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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郭媛媛:需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体系

2020-05-28

2016年新东方教室少年奸杀案,2018年12月湖南两起少年杀亲案,2019年10月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近年来,多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惩戒屡次成为舆论焦点。5月2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郭媛媛在今年两会上,带来了关于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社会体系的提案。

郭媛媛称,据检察院及中小学一线教师反映,青少年暴力行为发生年龄有提前之势。“未成年人犯罪受单亲家庭、身心障碍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单靠处罚,很难预防暴力事件发生,需要建立全社会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

郭媛媛介绍,以北京市为例,有东城古城职业高中、朝阳劲松六中、海淀寄读学校、丰台长辛店四中、门头沟永定职业学校、西城育华中学六所专门学校,承担着指导本区普通学校教师教育品行不端学生的责任,但专门学校教师日常工作已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很难承担额外工作。她建议,对家庭教育类、青少年教育类民非组织摸底调研,由政府和学校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家庭教育类民非组织发展。同时,民政部门可对相关社会组织人员的专业背景、服务社区和家庭的次数,以及辐射区域、范围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对相关组织的年检审查制度,监管其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学校绩效奖励可选指标,教育部门可组织、发动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参与社区家庭教育服务。

郭媛媛认为,社会需要完善高危学生定期评估、高危学生转介机制。“目前,轻微违法犯罪学生由普通学校转入专门学校,一般需要学校、家长、本人三方同意。但如果家长或学生本人不同意,无法及时转介到专门学校接受干预,此类学生将成为普通学校里危及其他学生的不安全因素。”郭媛媛提出,在保证转介评估意见专业性、权威性、中立性前提下,建议将第三方评估结果和教育安置意见,作为转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的主要转介依据。对于尚不满足进入专门学校条件的高危学生,可强制要求参加主题冬令营、夏令营等相关活动,对活动期间和之后表现再次评估,作为转介参考依据。

此外,郭媛媛还建议完善普通学校教师轻微违法犯罪学生教育素养培育机制,将地方性工读学校、寄读学校作为相关地区新入职教师和班主任培训基地。把轻微违法犯罪学生身心特点等相关知识、教育处置方法等作为必修课程,帮助普通学校教师关注、引导并及时制止儿童、青少年危害社会行为的可能发生。

郭媛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可利用技术手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在很多孩子手里都有手机,很多犯罪迹象都会在手机等通讯设备中有所暴露,如何在不侵犯隐私的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值得思考、研究的问题。”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鄢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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