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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5条措施发力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2020-09-27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连续两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转出教师系列、停撤不适应社会需求专业、强力推进高校课程教考分离、坚决取消毕业前“清考”……辽宁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拉开了辽宁省本科教学改革新的序幕。副省长王明玉在9月25日召开的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着重强调,这场覆盖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的改革,关系辽宁未来高校发展,要“玩真的,干实的。”

作为推动辽宁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增强服务振兴发展能力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通过加强思政教育、强化育人为本,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过程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强化绩效考核等15条改革措施,全面提升全省本科教育教学,全力打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战。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2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面向全体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思政课程建设思路创优、师资创优、教材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环境创优,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将课程思政贯穿于教育教学各环节。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将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纳入省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省教育厅每年选树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

《实施意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针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全过程,从优化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学分制改革、严把毕业出口关等7项深化教学改革的措施。同时,提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加强教师考核与评价、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等3项教学质量评价要求,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实施、考核管理等3项保障措施。

在优化专业结构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面向国家发展战略、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三次产业需求,加快“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步伐,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强力推进高校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实“调、停、转、增”。各高校每学年调整比例控制在专业总数10%左右,并做好调减专业的师资培训交流工作。

在加强课程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成果进课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加强专业和课程建设,推进更多的专业和课程入选教育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双万”计划;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编写、审核和选用工作,鼓励支持高水平专家学者参与国家级教材编写。

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改革,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强基础学科本科生培养。强力推进高校课程教考分离,实施题库制度。各高校每学期开展一次课堂教学专项评比,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师教学大赛。

在加强实践教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导师制,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推进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及地方合作,加快建设一批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习实训基地。

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大赛。

在推动学分制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完全学分制建设,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推进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管理,丰富优质课程资源,建立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校际学分互认与转化。

在严把毕业出口关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严格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坚决取消毕业前“清考”。同时,进一步完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立题、选题、指导、答辩等全过程监控。

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教研室(系)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聚焦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等方面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0次集体教研活动。学校要定期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每年遴选一批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在加强教师考核与评价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突出教学业绩、教学成果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分配中的比重,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要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连续两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转出教师系列。

在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教学督导,完善本科教学质量和就业质量报告制度,形成以高校内部教学质量建设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行业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多方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

作者:刘玉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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