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中山市中小学生将开展艺术素质测评
为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近日印发了关于《中山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中山市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以“中山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与学习平台”为依托,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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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艺术素质测评对象包括中山市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按照科学性、严肃性、长期性的测评原则,重点关注学生艺术课程课堂学习和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总分为110分,其构成权重分别是基础指标40%,学业指标50%,发展指标20%,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学年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艺术素质测评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涵盖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大板块,包括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为确保测评的公平公正,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提升和审美习惯的养成,通知特别指出,学生校外参加的社会盈利性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社会艺术考级证书不能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必须以学生参加校内、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参加校级及镇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获奖情况,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为主。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学校还将按照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结合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情况,将学生的艺术测评指标成绩记入学生美育学习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