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鲁迅不和,却被鲁迅赞为最优秀的杂文家,并曾两度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林语堂八十岁的时候,写了一个自叙:
有人问:“林语堂,你是谁?”他(林语堂)回答:“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卑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
对于民国时期的人来说,林语堂就是当时的李安:两脚踏中西文化,既有两种文化之所长,也不避其短,在中西文化的矛盾冲突中游刃有余。
他的作品《京华烟云》《吾国与吾民》等,最初都用英文写,可是写的完全是中国文化与精神,甚至在1940年和1950年两度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如果要找一个词调和中西文化的矛盾——当然也包括他自己的矛盾,他应该会选——幽默。
在成为“幽默大师”之前,他是一个热血斗士
你以为一个提倡“幽默”的人,很有可能是一个阿Q式的人。但这样的人绝对与林语堂无关。
1925年,北平政变,留学归国的林语堂走上街头,与一众热血市民联手反对警察,以自己早年苦练的投球技术向警察扔石头,当然他自己也被打的头破血流。
怀孕的妻子劝他为了孩子不要再去示威抗议了。可是他总会等妻子熟睡,又偷偷拧起一袋石头出门去,“用旗杆和砖石与警察相斗”。
五卅惨案后,他和鲁迅同登军方黑名单:他排第十七,鲁迅第二十一。
1927年10月4日摄于上海
后排左起:孙福熙、林语堂、孙伏园
前排左起:周建人、许广平、鲁 迅
他用“幽默”与鲁迅争锋
林语堂在二十年代后期转向支持“幽默文学”,并不是妥协与软弱,而是希望以另一种方式疗救国人的心性与灵魂,对抗“假道学充斥”的社会氛围。
他说:“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然而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大谈“幽默”,戳中了当时其他热血斗士的死穴——尤其是鲁迅。
林语堂和鲁迅本来关系很好。当年林语堂执掌厦门大学文学院,曾经延请鲁迅任职,两人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鲁迅和林语堂都见惯时代风雨,前者是一个都不饶恕、痛打落水狗,后者是不再做梦、用幽默与性灵调节国人心性,结果两人只能越走越远。
鲁迅坚持批评林语堂的“幽默”主张,但从未否认他的成就。在答复外国记者的问题“谁是最优秀的杂文作家”时,鲁迅列举了这样的名单:周作人,林语堂,周树人。
没有幽默滋润的人,灵魂必定日趋顽固
在林语堂看来,幽默并不是捣蛋滑稽:“幽默是一种人生观点,一种应付人生的方法。幽默没有旁的,只是智慧之刀的一晃。”
与其说幽默就是笑笑而已,不如说是一种对待命运的态度:无论顺境逆境,只要给我的,我都欣然接受。
年轻时他爱上了好友的妹妹陈锦端,但他出身太清苦,被陈锦端的父亲嫌弃。结果陈锦端娶不到,他只能娶了陈家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
你以为他会对自己的婚姻抱怨连连?恰恰相反。结婚之初,他就对妻子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他不计较之前爱没爱过妻子,反正婚后再恋爱也无不可:
“婚姻就像穿鞋,穿得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对于林语堂而言,应对命运碾压的最佳姿势,就是将幽默进行到底。
遇上演讲之前领导的一大堆废话,他会说:“演讲应该和女人的裙子一样,越短也好。”
他讨厌歌功颂德,可是在纽约林氏宗亲会演讲上,他又不得不按照主持人的建议,说说林家的“威风史”,于是他讲:
“我们姓林的始祖,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祥;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此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谓人才辈出。”
一语既出,满座喷饭。
他说:“对我自己而言,顺乎天性,就是生在天堂。”因此他不会理会太多人情世故的桎梏,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无论在林语堂的时代,还是在我们这个时代,要活得顺乎天性都不是易事。而林语堂告诉我们,顺乎天性,不过是能随时随地笑出声来。
这,就是幽默的真谛,也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应对焦虑和苦恼的一剂良药。
林语堂语录:
1.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吾国与吾民》
2.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八十自叙》
3.延缓年老展长青春的第一条规矩,是避免一切情绪上的烦扰。——《苏东坡传》
4.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是真正深湛的哲学;西方那些严肃的哲学理论,我想还不曾开始了解人生的真义哩。在我看来,哲学的唯一效用是叫我们对人生抱一种比一般商人较轻松较快乐的态度。——《生活的艺术》
5.要中国人民变散慢为团结,化消极为积极,必先改此明哲保身的态度,而要改明哲保身的态度,非几句空言所能济事,必改造使人不得不明哲保身的社会环境,就是给中国人民以公道法律的保障,使人人在法律范围之内,可以各开其口,各做其事,各展其才,各行其志。——《中国人的国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