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统筹谋划 破浪前行
法治中国建设艰辛壮阔,公平正义始终是人民公安孜孜不懈的执著追求。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下,全国公安机关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执法规范化建设破浪前行,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全部完成,执法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公安队伍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统筹谋划建章立制,筑牢执法规范制度根基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扎实推进,离不开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离不开公安部党委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标志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崭新阶段;
2019年5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2019年12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引领全国公安机关开启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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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项顶层设计,一次次部署动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脚步坚持不懈、扎实深沉。
作为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执法制度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权力运行扎起了牢固的制度篱笆,也为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方面,公安部积极配合推动立法机关制定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在完善公安执法标准方面,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制定和不断扩充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
在细化类案执法指引方面,公安部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等重点工作,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此外,公安部致力于科学建章立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全面梳理公安立法需求,积极推动完善公安立法。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立法工作,为法治公安夯实垒土,建章立制,为执法规范筑牢基石。
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盼,为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改革,是时代发展进步的永恒旋律;规范,是执法权力运行的行为标尺。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
——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有效提升办案质量。目前,全国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
——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
——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
科学建设创新驱动,打造安全规范执法环境
“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多次强调,要在建设法治公安、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见成效。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硬件倒逼软件,以环境塑造行为,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升级之“精”,执法信息化建设之“强”,为民提供服务之“优”,亮点纷呈。
亮点一: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
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制定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
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制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建立依法、科学管理涉案财物的长效机制。
亮点二: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
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等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
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积极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等,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亮点三: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强化培训战训结合,提升法治素养执法水平
创新推行执法质量“亮剑台”活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选聘业务骨干组成评委组,每月评选最优、最差卷宗,以公开“亮优晒丑”促民警执法能力提升;
妙用学法培训,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积极打造精品工程,推出靶向培训机制,为执法规范化建设送去源源不断的清泉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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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推广,在全国示范,一个个强化培训举措凝聚智慧力量,一个个经验总结从“盆景”巧变“风景”。
从2019年10月开始,公安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于近日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将符合创建标准的6个市级公安机关,67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110个基层所队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作为守护安全、打击犯罪的执法力量,只有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规范才能切实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抓住执法能力建设这一根本,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促进民警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
——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等形式,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通过持续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等举措,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
——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公安部始终重视考试制度建设、学习培训、命题质量、考风考纪和结果运用,逐步实现考试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对执法公正的追求,永远是公安机关不懈的奋斗目标。全国公安机关将始终牢记职责使命,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孝金波、邬春阳)
公安部法制局供图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