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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论坛|吴国平:书法是不是艺术?

2021-08-25

中国书法是不是艺术?这个问题问的有点唐突和蹊跷。相信搞书法的人,大多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可是最近却看到一些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犹如石头丢进水里,泛起了涟漪。

中国古代对这个问题似乎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有艺术一说,其范畴大致也定义在六艺及术数方技等方面。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这里说的书主要是指字的读、写、认。虽然秦始皇说的“书同文”的书,主要指写字,但也不能说明他认为写字是艺术。可以肯定地说,那时他们说的艺术,更多的是指技艺,与我们现在说的艺术有重叠的部分,但又不是一回事。我们现在定义的艺术,是指一切艺术门类的总称,它是用不同的形象化手段来反映自然和社会、表现人类情感的一门大人文学科,包罗了美术、音乐、诗歌、舞蹈、戏剧、电影、书法等。那么,将中国书法视为艺术究竟始于何时呢?我没有做具体考证。但我认为中国古代没有讨论这个问题,一是他们真的没有这样的自觉,在实用功能非常强大的时代,它只能作为一门特殊的技艺而存在,而本质上,它却是技术与艺术的复合体;二是因为艺术这个概念或定义来源于西方话语。虽然是西方话语,但书法却具备了我们现在理解的艺术的一切特征。郭沫若先生认为:“中国文字在殷代便具有艺术风味,甲骨文、金文有好些作品都相当美观。”也就是说,有相当的艺术价值。我翻看了许多人写的书法史,几乎都把书法是艺术作为一个基本前提,普遍认为,早期汉字以象形性为其构造的基本特征,就有了艺术的表现性,随着文字的演进,特别是行草书纯语言符号产生后,它更是具有了实用和艺术的双重性格,体现了很高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中国书法,是汉字飞翔的翅膀和是中国文化大地上郁发的奇葩。中国书法是艺术,这是不容置疑的。

然而,所谓不同的看法,归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在世界艺术中,很少有人把写字或者说把书法当作艺术;二是历史上就没有书法专业和书法家,几乎所有大家把书法都是当作余事来对待。一个没有专业和书法家的行当门类,又何以能成立为一个艺术门类呢;三是要复兴书法,就要将其还原为一种文化,而不是看成是艺术。如果把它看成艺术,恰恰缩小了它的外延,降低了它的文化属性;四是书法如果与书写内容剥离了,成为纯艺术,可能会让中国文字消亡,这涉及到文化安全的问题。

这些观点,乍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冷静思考后,不禁要问,放在当下,书法如果不是艺术又是什么呢?写字?技艺?实用性不再,它的外延不是更加缩小了吗?那么,实用性没有了,艺术又不认可,光有技术,又谈何文化的还原呢?绕来绕去,我觉得,还是将其看为艺术更可靠些。当然,这一切,也不是几个人说了算的,实际上,几十年来,随着书法实用性的全面萎缩,随着展厅效应的不断演进,随着各大院校专业化教育的蓬勃兴起;随着书法家、书法界这些当代新词新称的广泛认同,中国书法是一门艺术,或中国书法以艺术表现为主要功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和不可抗拒的现实。从另一角度看,在几千年没有遭遇到的中国书法发生的重要转型时期,中国书法走向纯艺术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书法。这个挽救,有外在的因素,也是中国书法自身所具备的天然的内在功能调节使然。所以说,中国书法成为一门纯艺术是历史的必然。

我理解,有人担心将书法纯艺术化,会制造更多的乱象,比如有人借书法艺术之名为所欲为,胡乱创新,江湖书法以及他们认为的“丑书”会大行其道,把书法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即几千年来形成的人们对书法的认知搞乱,损伤书法作为国粹的纯粹性和尊大形象,更主要的是有艺无文,使之越来越肤浅;比如现代书法肢解和分离了汉字结构,不再强调意象美和文化的隐喻性,跳出了传统的评价体系,让中国书法屈尊于西方艺术等。

对此,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首先,不要怀疑书法是艺术这个基本事实。中国书法强调的风格性、它在笔法和章法中要求的笔墨及空间结构的变化,它具有的写实与写意的特征,它对意境、个性、趣味、情感抒发的重视,它一定程度的夸张、抽象和形式感、整体感、视觉效果以及“书画同源”,与绘画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等,无不表明中国书法就是艺术,而且是中国人创造的独特的艺术。对于将书法纯艺术化会影响文化安全,我觉得是多虑了,因为书法与文字不是一个概念,不拿毛笔,中国文字照样存在,谈不上消亡;其二,对于现代书法(亦说先锋书法),我们真是要另眼相待,的确像有些人所说的,要跳出传统的评价体系。一种文化和艺术思潮的出现是有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和历史根源的,中国当代的现代书法,受欧美现代主义文化和日本少字派书法的影响,体现了现代艺术的时代特征。它以汉字的形态为基,强调表现性、抽象性和纯粹的形式美,它重视组合与构成,在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方面探索传统书法没有过的各种新的可能性等,有很强的实验性,也表达了一种新的美学精神,对繁荣艺术创作,对书法创新的促进以及将中国书法纳入世界文化视野等都起到重要的作用。有些现代书法作品很有思想,充满想象,有很高的艺术性。然现代书法虽有一定的意义,但不是主流,也成不了主流,许多方面尚在困境当中。我认为,对于现代书法,我们要用积极的目光,怀着一种接受和包容的态度看待它,不能如临大敌,让传统书法与现代书法形成对立;也不能一概而论、好坏不分。许多问题要靠市场去解决;其三,探索的东西让它去探索,但中国主流书法的艺术标准一定应该是中国化的。可以吸收其他包括现代艺术的优长,可以多元化、百花齐放,可以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比如装饰效果、展厅效应等,但评判标准必须是中国化的,而且是不能脱离传统的中国化的。因为,艺文合一,是它的基本属性,这个原则不能有任何动摇,否则,书法的命数就到了。中国文化对中国书法有很强的限定性和制约性。有评论家说:“中国传统文化主体价值观在书法中的主要表现是中庸而不极端、和谐而不悖谬,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等。”我同意这个观点,因为中国书法脱胎于中国文化,这是中国书法几千年来形成的根性要求和内在机制里的核心部件,没有这些,中国书法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中国人对书法作品和书法现象的评述是很有意思的,比如逸兴、端庄、雅致、天趣、隽秀、妍美、质朴、雄浑、厚重、奇崛、率真、酣畅,比如 “笔迹者天也,流美者地也”、“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笔软则奇怪生焉”、“既知平正,务追险绝”、“学书之要,唯有神气为佳”、“意难识而法易知”、“见性明心”、“人书具老”等等,都非常中国化,有着深厚的历史经验和无穷的智慧,渗透了文化的汁液,完全没有过时。如果将书法进行到底,如果要进一步开掘书法的艺术表现空间,就要坚持和捍卫传统的评价体系,同时,也要将书法放在当代艺术的总体格局中、站在当代文化的视角和立场上、以开放的心态去看待它、丰富它,而不是食而不化、一味尊古。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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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文化艺术中心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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