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法的“气韵”与“意境”
“气韵”或者说气韵生动,历来为我国艺术理论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揭示艺术本质的一个完整概念,它包含有畅达的气息,浓郁的诗情与和谐的律动等等含义。
它是一切艺术所应遵循的不二法门,它弥漫在中国思想史和文艺理论中,并深深凝注为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
气韵也是书法艺术生命线和主要特征,是书法家与欣赏者必须理解的一个更深的层次,它是书法家作品欣赏者相结合的产物。
有人将“气”与“韵”分开解释,认为表现在书法中的“气”代表气力,是刚性美。“韵”代表韵味,是柔性美,这不符合中国美学思想和艺术实践。
气韵指的是这个艺术的普遍规律,刚柔则指的是艺术风格,不能将艺术的原理与艺术的审美特征混为一谈,为了方便说明把这个问题我们将“气”与“韵”分开来谈,“气”是我们先人认识世界最高的观念,“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苍茫宇宙从宏观到微观,从具象到抽象,从客观到主观,从生理到心理,天体、万物、心灵、艺术都以气为其本源。
它贯穿在书法家的心中,从而在创作作品中方能具有与宇宙相通的混融之气,古人有“一笔书”,这并非是指一一篇作品要一笔下来,而是指笔与笔之间虽然不相连,但是它的意连在一起这样才会有充满了运动的像八卦一样的回旋的气,“韵”是指旋律韵律是主体通过书法创作欣赏对线条的一种有节奏的,无论是风格钢还是柔,都应该表现出这种鲜明的节奏和韵律。
怎样理解书法中的意境?
境界,说的是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在评论文学,尤其是诗词中提出的一个新的美学标准。他说:“境界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 他所提到物境与心境,借用到书法上可化作为意境。“意” 者主体人的心境也。境,是书法所显示出的情绪、格调,如雄强、豪放、奔放、旷达,端庄,沉着,奇古等。这些属于书法这一客观存在的“境”,已经不同于王国威那种客观景物中的境了。它本身就是客观主观产物结合的产物,这是由书法艺术独特的美学特征所决定的,不能把书法中的“境”误读为客观的实景。书法,没有再现客观世界的任务,也没有这种本领。
书法是一种高度弘扬主体精神的艺术。人们欣赏它是由于欣赏者的心境去感应书法艺术体现出来的种种情景,这种情境会将人们带入一个更高的现实中去,就是精神境界,艺术的境界,美的境界。人们的心理由此得到升华,人格得到高雅,审美经验进一步深化。
书法艺术中的有我,无我之境是指艺术创作与欣赏的审美心理痕迹与感知,有我的书法作品主观色彩非常浓厚,就是临摹古代作品也表现出了鲜明的个性特征。何绍基临摹汉碑,除了保持原碑的意味之外,全是个人艺术审美心理的发挥,“无我”, 虽然没有明显的主观色彩,但是可能更为含蓄,它的感染力并不亚于有我之作。
“意境”可望不可求,他是书法家的整个气质素养的自然流露,是书法艺术重要的审美范畴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