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12条措施缓解房租压力 纾困小微企业和个体户

南昌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2020-07-22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文秀报道:7月20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8家单位近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关键词:减免房租

承租国有房屋企业和个体户免收3个月租金

在我省已出台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的基础上,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收1个月租金,确保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要求。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同时,明确申请减免房屋租金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留足3个月的政策衔接期。

关键词:财税优惠

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享税收优惠

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方面,市县政府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地方自有财力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照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金融支持

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政策红利让利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着力降低其融资成本。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资金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对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

对实际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

关键词:稳定市场

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鼓励将国有房屋直接租赁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确需转租、分租的,不得在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

在受疫情影响缴纳租金确有困难时,承租人与出租人在遵守合同协议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定租赁关系,出租人可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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