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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台夜话|母语与第一语言

2021-07-13

(图文无关)即使会多种语言,作家也要学会放弃:一旦选中自己的第一语言,就要全力以赴,把别的语言放在次要的、参照的位置上,将它们中的能量融入自己的第一语言中,好让自己写得更富有原创性。(ICphoto/图)

也许有人还记得苏阿芒。1970年代末,他是外语界的明星,一些主要报纸都用大版篇幅报道了他的成就,说他自学成才,精通二十多种外语,还会用外语写诗。在我们这些刚刚才开始学外语的大学生的眼里,他是天人,可望不可即。后来我们班里的一位天津的女生通过家里的关系,见到苏阿芒,并成功地拜他为师。不过,虽有高师,那位同学的英语并未突飞猛进,成绩一直是中上等。有一回她对我们坦白说:“其实,苏阿芒英语说得很好,读写都可以,也能读、能写世界语。其他的外语,他只能读读,认识单词。”即使那样,对我来说,他也是神人了。现在来看,苏阿芒那种学习外语的方法是事倍功半。如今很少有人那样死记硬背地学外语了。一只手机就可以完成各种各样简单的翻译工作。语言是用的,如果不常用,学会了也会丢掉的。

后来我在美国读书,见到不少会多种语言的人。特别是来自欧洲和非洲的学生,他们有的从小就生活在不同语言的环境中。令我纳闷的是这样的“语言神人”其实很平常,并不聪明过人。读研究生时我每周在一个旧书库里做几小时工,遇到过一位犹太老妇,她常来收取各种语言的小说,说要读它们。我问她这些语言她都懂吗,她说当然懂。我又问:“你一共会多少种语言?”她说自己也不清楚。早年她家在欧洲被驱赶着到处流浪,每到一个新地方就得重新学当地的语言。她记不清去过多少地方了,也说不准学过多少种语言。比如,她家到了华沙,她就必须学波兰语,好考取教师执照。所以,她的波兰语很好。她还告诉我每天夜里她都读俄文原著小说,特别喜欢契诃夫。虽然她会无数种语言,但她一点也不出众,甚至有点不太灵光。她英语说得很好,可是讲话有些条理不清。

由于我们波士顿大学的写作坊里国际学生很多,经常能遇见会多种语言的学生。我其实还没有完全丢弃对这种人的敬意,但我的同事们却不以为然,因为更重要的是英语要写得好。经常有懂七八种语言的申请者,我们却不考虑他们。如果一位学生的英语不过关,就可能给全班拖后腿,大家会把时间不必要地花在语言上,会降低课程质量。这是为什么来自东亚的申请者很难被接收,他们的英语大多处在习得中的阶段。外国学生,除非英语已经成为他们的第一语言,或写得与美国申请者们同样好,一般没有多大竞争力,录取机会很小。不过,也有许多例外。今年我们就招了一个亚美尼亚的学生。他还不到二十八岁,会九种语言。由于在伦敦读书工作,他的英文很优秀,他有的作品是用俄文写的。即使这样,将来他能不能成为作家,仍不好说。但我们相信他起码会成为优秀的学者,我们写作坊可以为他提供在美国的起点。如果写不出名堂,将来他可以去读比较文学或比较宗教之类的博士。

母语和第一语言是两回事。母语指的是人出生后进入的那个语言环境,而第一语言是在生活中总在使用、成为自己最得心应手的那个语言。一个孩子五岁前可能一直在说汉语,但五岁后家里搬到另一个语言环境,那里日常不用汉语,这孩子就不得不学用当地语言,久而久之,汉语就被外语取代了,成了他的第二语言,甚至第三语言。这是人类迁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状况。

在这个言语变换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常现象。西格莉德·纽奈茨的《上帝呼吸中的羽毛》一书中有一个张姓的混血移民,张先生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巴拿马人。由于在上海、科隆、纽约各地之间成长和迁居,无论到哪里他都是外来者,都没有完全融入该地的语言环境中,他最终成为没有第一语言的人,不会读,也不会写,完全生活在各种语言的空隙间。虽然上海方言是他的母语,但他并不能读汉语。由于没有第一语言,他甚至在自己的家里都找不到位置,不能与妻子和女儿们交流,成为沉默的人。

几年前我有一位学生,母语是印地语,但她在德国长大,母亲是德国人,所以德语成为她的第一语言。后来她来到美国用英语写作,又渐渐把英语变成了她的第一语言。她写得很好,在印度出了一部英文的长篇,但无论怎样努力,也进入不了欧美市场。近几年她又转用德语写作,再从以前的第一语言开始。由于会多种外语,她比别人有更多的语言选择,当然这也与她现在住在柏林而且丈夫是德国人有关。不过我常想,如果没有多少选择,不得不在一种语言中寻找自己的存在,她会不会写得更好呢?一般来说,把一种外语变成自己的第一语言的努力是艰苦漫长的过程,甚至是痛苦的。用纳巴科夫的话说是他“个人的悲剧”,因为失去了挥洒自如的自然状态,无论怎样努力,难免消除雕琢的痕迹。他说自己的英文没有俄文中那种“水气”(moisture)。我想应该是指语言中那些毛茸茸的细小的原生成分,这是难以学来的。显然,纳氏获取第一语言是以牺牲母语为前提的。

作家的第一语言比普通移民的第一语言要复杂些,特别是当第一语言不是他的母语时,必须习而得之。当作家选择另一种语言,他必须设想自己在该语言中的位置。作为外来者,他不光是要讲好故事,表达情致和思想,谋求生存,更重要的是要在自己使用的语言上留下印记,就是说要成为独特的风格家。他不应该力求写得跟母语作家们一样好,而是要写得别致,与众不同。这种独树一帜的目标的确很难企及,但世界上有意义的事都是艰难的。难度往往寓意着高度。

对大多数国人来说,母语就是第一语言,所以每当有人问我怎样才能用英语成功地写作,我总是说应该用第一语言写作,否则劳动量太大,很难承受。再者,成功是渺茫虚幻的,一开始就应该有失败的心理准备。我常用盖房子来比喻:别人盖房子,买来一车车的砖瓦,直接就用上了,而你不得不连一砖一瓦都得从头做起,有时连一根钉子都得自己做,因为要做的跟别人不一样,你必须得从细小的部分做起。这样的写作需要极强的耐心,而且结果怎样,根本无法预测。每一次努力都可能无功而终。然而这样的劳动,能锤炼出你坚韧的耐心,如果幸运,也能使你的才华持久扩展。

对作家来说,重要的是在一种语言中找到并赢得存在的位置。懂多种语言没有多大意义,并不能让自己写得更好,更富有创造性。即使会多种语言,作家也要学会放弃:一旦选中自己的第一语言,就要全力以赴,把别的语言放在次要的、参照的位置上,将它们中的能量融入自己的第一语言中,好让自己写得更富有原创性。只有这样才能丰富自己的第一语言,创造出自己的风格。而且一定要持之以恒——人生短暂,不能变来变去,要一条路走到黑。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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