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执法局运用“第一种形态”成常态防微杜渐抓作风促廉洁

2020-09-07

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红谷滩区执法局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的“常”和“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履职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区执法局在深化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谈话提醒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祛除干部“亚健康”状态,让纪律约束进一步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针对第一种形态在实际运用中还普遍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运用深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红谷滩区执法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一些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区别对待,采取恰当方式,力争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我们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充分用好履责约谈等措施,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同时探索监察向基层中队延伸的工作新方法,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将‘四必谈’工作覆盖到全体执法队员。通过有原则、近距离地接触了解干部,真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区执法局副局长胡剑峰介绍,运用零距离谈话、面对面交心谈心等日常监督手段,在“常、细、实”上做足功课、下足功夫,对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早打“预防针”。

 针对基层中队存在的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尤其是涉及建筑垃圾、规划建设等重要高风险岗位,综合借助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信访举报以及监督检查等手段,全面收集了解问题线索具体情况,全方位了解被谈话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内容和方案。通过谈话前的综合分析,明确谈什么、怎么谈,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泛泛而谈”。截至今年8月,区执法局共约谈27人(次),开展家访监督2次,下发工作建议函10份,督查督办19次。通过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执法人员履责率显著提升、案件投诉率持续下降,法纪监督效果大幅增强,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管就是厚爱。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第一种形态的广泛运用,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也让多数干部能够轻装上阵。”红谷滩区执法局负责人马千平表示,要持续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在空间上,从工作岗位拓宽到生活圈;在时间上,从“八小时内”拓宽到“八小时外”,确保“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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