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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启动三项重大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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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哈尔滨8月7日讯(记者 曹曦)今天,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发布会暨集中签约仪式在哈尔滨举行,推出校长职级制、教师“区管校聘”、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三大改革。

据了解,面对教育基础薄弱、资源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现实问题,哈尔滨新区教育部门紧抓“五区叠加”的发展契机,先行先试,经过4个多月深入细致地调研,在学习借鉴上海、深圳、青岛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推敲,形成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年薪最高50万 校长职级制改革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

校长职级制的改革领域包括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35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200余名中小学校长、园长和党组织书记(含副校长、副园长)。

此项改革主要推行校长竞聘和职级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后备人才库建设,建立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提高办学质量;探索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中小学校长竞聘上岗后,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实现‘去行政化’,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哈尔滨新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天滨介绍,校长竞聘任期为3年,配套制定《中小学校长职级工资管理办法》,分为特级(九档)、高级(八、七、六档)、中级(五、四、三档)和初级(二、一档)共“四级九档”,评价管理标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校长工资平均增加一倍,最高年薪可达50万。同时,将会明确和扩大校长的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校长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打破“铁饭碗”“区管校聘” 改革优化教师团队结构

该改革是指将原来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每一所学校编制员额,改为编制部门对教育部门实施员额总量控制。突破教师交流轮岗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实现教师队伍校内结构合理、校际配比均衡、区域整体优化;打破教师“铁饭碗”,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培养优秀人才,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

据悉,此项改革的主要包括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员额管理制度、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全员竞聘、双向流动”聘用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考核退出制度、完善“以人为本、依法治教”权益保障机制等五项内容。

根据这五项内容,新区教育局将对教师编制和教师员额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研究提出各中小学校教师员额统筹分配方案,并向编制、民社部门备案;在教师员额总量内,由区教育局核定各中小学校岗位数量。各中小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具体岗位,按岗位聘用教师。

同时,为了充分激活教师内生动力,新区将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全体教师竞聘上岗,鼓励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教师双向流动。加强教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评优晋级的依据,对未聘或考核不合格教师采取待岗、转岗、解聘等形式,退出教师岗位。

在改革过程中,新区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五年内拟退休、孕期哺乳期、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实行直接聘任。

年薪增加30% 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首先构建绩效管理体系,引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即KPI考核)的方式,明确绩效目标和指标权重,规范绩效管理的内容、方法,增强绩效管理实效。

其次,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由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实施绩效考核,由各中小学校对教师岗位实施绩效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教师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最后,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奖励性绩效纳入中小学绩效工资范畴,同现有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并列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的30%。教师年工资平均增加30%,最高增加50%。

王天滨告诉记者,通过绩效管理规范化改革,规范中小学校绩效管理,形成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与教职工履职和业绩情况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积极推进和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新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曹曦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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