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后,九江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这样干!
为尽快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近日九江市出台了《九江市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到,为统筹高效推进全市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市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等4个部分。
九江市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董金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孙金淼 副市长
严盛平 副市长
成员:
时小林 市政府办公室正处级督查专员
陶宇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喻子水 市发改委主任
熊颖 市教育局局长
娄琦 市工信局局长
彭雅平 市民政局局长
吴泽浔 市财政局局长
虞莉清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世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百奚 市住建局局长
万辉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江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优生 市公路局局长
曹俊良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局长
鲁卫东 市水利局局长
江少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卿 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周泽甫 市卫健委主任
曾宪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先葵 市林业局局长
余峰 市金融办主任
肖兵 市政府信息办主任
郑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洪义 市体育局局长
孙晖 市税务局局长
文庆 九江银保监分局局长
肖戎 国网九江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雷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喻子水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彭松华、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杜才军、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艾群兵、市水利局副局长叶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照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工作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做好灾后医疗防疫。(二)加快农业生产秩序恢复。(三)加快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四)加快水利设施恢复重建。(五)加快交通设施恢复重建。(六)加快能源设施恢复重建。(七)加快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八)加快公共设施恢复重建。(九)加快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十)加快市政设施恢复重建。
文件原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办字〔202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0日
九江市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今年入汛以来,特别是7月上旬,全市范围内普降暴雨和特大暴雨,全市大范围受灾,农业、交通、水利、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民房损毁严重。为尽快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科学评估、系统谋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务求实效”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系统思维, 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抗洪救灾攻坚战、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灾后医疗防疫。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灾区卫生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灾后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灾后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二)加快农业生产秩序恢复。
加快恢复重建蔬菜育苗场、果茶和林木良种苗木繁殖场、水产原良种繁育场、畜禽良种繁育场及温室大棚和网箱等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生产设施。提前谋划秋冬农业生产,按照“堤内损失堤外补、早稻损失晩稻补、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预案,千方百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做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对灾后生产急需的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给予补贴,加快农业保险理赔速度。切实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和防治。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九江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三)加快受灾企业恢复生产。
帮助企业加快损毁厂房的维修和重建,搞好设备检修和调试,加强工业园区、商贸市场的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保障,狠抓生产调度,优化服务管理,协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以大灾促调整,指导帮助受灾地区优化产业结构、企业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四)加快水利设施恢复重建。
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灌溉骨干渠道、堤防、水库、山塘、水闸、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没有排涝设施的,要迅速调集大型排水车辆及设备,及时排除田间和村庄积水,确保防汛安全和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针对防洪减灾暴露的短板弱项,按照应对超标准洪水的要求,加快长江干流崩岸、鄱阳湖防洪体系、重点易涝区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点山塘整治、防汛监测预警能力等工程谋划和建设,着力提升防洪抗灾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五)加快交通设施恢复重建。
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原则,尽快抓好受损公路、桥梁、涵洞和乡村道路的抢修、修复和养护,保证人民群众出行的基本要求。按照提档升级要求,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县道、航道、通航建筑物等交通设施修复改造,加大日常养护力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加快农村公路、林区公路与国省干线同步修复提升,确保灾区交通运输尽快恢复正常。(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六)加快能源设施恢复重建。
围绕“保用电、保用气”目标,尽快抢修抢通渍水设备、受损线路、损毁管网等设施,及时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用电、用气。加强电力设施、储气设施、天然气管网的隐患排查,进一步优化配电网规划设计,提升配电网建设改造标准,确保电网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国网九江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七)加快通信设施恢复重建。
加快受损通信基站、通信线路抢修进度,切实保障灾区群众正常通信。优化全市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做好受灾地区通信设施排查检修,尽快完成受灾地方通信设施的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及时抢修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广电网络九江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八)加快公共设施恢复重建。
加快做好受灾学校、医院、养老院的危房排查,尽快启动修复重建工作,对一时难以修复的受灾学校,要通过就近分流、调整布局、借用校舍等方式,确保秋季正常开学。抓好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设施恢复重建,尽量降低灾害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实施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着力提升灾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九)加快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全力加快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结合移民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对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农村倒损房或因灾需避让的住房,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建设, 可采取集中异地重建、村民自建等方式,统筹好倒房重建或异地搬迁,确保重灾地区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2021年春节前完成。(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十)加快市政设施恢复重建。
加紧修复完成受灾城镇道路、供水管网、水厂泵站、燃气管道等损毁基础设施,保障城镇居民出行、供水、排水、供气等生产生活需要。推进排水防涝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雨污管网、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等设施修复,进一步提升城镇防涝排涝能力和市政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灾情评估。
要迅速、全面、准确摸清灾情,加强各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分地区、分领域、分行业开展灾损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统筹做好报灾核灾工作,提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针对性、精准度。采取县乡全面普查为主和市级部分抽查为辅的方式,做实做细灾损评估工作,尽快形成灾情评估报告,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二)尽快编制重建规划。
坚持“长中短结合,大中小统筹”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抓紧编制重建规划,做到规划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近期要围绕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抓紧抢先修复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设施。中期要抓紧组织实施一批改善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恢复增长、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的灾后重建项目。远期要针对洪涝灾害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弱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短什么拉什么”的原则,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谋划和推进一批防灾减灾救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本领域、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系统提出灾后重建项目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三)强化重建要素保障。
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离不开各项要素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要素的支撑和保障,加大筹集、调配力度,确保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程保质尽早完成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在用好国家和省已下达各类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直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再争取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统筹一批现有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各级各类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要即到即转、专款专用;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压缩非必要开支,切实筹集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市财政局牵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努力筹措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市金融办牵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支持洪涝灾害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尤其是号召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等积极捐赠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市民政局牵头)。提升重建项目服务水平,对急需的工程, 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对中期、远期实施地灾后重建工程,也要开启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要摸清灾后重建和恢复工程的建材需求情况,科学组织调运,做好价格调控,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市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金寿担任组长,副市长孙金淼、严盛平任副组长,市政府正处级督查专员时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陶宇俊和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从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成员单位工作例会、任务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实施情况检查督导等制度,统筹高效推进全市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
(二)组建专项工作组。
为有效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
灾情评估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迅速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工作,形成全市灾情评估报告,于2020年8月13日前完成。
农业生产恢复组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开展农业生产恢复各项工作,确保粮食产量完成既定任务;并按照灾后重建规划编制要求,牵头研究提出农业领域灾后重建的任务、举措和项目,于2020年8月18日前完成并报送市发改委汇总(联系人:肖孝昌;联系电话:0792-8211513)。
水利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和城乡住房、能源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6个灾后重建组,分别设在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本领域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尤其是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抓紧组织做好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因灾受损设施的抢修抢通工作;根据灾后重建规划编制要求,按照“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功能性、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时序性”的原则牵头研究提出本领域灾后重建的任务、举措和项目,于2020年8月18日前完成并报送市发改委汇总。
检查督导组设在市减灾委办公室,主要对全市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督导,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进行通报或约谈,并将有关情况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各专项工作组、各任务牵头单位,每月28日前将各自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发改委汇总、梳理后通报。
(三)建立地方工作机制。
受灾严重地区要参照省、市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灾后重建规划,扎实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各项工作。其他地方要根据本地区灾情实际,建立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工作责任。
各地政府是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各地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局面。同时,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良好氛围。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