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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中学须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2020-09-30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9月3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措施。其中要求,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须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珠三角地区学校2022年底前实现配齐目标

根据《行动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管理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学校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行动计划》要求,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须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分校区学生达到上述规模的,应独立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规划,逐步配齐专职心理教师。珠三角地区学校2022年底前实现配齐目标,粤东西北地区学校同步配备率达到60%,2022年后逐年有所增长。暂无专职心理教师的学校应指定专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兼职教师一般应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经过心理健康教育专门培训。

职称评聘和职务待遇等向心理教师倾斜

《行动计划》还要求健全心理教师激励机制。各地各学校在职称评聘、职务待遇、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心理教师倾斜。心理教师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应计入教学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落实中小学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

在心理辅导室建设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规范设置心理辅导室,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关设备设施配置。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每天均应开放心理辅导室,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明确一定时段向学生开放,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应遵守职业伦理规范。

逐步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

发现问题了怎么办?《行动计划》要求,学校应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体系,在全校教职工中普及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知识。

学校定期以家访、日常观察、心理问卷、健康体检等方式开展学生心理筛查评估,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评结果异常或重点关注学生进行实时监测和及时干预,必要时予以转介。逐步实现所有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学校应健全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制度。

《行动计划》提出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面向辖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定期约谈工作措施不力,造成恶劣后果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纳入市、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履职评价体系和文明校园创建实施细则,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内容,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李世辉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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