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通才,曾任教清华和哈佛,以2篇奇文打脸汉字拉丁化
(说历史的女人——第1349期)
民国时期不仅出了不少大师,而且还出通才,比如梁启超,他不仅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改革家,还是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教育家等;比如学贯中西的辜鸿铭,精通9国语言,能用德语背诵艰涩难懂的《浮士德》;比如精通文史的物理学家钱伟长;比如数学家诗人苏步青等。但要说民国第一通才,恐怕非此人莫属。他曾任教于中国和美国最顶尖的大学清华和哈佛,精通数学、物理、哲学、音乐等多门学科,还是语言大师,精通7国语言和33种方言,并且曾以两篇奇文打脸中国汉字拉丁化,简直史上最牛通才!欲知此人是谁,有何惊世传奇,本期解读。
(一)语言天才
此人名赵元任,字宣仲,又字宜重,原籍江苏武进(今常州),1892年生于天津。他是清朝著名诗人赵翼的后代。赵元任首先是个语言天分极高的人,简直天才般的存在。要知道中国地域辽阔,民族繁多,在普通话没有普及之前,各地方言五花八门,你一离开家乡到外地,会被许多方言所困,即便走不多远,也会遇到语言上的交流障碍。
比如一个简单的“水”字,普通话读“shui”,而比较易懂的方言河南话读“shei”,二者似乎相差不大;但你到与河南一河之隔的山西去,那里的人便说成“fu”了,并且把“水”的音延伸开来,像“树”“睡”“暑”“薯”“舒”等字皆读音为“fu”。在山西民间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我在大fu下避fu,喝点凉fu,吃点红fu,再fu个小觉,你说fu服不fu服!”即便山西的邻居河南人刚到山西听到这句话,也会也一脸懵逼:这是哪国口音?其实很简单,翻译成普通话就是:我在大“树”下避“暑”,喝点凉“水”,吃点红“薯”,再“睡”个小觉,你说“舒”服不“舒”服!呵呵。
所以一般人一见到方言就犯晕,但咱们今天的主人公赵元任除外,此君最擅长方言,能流利说出全国33种方言,每到一个地方就可以瞬间学会当地土话,而且永远不忘。
赵元任的祖父曾在北方做官,他小时候随家人在北京、河北保定等地居住期间,就从保姆那里学会了北京话和保定话。5岁时他回到家乡江苏常州,家里为他请了一位当地的家庭老师,他又学会了用常州方言背诵四书五经。后来,又从大姨妈那儿学会了常熟话,从伯母那儿学会了福州话。
小赵就一天才,他14岁上小学(之前在家读书),15岁便考入南京江南高等学堂。当时全校只有3名学生是南京人,他便向这3个同学学会了地道的南京话。有一次,他同几位客人同桌就餐,这些客人恰好来自四面八方,赵元任居然能用8种方言与同桌人交谈,牛得不行。
1920年,英国哲学家罗素来华巡回讲演,赵元任当翻译。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当地的方言来翻译。他去长沙的途中向湖南人学长沙话,等到了长沙,已经能用长沙话给罗素翻译了。讲演结束后,竟有湖南人跑来和他攀老乡关系。
赵元任不仅中国方言会的多,而且还擅长外语,他至少精通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等7国语言,而且外语说得照样很地道。
赵元任在世界许多地方,当地人都认他做“老乡”。二战后,他到法国参加会议。在巴黎车站,他对行李员讲巴黎土语,对方听了,以为他是土生土长的巴黎人,于是感叹:“你回来了啊,现在可不如从前了,巴黎穷了。”
后来,他到德国柏林,用带柏林口音的德语和当地人聊天。邻居一位老人对他说:“上帝保佑,你躲过了这场灾难(指世界大战),终于平平安安地回来了!”
(二)让胡适佩服的“天下第一”通才
赵元任的语言能力厉害吧,不过起初这可不是他的专业,他开始是搞数学的。1910年7月,18岁的赵元任参加庚子赔款留美考试,考了个第二名,要知道当时大名鼎鼎的天才胡适才考了第55名。他到美国进入著名的康奈尔大学数学系,主攻数学。同时还选修了物理学、机械学、逻辑学、哲学、语言学和音乐等课程。
在康奈尔,赵元任的数学成绩好的不得了,曾获得过两个100分,一个98分,还保持了多年该校各科平均成绩的最高记录。四年后,他获得了康奈尔数学学士学位。
对于一个天才来说,这岂能满足?第二年,1915年,赵元任又入哈佛大学,这次他又主修哲学,并继续选修音乐等课程。小赵也太厉害了点,仅需3年,他便直接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然后呢?赵大才子又受母校康奈尔大学邀请,直接去康大任教了。教什么呢?并非是他取得学位的数学和哲学,而是物理学!牛吧,天才就这么任性。
赵元任在美国呆了10年,1920年回国。此时28岁的他志高意满,标准一大牌“海归”,自然成了香饽饽,各单位争着要。比如北京大学,他的铁哥们胡适已经在那儿任教了3年,此时也向他抛出橄榄枝:来吧,老赵,咱哥俩一起把北大顶起来!
胡适此时已经牛得不得了,几乎跟鲁迅齐名,乃中国新文化运动之旗手。但他却对赵元任佩服之至,他曾如此评价赵元任:“每于人评论留美人物,辄推常州赵君元任为第一,其人深思好学,心细密而行笃实,和蔼可亲,以学以行,两无其俦”。在胡适心中,你老赵是天下第一,我老胡自愧不如也。
有胡大先生或者胡适兄弟出面邀请,搁一般人早屁颠屁颠来北大了。北大可不是谁想进就进的。但老赵却对北大不买账,要去就去最好的地方,他看中的是清华,清华才是中国第一。
到清华教什么课呢?那里人才成堆,啥教授都不缺。本来说让赵元任去教数学,这是他的老本行了;结果到那以后,又让他教英语;随后又让他教历史和哲学;最后呢?令人想不到的是,又让他教物理和心理学。教什么课都无所谓,老赵就一全才,任何一门都能搞定。反正这人年轻,还不到30岁,精力充沛,不用白不用。老赵也是一大好人,教什么课都没意见。
这时,赵元任出风头的机会来了。英国大哲学家罗素来中国讲学。清华大学领导看赵元任英语好,就派他给罗素当翻译。这又发挥了他的特长。他不但英语超好,而且方言过硬,他陪同罗素在全国各地讲学,到哪里,他都能把罗素的英语翻译成当地方言,这使这位外国哲学家在中国的讲学达到极好的效果。
给罗素当翻译,也让赵元任解决了一个难题。之前由于自己每一科都很优秀,把赵元任弄得很苦恼,自己这辈子究竟该专攻哪一门学科啊?总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吧?自从当翻译取得极大成功之后,这个问题便解决了。好,以后就专攻语言学吧。方向一定,事就好办了。数年之后,赵元任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
另外,赵元任还有一个称号,就是中国现代音乐学先驱。因为赵元任除了对语言有天才外,对音乐也有很高天赋。他的父亲赵衡年就很擅长吹笛;母亲冯莱荪也是个才女,那是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尤其擅长昆曲。所以赵元任一出生就带着音乐细胞的。
尽管赵元任主打语言学,业余搞音乐,但也弄出了极高的境界,被誉为中国的舒伯特。有一首歌《教我如何不想他》听说过吧?这就是赵元任的作曲。这首歌的歌词是大学者刘半农写的,原作名叫《教我如何不想她》。其中的“她”字,就是刘半农发明的,为了这个字,他还被当时争取女权的女同志们痛骂了一顿,但“她”字还是流传了下来。不过当时的赵元任看到这个标题时,把“她”改成了“他”字。他意思是,用“她”字似乎只代表爱情,而用“他”意思就广了。结果他一改,一谱曲,这首歌立马火了,到今天还被奉为经典。
除了这首歌外,赵元任还有不少原创音乐(或者歌曲)问世。比如《海韵》(徐志摩作词)、《劳动歌》、《卖布谣》、《听雨》、《也是微云》、《西洋镜歌》、《老天爷》、《厦门大学校歌》《云南大学校歌》《东北大学校歌》以及儿童歌曲《手脑相长歌》、《儿童工歌》等,都很经典。其中《老天爷》这首歌先在美国打响,又传到中国,引起极大轰动。
(三)清华四大导师之一
赵元任还有个很大的名号,就是清华四大导师之一。这个名号含金量如何,得看其他三人的名号如何。其他三位是: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这可是三个国学大师!梁启超就是一通才,不算戊戌变法那件“成名作”,他仅文学作品就发表了1400万字,顶两个鲁迅,而他和鲁迅均活了56岁;王国维也很牛,研究中国古典诗词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望其项背;陈寅恪就更厉害了,那是中国近代第一学者,甚至其学问被誉为“三百年来第一人”,梁启超说他自己的所有作品加起来都不如陈寅恪的数百字有价值。其实清华大学的校训就是梁启超和陈寅恪合作搞的。总之这三位都是大师中的大师;以此类推,赵元任当然也是大师中的大师了。
而同这三位大师并称时的赵元任才33岁,是四导师中最年轻的。当时他在清华任的课也很多,比如数学、物理、中国音韵学、普通语言学、中国现代方言、中国乐谱乐调和西洋音乐欣赏等课程。
不过赵元任年纪轻轻就成为四大导师之一也是有背景的。当然不是靠关系,“关系”跟学问没有任何关系。他在这之前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任教。这就厉害了,哈佛可是世界第一。
赵元任是在29岁去的哈佛。他当年在哈佛取得博士学位时是26岁,三年后便回来当老师,就这么任性。他在哈佛主要讲两门课,即哲学和中国语言学。他可不是混工资来的,他的讲学水平很高。当他在33岁离开哈佛时,哈佛93岁的老教授霍金对赵元任的妻子说:“元任是我所知道的人当中哲学最有希望的!”
所以当他再回清华时便“导师”加身了。此时的清华可谓大师云集,除了这四位以外,还有叶企孙、刘半农、钱玄同、林语堂等。还有一个也很有名,就是暗恋了林徽因一辈子的大哲学家金岳霖。老金当时还是赵元任引进到清华的,他在清华教逻辑学。
(四)两篇奇文打脸中国汉字拉丁化
一代奇才赵元任一生在多门学科中都有不凡建树,有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音乐家等几顶帽子,但他最后以“中国语言之父”封顶,也确实不是浪得虚名。像中国现代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朱德熙、吕叔湘等都是他的学生。
赵元任的耳朵能辨别各种细微的语音差别,他是中国第一位用科学方法作方言和方音调查的学者。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期间,他曾亲自考察和研究过吴语等近60种方言,他还为商务印书馆灌制留声片,以推广“国语”(即普通话)。
1927年春天,赵元任曾到苏南、浙江调查吴语。他经常是一天跑两三个地方,边调查边记录,找不到旅馆就住在农民家里。一次,他和助手夜间由无锡赶火车去苏州,只买到四等的硬座车票。由于身体太疲乏,上车后他便躺在座上呼呼地睡着了。等醒来时,满车漆黑,往外一看,才知道前面几节车厢已开走,把这节四等车厢甩下了。助手问他怎么办?他说:“现在反正也找不到旅馆,就在车上睡到天亮吧!”
在那次调查吴语的行动中,他不辞劳苦,经镇江、丹阳、无锡,每站下车,再乘小火轮到宜兴、溧阳,又转回到无锡等地,冒着严寒,辗转往复,深入群众,记录了大量的当地方言。3个月后,回到北京,他把调查的材料写成一本《现代吴语研究》。在出版此书时,语音符号采用国际音标,印刷厂没有字模,他和助手就自己用手写,画成表格影印,每天工作在10小时以上。此君干起活来,也是不要命的。
赵元任在现代汉语的语音研究上有开创性的贡献。比如他提出了“字调”的概念,即后来的“声调”。
赵元任在语言上有“鬼才”之称,他掌握语言的能力非常惊人,他能迅速地穿透一种语言的声韵调系统,总结出一种方言乃至一种外语的规律。他曾表演过一次口技“全国旅行”:从北京沿京汉路南下,经河北到山西、陕西,出潼关,由河南入两湖、四川、云贵,再从两广绕江西、福建到江苏、浙江、安徽,由山东过渤海湾入东三省,最后入山海关返京。这趟“旅行”,他一口气说了近一个小时,“走”遍大半个中国,每“到”一地,便用当地方言土话,介绍名胜古迹和土特产,令人大饱耳福,比如今说相声中的模仿秀牛多了。
赵元任在语言学上还有一个重大贡献,就是他曾用两篇奇文挽救了汉语,打脸汉字的拉丁化。
在新文化运动时,有不少专家(包括鲁迅、钱玄同在内)都提出这样一个论断:汉字太繁杂,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他们建议废除汉字,就是将汉字拉丁化,把方块字改成字母文字,以便普及文化,消除文盲。如果这个方案真的实施了,现在就没有真正的汉语了。当大家为这种想法鼓吹时,赵元任站了出来,他用两篇奇文对这种论调直接打脸。
其中第一篇名为《施氏食狮史》:“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施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施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施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施氏始试食十狮尸。食时,始识十狮尸,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此文通篇只有“shi”一个音,写出来,认真读,人人可懂,他的意思是:“石头屋子里有一个诗人姓施,喜欢狮子,发誓要吃掉十头狮子。这位先生经常去市场寻找狮子。这一天十点钟的时候他到了市场,正好有十头大狮子也到了市场。于是,施先生注视着这十头狮子,凭借着自己的十把石头弓箭,把这十头狮子杀死了。施先生扛起狮子的尸体走回石头屋子。石头屋子很潮湿,先生让仆人擦拭石头屋子。擦好以后,先生开始尝试吃这十头狮子的尸体。当他吃的时候,才识破这十头狮尸,并非真的狮尸,而是十头用石头做的狮子的尸体。施先生这才意识到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便尝试解释这件事情。”
但如果上文只用嘴说,那就任何人也听不懂了,简直天书,即便像张忠祥、王刚这样的“国嘴”朗诵出来,估计大家也听不懂。赵元任此文有力地证明了拉丁文字即字母文字的极大缺陷,你把这篇文章用字母拼出来试试看,有没有人能懂?而表意的汉字则显出了极大的优越性。
他写的第二篇奇文是《季姬击鸡记》,全文如下:
季姬寂,集鸡,鸡即棘鸡。棘鸡饥叽,季姬及箕稷济鸡。鸡既济,跻姬笈,季姬忌,急咭鸡,鸡急,继圾几,季姬急,即籍箕击鸡,箕疾击几伎,伎即齑,鸡叽集几基,季姬急极屐击鸡,鸡既殛,季姬激,即记《季姬击鸡记》。
此文也是通篇文字只一个读音“ji”,如果用字母文字,则完全成为天书。用白话文写出来就是:
姑娘季姬感到寂寞,弄了一些鸡来养,是那种出自荆棘丛中的野鸡。野鸡饿了唧唧叫,季姬就拿竹箕中的小米喂它们。鸡吃饱了,跳到季姬的书箱上,季姬怕脏,忙赶鸡,鸡吓急了,就接着跳到桌子上。季姬更着急了,就拿竹箕当赶鸡的工具,投击野鸡。竹箕的投速虽很快,却打中了几桌上的陶伎俑,那陶伎俑掉到地下,竟粉碎了。季姬睁眼一瞧,鸡躲在几桌下乱叫,季姬一怒之下,脱下木屐来打鸡,把鸡打死了。想着养鸡的经过,季姬激动起来,就写了这篇《季姬击鸡记》。
赵元任这两篇奇文无疑向汉字拉丁论打了两记响亮的耳光,从此这种论调也就渐渐消失了。仅从这两篇奇文就可以看出,赵元任先生之大才简直世上独有,古今无双!
(文/说历史的女人·花无去)
参考资料:《赵元任传》《赵元任作品集》《旷世奇才赵元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