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制度优化治理 让办学活力竞相迸发
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但体制性障碍依然是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主要因素。八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破解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从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角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对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作出了系统部署。《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和思想,对于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在实践中落地,提高政府“宏观管”、学校“自主办”、各界“科学评”的水平,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强调“宏观管”,让政府精准定位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就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划船者”向“掌舵者”的转变,更好发挥政府在教育治理中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服务作用。《意见》以政府的自我革命为前提,明晰政府、学校权责边界,创新政府治理机制,在制度上实现了两方面突破:
一是放权到位,再造政校权责体系。改革之难,难在对自身利益的触及。《意见》可贵之处在于坚持刀刃向内,从政府自身改起。新的政校权责体系的建立,不仅是制度上的重大突破,而且极具实践价值。2014年,青岛市在全国较早制定下发了学校权限清单,将副校长聘任、教师选聘等4方面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2017年在全国率先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依法界定政校权责,固化简政放权改革成果,让政府部门腾出手来抓大事,同时有力保障了学校法人主体地位的落实。《意见》从教育教学、人事工作、经费管理方面全面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让政府和学校“各司其职”,对于激发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是放管结合,再造政府监管机制。放权是推进教育治理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前提和关键,但不能一放了之。《意见》可贵之处还在于,不仅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关系,同时从选优配强校长、加强条件保障、统筹社会资源三个维度,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推动了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角色由管理向监管、服务、保障转变,为广大校长安心办学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意见》突出“自主办”,让学校特色发展
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基本单元。办学自主权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校长、教师和学生身上,才能真正实现改革的意义和价值。《意见》坚持放权接权同步设计,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多元特色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聚焦“育人”根本任务落实。推动制度创新、改革成效回归“育人”本源,落实到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特别是明确了学校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五自主”原则,鼓励教师大胆创新,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并在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方面提出系列措施。
二是聚焦“内部”约束机制形成。学校内部各治理主体的理顺和协同,核心是权力的再分配和规范运行。近几年,青岛一直致力于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和以正面、负面清单为重点的学校清单管理机制,努力破解“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难题。《意见》将“完善内部治理”作为健全办学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围绕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规范落实,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以及教代会、家委会等发挥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将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持续性保障。
三、《意见》注重“科学评”,让办学符合规律
评价是教育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的管理和办学行为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意见》把激发学校内生动力作为基本点,在教育科学评价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一是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实行办学质量科学评价。《意见》强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关,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并明确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对于引导中小学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倾向,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二是以校内激励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教育家型的校长和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中坚力量,特别是校长责任重大,是激发办学活力、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意见》围绕“强化校内激励作用”,打出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组合拳”,同时从校长选优配强、学校文化引领、优质学校带动等方面强化支撑,共同的政策指向就是推动教育家的成长,有利于营造尊重学校、尊重校长、尊重教师的健康生态,激活教育主体的创造性。
《意见》的出台,为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完善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具体任务,具有很高的政策含金量。作为基层教育主管部门,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改革办法、法治思维抓好《意见》落实,持续转变理念,层层让渡权力,让学校自主发展的活力、社会多元参与的热情充分激发,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青岛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鹏照)
作者:刘鹏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