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志清|犀利“写家”老舍描绘的傲慢与偏见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名字,那就是老舍。他作品中爽快直截的文字传达了北京方言的地道韵味,富有幽默感。
在1925年到1928年间,老舍在伦敦大学的东方学院教中文,靠菲薄的薪水过活,一面开始看英国小说,用功自修。老舍曾对狄更斯极为喜爱,模仿着写过滑稽小说《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他在伦敦任教和居留时期的最后一本小说是《二马》,写的是中英关系。
在老舍先生逝世55周年这天,活字君与书友们分享夏志清教授的评论,谈老舍的早期小说《赵子曰》与《二马》。“我们在李景纯的恐怖主义和马威的行不通的浪漫主义里看得出来,老舍的作品是很有一点刚强的侠气的:那些害群之马是该杀的。不错,国家的重建需要努力工作和学习,但是敢于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至少比胆怯卑弱较为可取。”
夏志清 文 庄信正 译
文章原刊于《中国现代小说史》,内容为节选
夏志清(1921—2013)
生于上海浦东,原籍江苏吴县。上海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抗战胜利后任教北京大学英文系。1948年考取北大文科留美奖学金赴美深造,1951年获耶鲁大学英文系博士学位。先后执教美国密歇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匹兹堡大学等校。1961年任教哥伦比亚大学东方语言文化系,1969年为该校中文教授,1991年荣休后为该校中文名誉教授。
20世纪30年代的两个主要长篇小说家老舍和茅盾,有很多有趣的对照。茅盾的文章,用词华丽铺陈;老舍则往往能写出纯粹北平方言,如果用历来习用的南北文学传统来衡量,我们可以说,老舍代表北方和个人主义,个性直截了当,富有幽默感;而茅盾则有阴柔的南方气,浪漫、哀伤,强调感官经验。茅盾善于描写女人;老舍的主角则几乎全是男人,他总是尽量地避免浪漫的题材。茅盾记录了近代中国妇女对纷攘的国事的消极反应,老舍则对于个人命运比社会力量更要关心,他的英雄人物都很有干劲。茅盾很早就转向共产主义,把它当作解决中国各种问题的不二法门;可是直到写《骆驼祥子》(1937)为止,老舍一直忠实地相信一个比较单纯的爱国信条:所有中国人都应该尽力做好分内的事,来铲除中国的因循腐败。
茅盾深受俄国和法国小说的熏染;老舍的个性和教育背景则使他爱好英国小说。说来也许是侥幸,在1925年到1930年间,正当茅盾在积极参加政治活动的时候,老舍却寄居伦敦,写他的头几本小说,用功自修,也不管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在读些什么流行的书。在漫谈他个人文学生涯的《老牛破车》里,老舍后悔没有亲身参加五四运动,后悔错过了20世纪20年代后半期国内发生的种种令人振奋的事。但是如果他那时真的留在中国,他多半会淹没在革命的潮流里面,接受那些激进分子全部的政治和经济教条。在这种情况之下,他是否能创造出他个人主义的一派小说,就很难说了。
《赵子曰》:
不夹杂太多爱国说教的犀利杰作
老舍自己以为没有分量的《老张的哲学》是一个邪恶教员和杂货商人的故事。虽然这本小说在嬉笑怒骂上完全失败,它对公理沦丧这一事实的英雄主义的处理,却是老舍后来作品的先声。
比较惹人发笑的,结构也比较好的《赵子曰》,事实上可以加上小标题:《英雄理想败坏的一个写照》。主人公赵子曰慷慨、天真、乱花钱、爱吃——正是这种理想腐败的化身。尽管他自己有各种温良的品质,他却盼望取得民国初年北京腐败官场中流行的沽名钓誉的一些装点:醇酒、美人和高歌;但最重要的是有个官衔。赵子曰并无雄心或贪心,他只是因为没有官职,不能摆绅士的阔绰派头而感到屈辱。他一点也不好色,不错,一种不正确的骄傲心理使他以为他乡下太太的小脚会丢他的脸,因而从不见她的面;但是另一方面,他自觉绅士该有才貌双全的太太,因而追求女大学生王小姐,结果也是徒然。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们看到赵子曰正在和他要好的大学朋友一起喝酒狂歌,这些人包括花花公子欧阳天风,娃娃脸的莫大年,政客武端,和三流诗人周少濂。他们计划在学校里发动一次风潮。就赵来说,他写过两本谈麻将和京戏的书,已经小有名气了,但他自己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他还得在运动和罢课方面崭露头角才好。只有在淡淡之交的诤友李景纯的面前,他有时略感不安,因为李不同意他的种种作风。可是不久他就为了追求足球健将和学潮领袖的光荣头衔,而把心里的不安忘得干干净净。他终于因为闹风潮被学校照章开除。
接着赵就像以前一样,迷迷糊糊地发狠求起官职来了。他先到天津去找周少濂,周被第一个大学开除以后,已经顺利转到神易大学。(老舍在一章冷嘲热讽的文字里,描写了这个不伦不类的学府的课程:一、二年级全力学《易经》,三、四年级的学生,由校长亲自卜卦决定主修课目。)赵子曰从他这位诗人朋友那得不到什么帮助,最后只好给一位将军的儿子作家庭教师,希望东主能给他谋个一官半职。但事与愿违,答应的官职没有成,赵子曰就又回到北京。这时候他的朋友们想出一个策略助他稳稳地控制女权发展会。赵自掏腰包,帮这个会举行了一次京戏义演,结果除了在报上提了一下,交到几个贪图便宜的朋友之外,对自己官运毫无裨益。
赵子曰的资本越来越少了,他的朋友们也不再每天到他的住处去聚会。武端在北京市政府谋到了一个职位,莫大年在一个银行里当职员,李景纯则在全心全意地念书。只有花花公子欧阳天风还来往着,挑逗他再接再厉地追王小姐。赵子曰相信有个好太太是做官的先决条件,就接受了欧阳天风的建议,要想办法和这女孩子幽会,但没有成功。从这里开始,小说越来越戏剧化。欧阳以狄更斯式的恶人姿态出现,对王小姐有一种邪恶的左右力量(这力量在最后一章里作者好好地解释了一番)。赵终于看穿了欧阳的奸诈。
赵一直自视甚高,但由于追求王小姐不太成功,才干和权术也无济于事,他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傻瓜,让那些酒肉朋友骗了。他重新去找他的“良心”李景纯。李景纯给了他这么一个劝告:
现在只有两条道路可以走:一条是低着头去念书,念完书去到民间作一些事,慢慢的培养民气,一条是拼命杀坏人。
赵决定采取后一条路,选了已和一个外国政府交涉出卖天坛的武端作为他第一个铲除的对象。赵决心阻挡他,必要的时候,甚至杀死他。可是,就在这时候,李景纯却为了谋杀一个贪官而被捕;武端在他这个高尚的朋友将要被处死的当儿,幡然悔悟,变成爱国分子。他和赵不同,选了求学的路。
《赵子曰》是现代中国文学中的第一部严肃的喜剧小说,它至今还是这个形式里少数几本赏心悦目的创作。尽管在结尾时它流于通俗剧式的调子,他的放浪的喜剧气氛,甚至它的尖锐的嘲讽,都使这本小说成为描绘国家腐败而不夹杂太多爱国说教的犀利杰作。在主人公的荒唐历险故事中,老舍写出了一个与英雄气概正相反的生活方式:就是完全不顾中国人民的要求,自私地、不切实际地沽名钓誉。重新觉醒的赵子曰既然不学无术,就只能铤而走险,做了恐怖分子,但恐怖主义是中国通俗小说里尽人皆知的侠义观念的夸张和歪曲,而在当代这种救国乏术,失望之余,强调个人勇敢和气节的举动,只能当作济急的药。老舍一再地强调,专心读书和工作是国家重建的唯一的道路。
赵子曰为人率真,也有爱国倾向,所以老舍用明显的讽刺笔法善意地写他。可是整个小说却充满了老舍本人对于所有亏负老百姓的政客、学生和军人的极深的厌恶。如下面这一段里就对学生和兵士的怯弱痛加鞭挞:
在新社会里有两大势力:大兵与学生。大兵是除了不打外国人,见着谁也值三皮带。学生是除了不打大兵,见着谁也值一手杖。于是这两大势力并进齐驱,叫老百姓们见识一些“新武化主义”。不打外国人的大兵要是不欺侮平民,他根本不够当大兵的资格。不打大兵的学生要不打校长教员,也算不了有志气的青年。
再如下面亦庄亦谐恣意嘲笑学生暴动后果的一段,也是作者在发泄他对暴民的强妄残狠的强烈敌意:
校长室外一条扯断的麻绳,校长是捆起来打的。大门道五六只缎鞋,教员们是光着袜底逃跑的。公事房的门框上,三寸多长的一个洋钉子,钉着血已凝定的一只耳朵,那是服务二十多年老成持重的(罪案!)庶务员头上切下来的。校园温室的地上一片变成黑紫色的血,那是从一月挣十块钱的老园丁的鼻子里倒出来的。
温室中鱼缸的金鱼,亮着白肚皮浮在水面上,整盒的粉笔在缸底上冒着气泡,煎熬着那些小金鱼的未散之魂。试验室中养的小青蛙的眼珠在砖块上粘着,丧了它们应在试验台上作鬼的小命。太阳愁得躲在黑云内一天没有出来,小老鼠在黑暗中得意扬扬的在屋里嚼着死去的小青蛙的腿......
在《赵子曰》里,学生的大错是他们刻意仿效官僚作风(那时候,共产党领导的学生运动还没有开始)。下面讨论老舍后期的小说的时候,我们将看到他对于新兴的马克思主义职业学生(student-politicians)同样不保留地大张笔伐,极尽讽刺之能事。
《二马》里的爱国题材
与老舍描绘的傲慢与偏见
《二马》剧照 张睿 图
老舍在下一部小说里放弃了喜剧倾向,改用略带悲剧的手法表达他的爱国意旨。《赵子曰》有狄更斯的风味,而《二马》却比较像几部维多利亚晚期和爱德华七世时代描写父子间冲突的小说。在讨论中英关系上,这本小说很明显地也可以和《印度之行》(A Passage to India)相比。但是老舍深深体会到海外华侨所受的屈辱,他不能像福斯特(E. M. Forster)那样在讥刺中透着十分超脱——因为悲愤的激情往往掩盖了讽刺的笔触。《二马》里也有几段谈到中国前途的说教文字,是用作主要戏剧情节的陪唱(chorus)的。
马则仁是广东人,多年住在北京,想谋求一官半职,结果使他感染了旧式绅士的典型的坏习气,他和儿子马威坐船到伦敦去接管他亡兄的古董店。有一位在中国认识的伊牧师,对他们很好,帮他们在一位寡妇温都太太的公寓房子里找到了住处。刚上来对中国人有着一般人的偏见的温都太太和她的女儿玛丽都因这两个房客而极感不便,但是慢慢地发现他们为人善良周到。特别是温都太太,她对马则仁颇有好感,甚至想不顾社会上的反对而嫁给他。有一天,他们到一家店里买订婚戒指,她看到店员对马先生公然放肆侮蔑,因而取消了婚仪。
同时马威热烈地对玛丽表示好感,玛丽正在苦心孤诣地想找个同种的白人作丈夫,对于他的善意只报答了一次,那还是喝醉了酒,心情很坏的短短的一会儿。马威为了设法忘记玛丽,便努力工作和锻炼身体。可是他显然不能忘情,他和伊牧师的懂事的女儿凯瑟琳在一起的时候,虽然能得到片时的慰藉,但无补于他对玛丽的痴想。
马则仁生性慵懒,又不屑为商,所以难得在古董店里照顾;幸而马威有他的朋友李子荣帮忙,店里的生意居然蒸蒸日上。但是事实上麻烦的事正在酝酿着。原来马则仁有一次没有让儿子知道,在一部电影里扮演一个华人歹角,因而使在伦敦的中国劳动阶级大为愤懑;而马威自己也开罪了一些中国学生,李子荣听到了谣传有一批人要来骚扰店铺,以为是扩张生意的大好机会,应该利用。但是马则仁害怕出事,卖了店,生意不做了。这时马威开始对他父亲、他自己和他对玛丽的痴情感到厌恶,他向李子荣作别,离开了伦敦。
小说里面马则仁是个可怜而带点滑稽的角色;他不像大多中国小说所爱攻击的那些老一代的士绅,而只是麦考伯(Micawber)一流的漫画式人物。他的死爱面子,他的用钱大方(通常只是用来掩饰一种强烈的自卑感),他的缺乏常识和对他所谓“庸俗”的不屑,甚至于他的自私和慵懒——这些弱点都在略带滑稽中使人感到可怜。就他的爱梦想和渴望人家关怀同情他这两点来说,马则仁又类似乔伊斯小说《尤利西斯》里的李普·布鲁姆(Leopold Bloom),而他的儿子也就像是史蒂芬·代达勒斯(Stephen Dedalus),在自己家国之外,为新中国铸造良心。
马威主要的是不满于英国人对中国人公开的轻视和主子样的假慈悲。日本人和中国人的皮肤是一样的颜色,为什么却受到不一样的待遇?他的敏感的性情使他只能找到一个答案,那就是中国在世界各国中所居的荒唐可笑的地位。另外,他父亲对于自己在伦敦经常受到的那种虐待的逆来顺受的态度,以及每次有英国朋友替中国说话时,他所表示的幼稚的欣慰,都使马威不耐。马则仁常年的耽于安逸生活,一生梦想作官,如痴如醉,所以还没有年青一代的那种民族自觉。对于马威来说,他父亲是中国国耻的化身。
和敏感的、有浪漫气息的马威对照的是他的做事有条不紊、接受现实的朋友李子荣。李为了念完大学,什么零工都愿意做;他甚至驯顺地接受了和家乡一个没有受什么教育的女孩子订婚,使马威很觉惊奇。对李子荣来说,放弃个人的幸福、快乐是中国的进步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是尽管马威佩服他的行为,自己却不能有条不紊地自修求进,也就是不能为民族福利工作作准备。他个人的问题太真实、太迫切,等不及中国富强起来以后再解决。想到自己父亲的懦愚无用,他就很难过,而玛丽老使他难以忘怀。老舍固然以李子荣为理想人物,但同时在马威这个角色里写出了当时每一个中国爱国青年所面临的悲剧性的困境。李的禁欲主义,一方面是他自己情愿的,一方面却也是由于他的感性不够。但是就中国需要像李子荣这么能献身的人这点来说,马威的悲剧性(他的屈辱、热情和既要对得住自己,又想对得住国家的这份心肠)就显得相当强烈。
《二马》里的爱国题材,当然不光是深深钳在父子间的斗争上,而是与中国人和英国人社交往还时的一些情景密切相关的。特别出色的是,老舍创造了三场晚饭的情节,来指出中英关系中所含的较大的讽刺性。第一个晚宴是伊牧师夫妇为马氏父子和温都太太母女开的,其间我们看到伊太太的弟弟亚历山大的粗俗:他在中国发了财,一直不断地拿中国人开玩笑;我们也看到伊氏夫妇“适可而止”的善意——他们在中国传教的经验,并没有消除他们对不信教的中国人的基本憎恶。饭后的点心是伊太太用米做的布丁,这是假定所有中国人都爱吃米而硬凑合出来的。味道不消说很差,更象征着传教士对中国人的无知而又示恩颁赏的态度。
第二个晚餐更进一层处理中英关系这个题材。有一次圣诞晚会,温都太太只请到了马氏父子,她的其他朋友都因为这两个中国房客而不屑参加。不过在晚会里大家都强作欢笑,而就在这时候,玛丽却宣布她和男朋友华盛顿已经订婚的消息。马威默然强压住自己的怨愤;温都太太也突然觉悟到女儿结婚以后她一定会寂寞不堪。一时冲动之下,她吻了马则仁,而且决定嫁给他。
第三个晚饭是马威和凯瑟琳在一个中国馆子吃的,其实就是小说的高潮。老舍喜欢嘲弄中国留学生,但没有一本小说像《二马》这样,恶毒地刻画教养很坏的茅姓学生领袖兼沙文主义者(chauvinist)。茅也在饭馆里,他看到马威和一个洋妞儿在外面吃饭,大起反感,觉得好像是对他个人的侮辱。他大声地用英文对他的同伴说:“外国的妓女是专为陪人们睡觉的,有钱找她们去睡觉,茶馆酒肆里不是会妓女的地方!我告诉你,老曹,我不反对嫖,我嫖的回数多了,我最不喜欢看年轻轻的小孩子带着妓女满世界串!请妓女吃中国饭!哼!”凯瑟琳听了这话,气得面色苍白,马上就要离席而去。但是马威挡住了她,站起来去要茅道歉。这个学生领袖拒绝以后,马威左右开弓,打了他几个耳光。这么一打起架来,在外面吃饭的凯瑟琳的哥哥保罗也跟着生气了。保罗高傲保守,觉得妹妹和中国人约会根本就是一种耻辱,他打了马威一拳,二人动了全武行,结果马威打胜。
由于殖民主义认为白人比别的种族优越,因此产生了以东方作背景的低级小说和电影里以前常见的两个谬见,就是有色种族的男人一定暗中想一亲白色女人的芳泽,而有色种族的男人不敢为了自卫和一个白人动武。《印度之行》描写了第一个错觉的一切含义:一个白女孩子单独和一个印度男人同处在山洞里所感到的恐惧。老舍描写马威和保罗打架,不但想打破一般人心目中的中国人的怯懦,而且也强调中国人和英国人对这件事的典型的反应。这样一来伊太太非常生气了,她长年在中国居住的经验使她相信,中国人就该服从白人,接受基督教。马则仁对白人一向心怀畏惧,自然赶紧地跑到伊家去为儿子请罪。
这三个晚餐场面,在表现中英关系上,清楚地表示老舍能控制他的复杂的材料和拒绝自囿于一种单纯的爱国主义。他所写的英国人虽然是很普通的那几个典型,但大体上是信得过的;另一方面,马则仁和姓茅的学生领袖的可耻,也足够代表他们的国家。在描写马威的困境和一般海外华侨的屈辱里,老舍揭露出国家重建问题的某些方面,这在《赵子曰》里是不显明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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