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诗经》中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呢?
任何一个文化的轮廓,在不同的人的眼里看来都可能是一幅不同的图景。——雅各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句,出自于《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全诗大意:鼓声惊天动地,士卒踊跃前行;国人忙于修城,我独南行出征。跟随公孙文仲,会合陈侯宋公;征途茫茫无返,我实忧心忡忡。何处终身所归?何处丧失战马?亲人何处寻尸?请于山林之下!当年生死与共,兄弟相悦相亲;慨然互执双手,誓言白头到老。可叹如今远离,孑然何能幸存?可叹人各天涯,无人再可信任。)
因为牵过你的手,从此以后到白头,往后余生都是你~
这是对这句话直白的理解。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一直以来就是一种天长地久爱情的宣言,在众多表达爱情的时刻使用。
这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以《梁祝》中“还你此生此世今世前世,双双飞过万世千生去。”相媲美。前者是普通百姓的誓言,后者是才子佳人的约定,同样地美丽,同样地忧伤。
这句话出自《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首诗是描写战争的一首诗歌,作者以自己的角度流露出真实的情感,反映了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与控诉。
关于这首诗歌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毛诗序》认为: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
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成(《诗探》)。
姚际恒则认为:是说鲁宣公十二年,宋伐陈,卫穆公为救陈而被晋所伐一事(《踌经通论》)。
不管是哪种背景,这个久成不归的征夫此时所表露出来的怨恨和思念却是真实、无可置疑的。
战争不可避免,君主之间的穷兵黩武,争权夺利,却是需要广大黎民百姓提头上阵,去亲赴一场死亡的盛宴。
诗经中的诗歌,大多简单直白,再深的情感,也是用最简明的方式叙述出来,声声的怨恨,珠玉落银盘似的清脆响亮,敲击在人的心里,生疼生疼。
在《诗经》中,不乏一些远在城边的战士的思归之歌,但这首《击我:鼓》却让人格外留意。
诗中的战士本是名普普通通的男人,耕地养家,量然清贫,但也算幸福美满。但此时,在他国的土地上,这个男子绝望地回想起过去的幸福,却好像是恍然隔日。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不知道有多羡慕那些留在城内挖土筑城的人,就算再辛苦,他们也总能够回到家中,和家人一同在夜幕来临的时候,相互依偎在一起,谈论着一天的苦与涩。而我,却只能告别亲人,将自己放逐到千里之外的死亡荒地上,在那片陌生的战场上,送别人,或者让别人送自己,去死。
最主要的让男子悲哀的一件事,还有与爱妻的别离,男子不得不带着对妻子的不舍和思念,无可奈何地继续往前走。他不敢回头,生怕失去再向前迈一步的勇气爱居爱处,爱丧其马。
男子的悲哀随着诗歌的递进,逐层加深加厚。“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者。”曾经以为,这是多么简单的约定,不过就是两个人携手共度一生。
可而今看来,却是奢侈而又奢望的约定。男子是如此地眷顾这人世,虽然百般疮痍,但却能够始终提醒他,记得曾拉着妻子的手,对她许诺,要白头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淘兮,不我信兮。”男子在战场上,凄凉地在心里默念对妻子的辜负是多么的抱歉:原谅我的失约,无法对你兑现承诺。此生,我以出征兵士的身份活着,活在生存与死亡、杀戮与血腥、挣扎与痛苦的巨大生命落差之中。这一生路尽,我不会与你说再见因为来世我会期盼,在我们爱的墓碑上,留下空白。那样,我们可以重新开始,携手共度,再不分离。
当真正明白这首诗的背景与含义,才能够理解其中的悲凉,那种对爱人的眷恋,对生命的渴望,对战争的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