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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同意这些学校更名、升格大学!

2020-09-15

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第1704121号:关于落地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加快我市研究院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建议的答复》。

《答复》中提到:省教育厅原则同意省市共建滨州医学院,同意滨州医学院更改校名,支持该校以临床医学学科为重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山东工商学院改校名为大学,支持增列硕士点,支持该校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2025年达到2000-2500人规模;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同意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纳入高职序列。

原文如下:

第1704121号:关于落地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加快我市研究院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建议的答复

赵珍阳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落地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加快我市研究院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最高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人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建议中提到的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市培养、成长、扎根,促进大学先进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和转化等,我们对此表示赞同。您的建议站位高、看得准、可操作,我们一定认真研究采纳,积极推进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高等教育发展。2018年,我市建立了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书记和驻烟高校党委书记为共同召集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解决高校发展的实际问题,促进高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8月,我市与山东省教育厅签署共建烟台大学协议,烟台大学因此进入省属高校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大学之列。今年4月30日,张术平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问题。陈飞市长近期连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驻烟高校发展问题,要求以更远眼光、更大气魄支持驻烟高校发展。于永信部长牵头,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驻烟和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座谈会。5月6日,崔宗涛副市长率队赴省教育厅,向邓云锋厅长、白皓副厅长汇报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省教育厅原则同意省市共建滨州医学院,同意滨州医学院更改校名,支持该校以临床医学学科为重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山东工商学院改校名为大学,支持增列硕士点,支持该校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人数2025年达到2000-2500人规模;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同意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纳入高职序列。在支持已有高校加快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积极引进双一流高校研究生教育,中农大烟台研究院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去年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其中,中农大烟台研究院2019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名、2020年计划再招收355名;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2019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8名,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另外,今年我市还将承接哈尔滨工程大学研二学生200名、清华大学化学系学生90名来烟开展实习实践工作。我们还将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组织国家公派国外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来烟考察实践,在企业建立若干博士流动站。我们期望通过这些工作,努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烟工作和生活。

烟台高校现在共有19所,除海军航空大学外,在校生25万多人,数量和在校生人数在全省列第3位。但烟台高校有岭无峰,没有高水平大学,特别是缺少理工科大学。例如,目前省属高校共评选出“双一流”学科64个,我市只有3个(烟台大学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滨州医学院临床医学),而济南和青岛分别是23个和22个,差距较大;省属高校中共有11所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我市还没有一所这样的高校,仅有烟台大学、鲁东大学有博士项目,反映出我市高校办学水平不高。这与我市作为全省“三核”之一的发展定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拥有的资源禀赋不相称。因此,您提出通过共建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来增加我市高层次人才,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发展成为研究院或校区、分校,是很有见地的。

对您的建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些政策性框架设想,与您商榷。待充分论证后,将按程序提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管理和服务机制。成立烟台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联席会议,或成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管理办公室,采取“双一流高校+产业教学科研中心+企业”的模式,统筹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工作。同时,设立“烟台市研究生联合培养产业教学科研中心”(以下简称“产教中心”),统筹政策实施、资金管理、项目评审、结题鉴定、信息发布、考核评价和成果转化等具体工作。相关高校也要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程参与、全力支持联合培养工作。

二、依托科研平台建设产教中心。重点依托驻烟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产教中心,负责承接、管理研究生联合培养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相关课程教学。其中,双一流高校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的研究院自动获得认定为产教中心资格,其他单位须通过综合评审后方可认定为产教中心。

三、明确联合培养实践的招生对象。与国内双一流高校合作,引进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生(也可扩大到本地高校研究生)到烟台进行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依托联合培养。通过全国统招联合招生,先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也可以开展校企合作定制化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项目。招收专业要紧紧围绕我市产业需求确定。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校内导师由开展联合培养的高校确定,校外导师由产教中心牵头遴选。

四、完善经费保障体系。将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对于每年连续3个月以上在我市产教中心及其合作企业培养的研究生项目和校企合作定制化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予以生均拨款。出台政策,对于每年连续3个月以上在我市产教中心及其合作企业培养的研究生生均拨款标准,参照我省公办高校研究生生均标准执行。研究生和相关导师生活补助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经费由市财政或合作企业承担。支持产教中心建设和发展、开展课程开发和师资培训、安排研究生补贴和企业导师津贴、开展研究成果转化和招生就业宣传推介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服务体系。支持联合培养研究生为在我市就业创业,制定倾斜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联合培养研究生校内导师与入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我市科技项目申报予以倾斜。鼓励联合培养校内导师在我市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市为高校师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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