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字典》为何没有凡姓必收

2020-09-05

我国人口众多,姓氏用字非常繁杂,很多汉字都有姓氏用法。《中国姓氏大辞典》和《中华姓氏源流大辞典》分别收录了两三万条的姓氏。相关统计显示,现代使用的汉族姓氏及少数民族使用的汉式姓氏有5700多个。

  姓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语文工具书都会根据编写目的、规模、特点等收录一部分姓氏义。《新华字典》作为一部小型语文字典,根据编写目的、姓氏义收录原则、规模和篇幅、查考性和实用性等等,只收录了部分汉字的姓氏义,没有凡姓必收。比如有学者指出,《百家姓》中的前四十个姓氏,《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全部立了姓氏义项,而《新华字典》只收录了“王、冯、褚、蒋、沈、华、陶、姜、柏”9个姓氏义。

  对《新华字典》中姓氏义的收录情况,很多读者产生疑惑。比如,很多常见姓氏,如“赵、钱、孙、李”为什么不收?有些姓氏也很常见,如“范、姜、刘、王”为什么却收了?有些姓氏根本不常见,甚至算得上罕见,字典为什么还要收录?另有一些姓氏比较少见,甚至是“稀有”姓氏,如“神、操”为什么又不收?2020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规范新华字典姓氏用字释义的建议”提案,建议“将该字典所有可用于姓氏的汉字按新的姓氏用字标准编排”。

  笔者作为《新华字典》的修订者之一,下面就针对上述各界读者存在的疑惑,谈一谈《新华字典》中姓氏义的收录情况和收录原则。

  编写目的

  《新华字典》1953年由新华辞书社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原版”。从1957年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新一版算起,至今已经修订出版了十几个版次。初步统计,《新华字典》目前收录的姓氏义有300多个。

  编写之初,《新华字典》就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本字典的编写目的主要是想让读者利用这本字典,对祖国语文的词汇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并且知道词汇现代化和规范化的用法,在书面上和口头上都能正确运用。”(1953年版凡例)这一编写目的的确立,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现实情况。当时,我国85%的国民都是文盲,希望识字学文化的群众迫切需要一本好用的字典。而且,辞书是贯彻和推广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非常重要而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也就是说,当初编写《新华字典》主要就是让广大群众认识、理解和正确使用祖国语文字词。以后的各个版本一直遵循这一宗旨,这一编写目的不仅明确了《新华字典》的定位,也决定了字典几十年来的基本核心内容。

  收录原则

  对于姓氏等的收录原则,《新华字典》早期版本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本字典原则上不把姓氏、地名、人名、国名、山水名等作意义注解,但是遇到专为这些名称造的字,或是遇到字的本义太冷僻,久已不用,才注为姓、地名等。”(1954年版凡例)

  《新华字典》中只有一个姓氏义项的单字,基本就属于1954年版凡例中所说的情况。如“蒋、刘、潘”等,古代都分别另有语文义,现代汉语中这些字的本义已经不用,只有或常见的是姓氏用法。

  另有部分单字,如“范、姜、沈”等,古代为姓氏专用字,字典早期版本中,这几个字也只有姓氏义。后来汉字简化整理进行同音合并,规定“范、姜、沈”分别为“範、薑、瀋”的简化字,于是后来的《新华字典》版本,只能以多义项的形式列出这类情况单字的姓氏义,但在字头后附列的繁体字前有对应的义项号说明,如:

  “范(①-④範)①……⑤姓。”表示繁体字“範”简化前只对应义项①—④,没有义项⑤的姓氏用法。

  “姜(①薑)①草本植物……②姓。”表示繁体字“薑”简化前只对应义项①,没有义项②的姓氏用法。

  “沈(①②瀋)①汁:墨~未干②沈阳,地名,在辽宁省。③姓。”表示繁体字“瀋”简化前只对应义项①②,没有义项③的姓氏用法。

  为了方便读者,1998年第9版《新华字典》在遵循早期原则的基础上,又明确了有姓氏用法的多音字,立姓氏义项的原则。

  像前面学者提到的《新华字典》收录《百家姓》前40个姓氏中的9个,“王、冯、褚、蒋、沈、华、陶、姜、柏”,都是有据可依的。“冯、褚、姜、蒋、沈”属于按照1954年规定的用字原则收录的姓氏,“王、华、陶、柏”则属于按多音原则收录的。一些读者质疑的“王”的姓氏义,就是第9版增补的。因为“王”有名词和动词两个音,是多音字,只有音有姓氏用法。

  虽然很多读者都对《新华字典》的姓氏问题比较关注,但不同读者的诉求却差异很大。如,有读者建议字典对疑难字立姓氏义;也有读者的意见正相反,建议字典删掉不常见的疑难字姓氏,增补普通姓氏;还有的读者认为“罕见”或“稀有”姓氏,字典应该收录。再有就是和人大代表的相关提案意见类似,希望字典凡姓必收。

  其实疑难字本身就存在如何界定的问题,某个字是否生疏疑难,往往因人而异。如果是疑难字,就更需要通过查检字、词典来了解其读音、意义和用法,姓氏义列出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值得商榷。

  一些读者建议增补普通姓氏的原因是“从该字典中查到了自己的普通姓氏是十分高兴的”,而在该字典中查不到自己的姓氏,“实在是令人扫兴的事”。《新华字典》的主要目的是释疑解惑,一些常见姓氏,如“赵、钱、孙、李”,即使字典列出姓氏义,被查考的概率也极小,作用不大。

  至于有读者认为应该收录“罕见”或“稀有”姓氏用字,也缺乏客观性。我国幅员广阔,很多姓氏都有地域性特点,某一区域罕见的姓氏,在其他地区可能 习以为常,很多姓氏在我国南北方分布的差异就比较明显。

  所以,《新华字典》一直以来都没有把“疑难”“常用”或“罕见”“稀有”作为姓氏义收录的依据。

  其他因素

  首先,从字典规模和篇幅来看,《新华字典》是小型语文字典,从篇幅来讲不适于对有姓氏用法的单字全部立姓氏义,否则会导致篇幅膨胀,印张增多,价格上涨,也势必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和携带负担。规模小、便于携带是《新华字典》的特色之一。

  其次,从查考性和实用性来讲,小型字典收录的姓氏义不一定越多越好,因为对于常见没有多音的姓氏,即使字典列出姓氏义,被查考的概率也极小,只是增加字典的无效信息,图占篇幅。对于姓氏义,一般情况下人们不需要通过查字典来理解和运用。如果字典能在有限的篇幅内多增加一些有效信息,会更受欢迎,更好地发挥“无声的老师”的作用。

  最后,从字典的职能和权限来说,语文字典通常情况下是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政策的执行和引导,一般不具备制定字词使用范围的权限。尤其是姓氏用字,涉及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民族、宗教、避讳等诸多因素,汉字整理中就有“姓从主人”的原则。一部小字典更是难以对姓氏的使用范围做出规定。任何一部字典都难以做到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小型字典更是如此。在普通语文辞书中查不到的内容,还可以通过大型的辞书或专门的词典等查找更多的信息。

  综上,《新华字典》对姓氏义的收录,有着明确严谨的原则和系统规范的标注,是符合广大读者查阅需求的。同时,《新华字典》在相对小的篇幅里提供了最有用的字词形、音、义信息,开本小,便于携带,定价又低,是符合广大读者消费水平的。对于个别疏漏,我们在以后的修订工作中,会更加努力完善。


责任编辑:王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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