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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鉴定基础知识:文物鉴定的发展与文物鉴定的高峰

2021-08-04

文物鉴定的发展

由于南宋理学的影响,使明代思想领域陷于僵化,金石学发展缓慢。为了牟利赚钱,社会上文物复制品大量出现,因此,文物鉴定的侧重点由金石研究转为文物辨伪。如明朝洪武时期曹昭著《格古要论》,将文物分为13门,从文物概述到作伪的方法及真伪识别,都有所论述。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关于文物的专著。后有王佐增补成《新增格古要论》,全书13卷,鉴定项目40多个。

《格古要论》著作的问世,标志着明代文物鉴定已由金石学范畴发展到古器物学范畴。《格古要论》之后,有高濂的《遵生八笺》,其中《燕闲清赏》篇是文物鉴定的专论。它涵盖面很广,在书画、铜器的鉴定中,许多地方对《格古要论》作了纠正和补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确定铜器辨伪的两条原则:

(1)残器修复不算伪品:“三代秦汉时物,或落一足,或器体,一孔一缺者”修配后,“此非伪造”。这就是现今所说的“十铜九补”。

(2)真品的残件拼成一个新物,应属伪品:“屑凑旧器破败者,件件皆古,唯做手乃新,谓之改锹”;“其伪法以古壶盖作肚····以旧鼎耳作耳,造成一炉,谓非真正物也”。这就是现今所指的“插篷车”。

清朝对知识分子的思想禁锢十分严厉,许多文人为了避祸致力于经学研究,考订古代的器物时,需要金石学。

到了乾隆、嘉庆时期,清朝的统治更加稳定,考据之风大盛,并且发展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乾隆时,梁诗正奉命将宫廷所藏古铜器编成《西古鉴》、《宁寿鉴古》。

嘉庆时,阮元著的《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专录铜器铭文。在朝廷的提倡下,金石学的研究蔚然成风,所以伪造器物款识是清朝铜器作伪的一个突出标志。由于金石学日盛,文物造假成风,清政府开始大力提倡文物鉴定。

在《四库全书总目》中,从宋、元、明到清代中叶以前,关于金石学论著共收入58种。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清代的文物鉴定逐步发展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文物鉴定已做到分类鉴定,鉴定专著多达几十部。

民国以后的文物鉴定,其方法比清朝有所发展,水平也有所提高。1914年,北洋政府在故宫成立“古物陈列所”,首设“鉴定委员会”,内分书画、陶瓷、金石、杂品四组,每逢星期六,有两组进行鉴定,并制定《鉴定古物细则》共八条。

其中第三条规定:“鉴定各物,分别真伪,其可疑者另列一项,本会备有印鉴签条,鉴定后即填明真、伪、疑字样,粘贴其物之上。”

1925年,故宫博物院成立,设“古物审查会”,负责鉴定真伪、划分等级。“古物审查会”内分铜器、瓷器、书画三组,每周定期工作若干次。

民国时期,随着我国报刊业的发展,文物鉴定的专论不断刊登,研究文物的专著纷纷出版。如黄峻的《尊古斋所见吉金图》、《古玉图录》、《尊古斋陶佛留真》等等。

文物鉴定的高峰

当今社会,随着史学研究的深入和文物事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越来越高,文物鉴定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鉴定技术更科学。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文物鉴定不仅限于宏观考察,通过人体的感官辨伪、断代及考证,而且采用高科技。如用古磁法鉴定人类化石的年代;用热释光检查陶瓷的年代;用光谱分析、比较文物的化学成分;用电子显微镜和金相显微镜鉴定文物的质地、结构;用X射线探伤的办法,检定金属文物的残缺和修复;采用红外线照相显示反差极小的画面、痕迹和墨迹;等等。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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