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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指导

2020-09-10
科技日报记者 操秀英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全面指导和规范各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下简称“山水工程”)实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据悉,2016年~2018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实施了3批25个“山水工程”试点。
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这25个工程试点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发挥了重要示范效应,但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不精准、工程实施针对性和科学性不足、绩效目标不符合实际、部分修复工程投入成本过高,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等,这些都急需统一规范,以指导具体实践。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按照山水田林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提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应能力的全面增强,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对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过程和活动。与以往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相比,山水工程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特点。”上述负责人表示。
《指南》包括8方面正文和3方面附录,对“山水工程”实施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保护修复原则和一般规定,并对“山水工程”实施范围和期限、工程建设内容及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修复、技术流程、监测评估和适应性管理、工程管理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
《指南》明确,“山水工程”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及其内在规律,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科学、法律、政策、经济和公众参与等手段,统筹整合项目和资金,采取工程、技术、生物等多种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高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全面提升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指南》提出,实施“山水工程”要遵循5方面保护修复原则:包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问题导向、科学修复,经济合理、效益综合,并提出要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等7方面的一般规定。同时,《指南》还明确了自然生态空间及涉及乡村、城镇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
此外,《指南》既适用于中央财政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也适用于地方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旨在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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