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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劳动教育,要谨防精致利己主义和形式主义

2020-09-11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这对全面扎实推进劳动教育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关于“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这一部分,明确提出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这对于增强劳动教育在教育评价中的显示度,对于强化学校、个人、家庭和社会对劳动教育的重视程度非常有必要、有意义。与此同时,也引发了我的某种担心,一线教育工作者如果在实施劳动教育的过程中指导思想有问题,就可能会陷入精致利己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泥潭,把一部好经念歪。

我的担心源自于一次中外校长关于“服务学习”的对话。

很多国家在中小学都设有“服务学习”(Service Learning)的课程,强调中小学生通过参与社区的服务性劳动体现其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同时,这些国家也都把服务学习的表现作为大学录取必须考察的内容。服务学习其实就是劳动教育的内容,把服务学习纳入大学录取考察内容也是强化服务学习的有效策略。对于服务学习的重要性,中外校长都有高度的共识,其分歧在于对实施服务学习的方法路径的不同认识。

有不少中方校长问了外方校长这么一个问题:你们的服务学习是分散进行还是集中进行?是在高一的时候进行还是在高三毕业的时候进行?对于这个问题,起初外方校长不理解,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在他们看来,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和服务能力是要体现在学生日常生活中的,是一个伴随学生成长的重要内容,自然是贯穿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其实,中方校长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其潜台词实际是这样的:由于大学录取要考察服务学习的内容,所以学校肯定要实施,但是由于学生学习紧张,没有必要在平时要求他们去做太多的服务劳动,而是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去完成,满足大学录取要求就好了。

两种做法表面看起来只是实施模式的不同,其本质却是指导思想和价值追求的不同。所谓找“合适的时机”或“集中实施”,其在指导思想和价值追求上并不是真正把劳动教育看作是促进学生成长的重要手段,而是看作了满足大学录取的重要手段;看重的不是劳动教育本身的深层价值,而是劳动教育可能作为大学录取筛选工具之一的表面意义。

这种指导思想的深层内核就是精致利己主义。精致利己主义具有很强的伪装性和欺骗性。同样是实施劳动教育,当过于看重劳动教育的评价性功能和工具性的时候,追求劳动教育的“实效”就不是育人的实效,而是对于评优评先、大学录取的实效;对于劳动教育的规划设计就不是遵循教育规律的指引,而是遵循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指引;劳动教育的“知行合一”就无法达致,反而会知行分离、言行不一、假劳动真作秀,就起不到通过劳动教育培育学生感受劳动光荣,劳动创造价值,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作用。同时,精致利己主义和形式主义是一对“姐妹”,形式主义一定会伴随着精致利己主义而生。当精致利己主义在指导思想中作祟时,一定会有各种表面宣扬的形式化的内容和做法为自己“贴金”,以“形式光鲜内容虚空”满足内心功利化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较少考虑甚或忽略是否实实在在发挥了育人的功能与成效。比如,防疫期间,很多学校要求学生上传照片证明自己在家进行了家务劳动。这其实是非常形式化的一种做法,即便上传了照片,又怎能知道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在摆拍?即便上传了视频,又怎能知道学生是否只是在完成作业而并非常态参与、并非心甘情愿呢?

因此,为了更好发挥劳动教育评价对全面推进劳动教育的引导作用,防止精致利己主义和形式主义钻空子,在劳动教育评价上要做到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科学设计评价体系,以结果导向倒逼劳动教育过程的真实性。所谓“结果导向”,是指在评价体系中,要把劳动教育所预期的、必然建立在真实劳动过程基础上的结果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并采取适当的评价形式进行考察。比如,要考察学生是否养成了参与家务劳动的习惯并具备了一定的家务劳动的能力,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参与研学旅行,在行程中考察学生的自理行为、服务习惯,可以让学生自己策划一场餐食宴会亲自烹煮。如果学生能够很好地完成这些任务,就有理由相信他们在家里一定是经常参与家务劳动的,而完全没有必要让学生提供在家劳动的视频或照片。

第二,科学实施评价过程,以目标导向倒逼劳动教育过程的针对性。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检验目标是否达成。因此,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紧紧围绕劳动教育设定的目标,不能为评价而评价。目标与内容、路径、手段密切对应,特定的目标需要特定的内容支撑,而特定的内容又决定了特定的路径和手段。因此,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围绕劳动教育的目标,对劳动内容目标的支撑性、劳动形式和路径与内容的匹配性进行考察,确保环环相扣,这样,才能确保劳动教育的设计具有针对性,避免形式主义,避免内容、目标、路径的错位隔离。

第三,科学采纳评价结果,以循证导向倒逼劳动教育过程的常态性。在评优评先、毕业考查、升学考查采纳劳动教育的评价结果时,一定要“基于循证”(Evidence Based)。劳动教育评价的结论一定要有时间序列的证据支撑,避免功利性的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动劳动教育以常态化的方式进行,让学生的成长浸润在劳动过程中,让劳动成为学生学习、生活常态化的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让学生形成稳定的、持续的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和有效的、真实的劳动能力。(作者王红,系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北京教育》杂志普教版

作者:王红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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