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全国人大涉港决定合理合法 美国政客有关言论实属双重标准
香港法律界多位知名人士28日表示,全国人大当天通过的涉港决定完全合宪、合法、合理。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的有关言论实属双重标准,不符合事实真相。他们强调,涉港国安立法不会损害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不会影响香港市民合法的权利和自由。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此前,蓬佩奥扬言涉港国安立法“破坏香港自治和自由”。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创会主席简松年律师表示,全国人大的这一决定遵循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体现国家切实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坚定信心。根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获得授权,将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行动。
“一些香港反对派和外国政客口中的香港自治实质是‘全面自治’‘完全自治’,与高度自治的含义完全不符。根据有关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公约,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对人权自由进行合理限制,这符合国际惯例。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涉港国安立法主要针对的是极少数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不会影响香港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简松年说。
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会长王吉显表示,美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繁多、严格的法律,但却指责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正当举措,这实质上是以双重标准看待相关议题,与事实真相完全不符。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蓬佩奥的言论是干涉中国内政,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
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强调,一些香港反对派和外国政客是故伎重施,意图以偏概全,贩卖恐慌和仇恨。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将尊重、保障人权,不会损害香港市民已经享有且受到香港基本法保障的言论、新闻、集会等自由。
多位香港法律专家认为,涉港国安立法将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提供关键支撑,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必然有维护本国国家安全的法律。任何人都不会否认,香港现有的法律不足以处理维护国家安全的事务。去年以来,香港确实存在严重的公共危险,显然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这一背景之下,需要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已成为常识。
他指出,全国人大这一决定就是为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大家没有理由对它的前景感到悲观。
香港特区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表示,“修例风波”以来,暴徒肆意堵路、纵火,扬言“港独”“自决”,反对派政客配合境外势力插手香港事务,威胁国家主权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在这样的形势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有关决定制定相关法律,将推动香港特区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责任,有利于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市民福祉。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表示,香港特区现行法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难以有效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存在不健全、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只有尽快制定并颁布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才能让执法机构更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恶行,让香港重回繁荣稳定的正轨。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傅健慈强调,每个国家都拥有制定维护本国国家安全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从国家层面推进涉港国安立法完全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相信相关法律将来能够有效打击“港独”“黑暴”及恐怖主义等行径,补充香港现有法律的不足,促进香港重振经济,市民安居乐业。他呼吁全港市民都应当和“黑暴”“揽炒”切割,团结一致支持全国人大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让香港重新再出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