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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水平、质量全面跃升 中国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

2020-10-04

货物贸易连续3年保持全球第一大国地位,连续11年保持第一出口大国地位;2017年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2016—2019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合计达6344亿美元,稳居世界前列……

9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致辞时指出:“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世界经济开放则兴,封闭则衰。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平台建设,继续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中国将积极顺应服务贸易发展实际需要,推动多边、区域等层面服务规则协调,不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促进世界经济包容性增长。”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各项事业取得更大成就。通过推动实施一系列对外开放新举措,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对外开放无论从广度、深度、力度上都有序推进,开放水平和开放质量全面跃升,特别是通过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迈上更高的新台阶。

新业态

跨境电商成为稳外贸“强心针”、促内销“催化剂”

一键下单,消费者就能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足不出户,企业也可以将产品销往全球各个角落……

“2020年上半年,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跨境电商进出口36亿元,同比增长3倍。”近日,在“行走自贸区”网络主题活动举行福建自贸区云座谈会上,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黎发明表示,跨境电商是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发展较好的业态之一。

作为新型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其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和交易链条短等优势逆势上扬,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发挥积极作用。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其中出口增长28.7%,进口增长24.4%。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跨境电商业态不断丰富,规模快速扩大。一方面,从跨境电商业态来看,推动更多传统外贸企业实现贸易渠道的拓展;另一方面,从跨境电商规模来看,跨境电商在稳外贸、促内销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实践和成果离不开政策支持。4月7日,国务院宣布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上之前已经批准的59个,全国将有105个综试区,覆盖30个省、自治区、市,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为支持适销对路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市场,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广州海关制定十二条措施助力出口产品转内销,支持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退回国内转内销;上海鼓励电商平台提供零佣金、流量扶持、保证金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举办线下特卖展销活动等。

“跨境电商是稳外贸的强心针、促内销的催化剂,在应对疫情冲击的特殊情况下更是发挥减震器的功能。”国研新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克力认为,跨境电商平台在大数据和供应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尤其是在国际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加强、疫情影响长期化、数字化转型加速的三重叠加之下,能够帮助外贸企业更好把握内外变局和迅速洞悉市场需求,搭建出口转内销的渠道。与此同时,利用跨境电商平台以及直播带货、社群电商等电商新业态,可以让商业营销从人找货变为货找人,物美价优的出口商品得以快速打开国内市场,有效促进消费回暖。

新格局

从一枝独秀到“1+3+7+1+6+3”开放新“雁阵”

9月21日,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至此,我国的自贸区数量增至21个。

2013年9月29日,中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浦东诞生,开启“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新探索。从一枝独秀,到“1+3+7+1+6+3”的开放新“雁阵”,中国形成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格局。同时,我国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累计与2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7个自贸协定,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整体结束谈判,推进中日韩自贸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朱克力表示,自贸区突出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强调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充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优势与区位优势,形成差异性试点格局,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东北振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产生支撑作用。自贸区正在成为各地培育新动能和加速新旧动能转换的新经济功能区,充分体现出创新促发展、差别化改革、开放新境界等三方面的新经济特质,反映了中国内外联动、充分利用好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的战略思路,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新一轮全球化的有力措施。

自贸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不仅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重要“窗口”作用,同时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制度变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诠释了中国持续推进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步伐。

此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持续深化。2016—2019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总额4.6万亿美元、占外贸比重提升至29.4%,直接投资721亿美元、占比提升至13.7%。做优做精重大项目,一批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落地生根,促进互联互通和当地经济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明显增强。

新环境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 国内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连续4年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条目压缩幅度逾64.5%,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相继落地;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清理与其不符的法规文件408部……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从2018年的第78位跃升至2020年的第31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的前10个经济体之列。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了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不再实行审批、备案管理,实行“非禁即入”,同时建立与更高开放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报告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十分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朱克力表示,在不确定性日益增强的外部形势下,落实《外商投资法》和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强化服务保障外商重点项目力度,不断增强开放政策的执行力,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对确保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地位将起到积极作用,成为我国在新发展格局下持续扩大开放的重要保障。

在此背景下,我国对外资企业吸引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对国际要素资源形成巨大“引力场”。外资对国民经济拉动作用明显,创造了2/5的对外贸易、1/6的税收收入,带动了近1/10的城镇就业。

崔卫杰表示,“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出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推动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与此同时,2020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为未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依据。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鄢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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