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温情契约”温暖更多孤寡老人
近日,一则“上海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这位老人在妻儿离世后一直独居,素昧平生的水果摊主小游常常施以援手。两年前,老人邀请小游一家搬进自己家中共同生活,双方虽无血缘关系却感情深厚,不是家人胜似家人。老人自愿赠送房产,以此表达自己真诚的感激。
新闻中有个细节值得关注:2019年,老人指定小游成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并办理了公证。意定监护制度好似一道温情契约,将没有血缘关系的双方以另一种方式紧紧连接在一起。之所以被称为“意定”,是因为这一制度允许成年人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己选定临终监护人,接受委托的监护人将在前者丧失行为能力后,处理其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以及死亡丧葬等事宜,简言之,便是“托付余生”。除了近亲属,意定监护制度还允许邻居、朋友、公益组织等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
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5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无配偶、子女的空巢老人。而这样一种托付财产、托付余生的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所接受。2017年,南京一位九旬老人指定朋友为意定监护人,代替自己处理所有财产;同年,山西一位老人与邻居达成意定监护协议,两家人多年往来交情很深。对这些老人而言,拥有这样一份温情契约,意味着余生不必再为老无所依的苦境而煎熬;而对许多像小游一样,没有血缘关系却切实承担着监护工作的“陌生人”而言,这份契约也使他们能够以“家人”之名,送老人走完最后一程。
自2017年10月成年人意定监护被写入《民法总则》以来,我国已有部分地市开展此项司法活动,然而对很多人来说,这一法律名词依旧陌生而遥远。正因此,我们期待这样一份温情契约能够走进更多孤寡老人的生活,让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也让更多无法拥有血缘关系的特殊家庭能够拥有另一种美好的连结。 安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