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地摊经济”!江西适度放开占道经营 这些除外…

2020-08-04

近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

《关于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等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

就复商复市释放消费潜力

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等

助力经济发展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科学界定区域时限,各地应注重结合实际,在充分听取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设置临时占道区域、合理设定外摆时段、细化许可种类、规范设摊设施、明确外摆要求。在满足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环境卫生、交通通行等前提下,可利用闲置空地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如跳蚤市场、早市、传统集市、夜市等。适度放开流动商贩在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经营露天烧烤、不得占道宰杀牲畜、不得在重要的主次干道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前及校园周边摆摊设点。

通知指出,各地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取长补短,适时出台相应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经营,规范临街商铺越门经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做到桶撤地净、摊走地洁。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依法依规加大对流动商贩销售商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探索引入信用机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经营场所做好卫生防控措施加强指导督促,引导参与“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商贩和市民做好个人防疫有关事项。

通知强调,要审慎包容柔性执法,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等要对困难群众切实予以关心、关照,以维持生计。在涉及执法尺度的问题时,各地既不能“把着不放”,也不能“一放了之”,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大力倡导“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工作方法,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引发大矛盾。对轻微触法行为,原则上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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