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专职社工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

2020-09-14

“各地在统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时,应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补充学前幼儿师资力量,实现全省多渠道招聘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00人……”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

  

  社区服务类企业见习岗位补贴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

  据了解,我省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对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类)招用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毕业生在社区服务领域创业

  一次性补贴5000元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其中,个人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办社区服务类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对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创业并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的,城乡社区要统筹调剂现有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尽力提供免费场所支持。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统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

  加快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把城乡社区(村)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村)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选举、招聘、管理、培训、使用、报酬、激励等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

  在村(社区)“两委”选举中,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年轻化,逐步提高候选人学历要求,为高校毕业生参选提供政策支持。各地在统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时,应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对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要拿出30%的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实现全省多渠道招聘

  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00人

  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在职数范围内进一步补充社区工作者人员缺口,增加社区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所需招录补充人员向高校毕业生倾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两教一保”的标准,大力招聘补充学前幼儿师资力量,实现全省多渠道招聘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00人。

  积极引导和鼓励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着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和疾控预防人才短板。要加强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培养使用,将其优先安排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的社区工作岗位,更好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更好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服务工作。

(来源:南昌晚报)

责任编辑:总编室
阅读
点赞
评论
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