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行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
本报讯 推动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让基层有权有人有钱办事,是我省“三整合”改革核心要义。苏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以更大力度增强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据苏州市委编办10月22日统计,该市992人因属地管理而下沉。
苏州市委编办新闻发言人徐威说,简单而言,属地管理就是把服务镇、街道的条线机构交给镇、街道管理,增强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根据“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和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的改革精神,苏州市相城区、吴江区、太仓市今年先后将交通、水务、动物防疫等3个领域的基层站所划转至镇、街道。10月中旬,苏州市又出台意见进一步稳妥有序地推进属地管理,要求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领域今年底落实到位。
苏州三个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在编人员增加28名,增幅达19%。镇党委书记肖军说,按需调配人力的空间更大,有利于全镇工作开展。例如黑臭河道治理,过去驻镇水务站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现在镇是运动员,区级水务部门是裁判员,可以更好地保障治理效果。
苏州市明确要求,推行市(区)部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要划转相应编制和人员,由基层统筹使用和管理;按照“费随事走”原则,按规定程序划转相关资产、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基层事情有钱办;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赋予基层党委政府指挥协调、人事建议、考核管理等多项权限,强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制度机制。
为基层扩权赋能的同时,苏州也注重为基层减负松绑,制定市(区)、镇街两级“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划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之间的权责边界,避免上级部门“任性”加压。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