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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步克:一般与个别——论中外历史的会通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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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史学把自己的使命,概括为纵向的“通古今之变”;至于与四边蛮夷的横向比较,只是“礼乐之邦”的陪衬而已。近代以来的“中外历史的会通”,显然就是一场视角的变革了。把中外同时纳入视野,激发了近代史家的无数灵感。“中外历史的会通”之意义重大,首先在于事物的特点是在比较中呈现出来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建构了事物。进而现代科技也极大地增加了各地域的交流频度,在人类生活逐渐“全球化”或“一体化”时,学术的展开也必然趋于“会通”。笔者所学习的中国制度史,当然也是如此。

笔者认为,根据自然法则,人类生活的“一体化”最终不可避免,其多样性也将以新形式表现出来。当然,漫长曲折的“一体化”中,既存的各民族、地域和文化单元,也在全力维护其独特性。除了争取利益最大化之外,也在于多样性本身的文化价值。学术上也是如此。

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概念,便含有一个意图:不是寻求抹杀个性的“规律”,而是采用“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摒弃一般,寻找个别的方式去重建新的知识结构”。在文化之中,蕴含着人类精神创造的那些最精微的东西,这就需要“内部眼界”。比如说,使用“清新”、“华腴”或“沉郁顿挫”之类传统术语,方能传达中国诗词的美妙之处。然而这套术语,或说这种“内部眼界”,无法用于外文诗歌。

▲ [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

笔者所学习的政治制度就不同了。若转入制度领域,那么连“寻求个别”的吉尔兹,也看到了“在任何一个复杂构成的社会的政治核心中,总有统治精英以及一套符号形式去表达他们真正管理统治的操作行为”,“在任何地方,这一点都十分明晰,国王们通过仪典获得对他们的王国的象征性的拥有”。“统治精英”、“符号形式”、“操作行为”、“礼制仪典”之类概念,实际就组成了一个普适的参照系,可以用于“任何地方”、“任何一个复杂构成的社会”。

历史学特别关注那些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东西。“天底下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树叶”。然而千姿百态的纷纷树叶,也是可以类型化的。当你把视线从某一特定个体移开,着眼于更多个体之时,“类型”就浮现了。

凯特莱说:“人数越多,个人的意愿就会深埋在普遍事实的系列之下,而普遍事实则取决于决定社会存在与延续的总体原因。”穆勒也看到:“本性看来似乎最为变幻莫测的事件,单独处理时看不出端倪,一旦涉及足够多的回数,它们就能够以接近数学规律的特征发生。”样本越多,“大数定律”的意义越大。比如说,个人最终无法超越“正态分布”。所谓“中外历史的会通”,所涉样本至少在两个以上,超越个性的深层法则,就开始重要起来了。

一位世界史教授曾对笔者谈到,他在讲授东南亚各国史时,最大难点之一,就是如何把它们的历史同中国史“放在同一平台上加以观察”。笔者觉得这个想法很好。尽管作为人文学科,历史学对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东西情有独钟,但它毕竟还有一个科学的层面。科学要求对同类事物采用同一方法,不能甲人、甲地、甲事物是一套,乙人、乙地、乙事物又是一套。

有人认为,中西政治体制的内在逻辑不同,本质上是不可比的。然而也可以换一种态度:人类既然是同一个物种,其各个种群的结构就应该可比;其各种差异,可以、也需要在同一平台上呈现出来。中国有很多传统政治术语,如“德治”、“法治”或“王道”、“霸道”之类,它们无法用作比较各种权力结构、政治思想的共同平台,只是分析对象而已。适当建构起来的“同一平台”,看上去是“中外历史会通”的基本问题之一。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皇权不下县”,县以下广泛存在着各种“自治”。对此,秦晖作出了一个出色的反驳。他通过比较西欧、东欧、东亚、南亚、西亚等地的“小共同体”与国家的关系,有力阐明了在各前现代文明中,中国属于“大共同体本位社会”。这就是一个基于“会通”的认识。假如谁想反驳它,那就必须遵循同样的方法,即引证其他社会的相关资料提供比较。

最近笔者参与讨论“中国专制主义”概念的问题,就深感对中国传统政体的认识也依赖于“会通”,即需要在政体类型学的层面建立共同的参照系,对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政权加以分类比较,由此在“序列”中确定中国皇权的属性,而不宜孤零零地就中国论中国。

这样的理论框架的建构,经常要超出历史学领域,而进入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甚至科学领域。从学理上说,一套解释模式,在自身所处的层次不可能拥有“完备性”,必须求助于更高层次的概念体系。中外政治制度史的“会通”,须以一般政治学理论为基础;中外经济史的“会通”,须以一般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假如要比较罗马帝国和秦汉帝国的地方行政,只把二者放在一起各作叙述,还不算“会通”;假如要比较西方的“四要素说”(土、水、火、气)及其医学理论与中国的“五行说”及其医学理论,只把二者放在一起各作叙述,也不算真正“会通”。

这时的分析平台,是要在更高的行政学,或文化学、医学层次上建构起来的;换个说法,则是在历史学与行政学、文化学、医学的交界面上建构起来的。个人当然可以不承担这种建构,大多数人只是利用既成范式从事具体研究而已,可对一个领域就不是如此了。超越实证、也超越“地方性”的新平台的探索与搭建,是“中外历史会通”新开拓的基础工作。

近代中国人最初看世界时,采用的仍是“内部眼界”:用“大同”来比拟民主;用“议郎”比拟议员;赞扬华盛顿的“推举”,“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等等。随后的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就不同了。他们尝试把中外比较,建立在一个共同平台之上。严复翻译孟德斯鸠《法意》之余,对中西政制之异颇有评述,其若干认知已积淀下来了。像“家长主义”问题上的中西之异,严复的讨论至今仍有价值。康有为曾“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在万木草堂开设过“外国政治沿革得失”的课程,为光绪帝编写过《列国政要比较表》。

▲ 严复像

其《官制议》一书中有大量中西制度比较,不乏卓见。萧公权评价《官制议》:“可说是当时中国讨论政府官制的论著中,最有系统的一部。”梁启超的《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以现代政体理论为“平台”,采用了“专制”、“贵族制”、“封建制”等概念,本于中国史的内在发展逻辑,为历代政治史勾画出了一个基本轮廓,并阐述了中央集权、外戚势力、异族政权和部落贵族、宰相权臣等重大问题。其基于政治体制、政治形态的历史分期,不妨说是中国学者的“制度史观”的开山之作。

我想这篇名作,可以列为历史系本科生的必读之文。这类比较,都在为“中外历史的会通”搭建平台。

时至今日,中外比较业已蔚为大观,相关的论著、论文,用“遍地开花”来形容并不过分。大到中外历史的不同方向和阶段,小到风俗、器物,旁及环境、自然……尽管各位具体研究者可能仅仅在各个“点”上深挖,但从整体上说,视野开阔的中外比较,必将使中国史研究的传统视角、方法、课题得到深化,并引发新视角、新方法、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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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说,“中外历史的会通”的基础是一个共同框架。然而在科学实践中,每个人的具体分析方法,又必定是家异其说,且因时而异的。

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一文的历史分期,以政治体制、政治形态为本,可以说是“制度史观”的。而近代以来,文化史观、经济史观等,也开始展露风采。郭沫若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把唯物史观引入中国学界,从而使中国人知道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概念,它们都是清以前的史家梦想不及的。

又如以铜器论述夏国家起源,以铁器论述战国剧变(“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更替之发生在春秋、战国之交,铁的使用更是一个铁的证据。”),均令人耳目一新,学术创新度相当之高。“五种生产方式”的概念,成为了中西比较、中外会通的理论平台之一。

用现代眼光审视中国史,日本学者比中国学者先行了一步。京都学派的内藤湖南、宫崎市定等人,用古代、中世、近世为中国史分期。“上古”或“古代”到东汉中期为止,这是中国文化形成、发展和扩张的时期。在经历了汉晋间的过渡后,进入六朝隋唐之“中世”,这个时代的最大特点,被认为是贵族政治。唐宋之际又发生了“变革”,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型,其意义是“东洋的近世”,中国由此步入近代社会。

这个“三分法”,很大程度上是比照西欧史而来的。近代日人受西欧史启发,把日本史分为“上古之史”、“中古之史”和“近代之史”,进而又“西体中用”,把这个“三段论”用于中国史。有人说,这个中国史的“三段论”与西欧史只是“形似”,实际上所遵循的,仍是中国史的内在规律。然而无法否认,在理论起点上,“三分法”来自于对西欧史三阶段的模拟参照。

宫崎市定是这样提问的:“欧洲史上三个时代(按:即古代、中世、近世)的概念,大致如上所述,这个时代观念怎样适用于其他地域?”于是,汉帝国可以媲美于罗马帝国,北方民族势力“亦可与日尔曼雇佣兵相比”;“东洋的近世亦和宋王朝的统一天下一起开始”,这时候的资本主义、君主独裁、国民主义、宋学等,看上去可以比之于西欧近世。

宫崎市定进而申言:“既然我们的态度是将特殊的事物尝试应用在一般事物上,则所谓特殊事物实际上便不再特殊。”这个辩白确实很思辨、很机智,然而也足以证明,宫崎并非不知道他的“比之”是一种套用。他只是表明,自己就是要寻求一种“深刻的片面”。为“唐宋变革论”提供的各种论证,大抵都是参照西欧之近代化的。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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