可忍为。或曰:“忍,容忍也。”盖深疾之之辞。范氏曰:“乐舞之数,自上而下,降杀以两而已,故两之间,不可以毫发僭差也。孔子为政,先正礼乐,则季氏之罪不容诛矣。”谢氏曰:“君子于其所不当为不敢须臾处,不忍故也。而季氏忍此矣,则虽弒父与君,亦何所惮而不为乎?”
小文解读:“礼”代表着一种修身与治国相结合的文化精神,它不仅是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的具体体现,还是治理国家的重要依据。孔子一直主张以礼治国,即利用礼乐规范君臣和官民的行为,让每个人都各安其位,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尤其是作为下属,千万不能越礼行事,否则就是对君上的不敬,就是以下犯上的僭越行为。如果任由这种僭越行为泛滥,社会秩序必将受到严重破坏,社会将陷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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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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