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住建领域23条措施,聚力“六稳”“六保” 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享公租房补贴
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做好补短板、扩内需、增投资、促消费、促转型等各项工作,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住建厅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动房地产建筑产业做优做强、补齐城镇市政设施短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个方面出台了23条措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今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0月底前全面开工
我省提出,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度多层安置房项目和2018年度高层安置房项目在8月底前基本建成。严把范围和标准,摸清剩余棚户区数量,做好后续工作安排。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严把设计审查关、材料采购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做到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兜底保障工作。对所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公租房应保尽保。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确保2020年度新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月底前全面开工。推进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与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年底前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全部完成贯标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健全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完善“轮候”制度。尽快推出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等机构依法依规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措租赁住房房源,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加快推进南昌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今年开工33.16万户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2019年度26.66万户改造任务和2020年度33.16万户开工任务;对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改造。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城市体检”“完整社区”打造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促互进。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探索建立业主分摊、单位支持、财政奖补、社会参与的筹资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制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动态情况核查甄别机制,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持续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好受灾农户房屋灾后重建,对鉴定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农房实行分类施策,妥善安置。
鼓励房地产和建筑企业
全链条参与海外项目
培育房地产和建筑业龙头企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推动房地产和建筑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各地成立建筑产业联盟,推动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备制造、建材供应、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加强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企业以保函、担保等方式缴纳房屋和市政建设领域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现金保函,冲抵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
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全链条参与海外项目。
今明两年新建扩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
补齐城镇市政设施短板方面,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以项目为载体,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抓好市政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受灾地区受损的市政设施开展修复。
补公共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数据库,修订完善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公共停车设施,加快停车设施新建、改建、增设力度。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开放一批等举措,不断增加城市停车供应,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2020-2021年,力争全省新(扩)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0万个,改造4.8万个,增划路边停车泊位7.3万个,开放公共机构停车泊位7.2万个。
补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2万吨,全面启动设区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补城市防水排涝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城区内涝情况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指导各地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城市内涝点的整治。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水排涝能力。
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查找方便、管理有效、文明如厕”的目标。
落实“一城一策”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定力。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态势。保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省个贷率稳定在85%左右。
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城市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城市党委承担领导责任、城市政府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
大力促进住房消费。结合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开展“天天”看房团和线下展销活动,努力实现“月月红”“季季红”。
因城施策促进市场平稳运行。落实“一城一策”工作要求,发挥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落实上市预报、价格管控及部分城市限购、限贷和限售等调控措施。
推进公积金“房租提取”减轻职工租房压力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规范市场秩序。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清理对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和要求,全面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住房城乡建设类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次不跑”网上办,简单变更事项实行“智慧审批”自动办。2020年底实现与全国管理体系统一,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全省各市、县(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项目施工实现全过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电子化招标项目不得收取资料费、报名费。
服务群众就业。积极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推进公积金中心上线“房租提取”,减轻职工租房压力。疫情期间,科学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等限制,引导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经营,助推“地摊经济”“夜市经济”有序发展。
(来源: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