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山西唐墓的葬俗
浅议山西唐墓的葬俗
华阳
(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 吉林 长春 130033)
摘 要:建国后山西地区陆续发现了一批唐代墓葬,既有重要的纪年墓,又有特色的壁画墓,实物资料为考古研究提供了物质基础,根据已发现的大量唐墓,通过系统而详细的分析,总结出山西唐墓在随葬习俗上的一些独有特点。
关键词:山西地区;唐代墓葬;丧葬习俗
唐代彩绘乐俑
崔拏墓出土
长治市北郊永昌元年(689)崔拏墓,为单室砖墓,由墓道、甬道和墓室组成(墓道、甬道未清理)。墓室东壁和西壁砌有对称的两耳室,耳室高出墓底,耳室内随葬有铜、铁镜、三彩罐、青釉瓷灯等。于墓室东北部和西北角砌有棺床,棺床上未见随葬品,墓室中央及东南角置墓志、陶俑、陶器多件,并发现三彩罐一件。
一、丧葬用具情况
山西地区发现的唐墓主要集中在长治、太原、大同和侯马几个地方,虽是同样位于一个大区中,但是这几个地方的葬具使用情况却不尽相同。其中长治地区最为完备,普遍是既使用木棺,又建有棺床,木棺都安置在棺床上,只有小部分的墓葬中没有建造棺床,但仍然使用木棺为葬具。
太原地区比较特别,只有一座墓是墓主人葬于木棺中,而后放置于棺床之上,其余的墓葬内全部不见使用木棺做为葬具,都是只建造了棺床,墓主人就直接安葬在棺床之上。
大同和侯马地区只有一座墓既建有棺床又使用了木棺,其余大部分只使用木棺为葬具,不建棺床,甚至有两座墓是既无棺床又无木棺,墓主人直接葬在墓室地面上。
运城发现的薛儆墓使用石椁为葬具,并在石椁上施了彩绘,山西地区仅此一座墓使用石椁,这是因为薛儆身份比较特殊,他本人娶了唐睿宗之女鄎国公主,其子娶了玄宗之女唐昌公主,是历史上的一大望族。而薛儆墓之所以葬在运城,原因据墓志记载是归葬。虽然薛儆地位非一般人可以比的,但若依据唐王朝的法典,他使用石椁作为葬具仍然是僭越了。
可见以上几个地方虽同位于一大区中,但各自在葬具使用上仍表现出差别,而这种葬具使用上体现出来的差别其实本质上反映出各小区各有本地自有的丧葬观念,人们是很愿意秉承各自的旧有习俗来进行随葬活动的。
二、二次葬、多人葬及人殉情况
山西唐墓中多人葬现象比较普遍,埋葬时多是在一个棺床上放置多堆骨头,或两个棺床分别放置多堆骨头。这些人骨架都不全而且很零乱,有的甚至只有头骨,但它们都位于墓室中,还伴有大量的随葬品,墓志中并未提及这些尸骨是属于什么人,只有高征墓的两具尸骨是上下相叠在一起的,根据墓志得知,上面的尸骨为二次葬入的高夫人,其余的墓葬推测应该属于家族成员归葬的情况。
另一种情况似乎为殉人,如长治崔拏墓,主室中建有两个棺床,西北部棺床中间用条砖分为两部分,东部有头骨一个,西部有头骨两个及部分散骨,东部棺床上有头骨三个及部分散骨,东耳室中有两个头骨及部分散骨,西耳室中有一个头骨及部分散骨,随葬品都集中在墓室中棺10床前面,推测耳室中的人骨可能为殉人,在陕西凤翔县发掘的唐墓中也存在殉人现象,可见在唐代这种野蛮的制度还有一些残余。
三、随葬品使用情况
山西唐墓中多会使用镇墓俑,这是墓中的压胜之物。山西地区的镇墓俑可分为四大类,即镇墓兽、武士俑、双首兽及一些其他的怪兽。每个墓中放置的镇墓俑组合不同,但是武士俑一般是两个共出。比较有特点的是双手兽及人面鱼,鸟形兽,魌头,及各种称不出名的怪兽俑。
另外山西唐墓中还会随葬人物佣,分为男佣和女佣两大类。男佣大致包括骑马俑、带冠俑、家仆佣、牵马(驼)俑、御驼俑、舞俑,仪仗俑、跪伏俑、胡俑、侏儒俑。女佣大致包括骑马俑、家仆俑、舞俑、乐俑、跪俑。比较有特点的是胡人骑俑,其中胡人高鼻深目,穿圆领窄袖胡服,十分生动形象。
太原地区陶俑陶动物和陶模型器这两项从数量和种类上都比长治地区有所减少,有些墓中甚至没有随葬这两类物品,但三彩器的数量要比长治地区多,种类有俑、陶器,与长治地区相比看来,基本的器物组合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前两项的数量在减少,甚至消失不见,后两项没有大变化。
大同侯马地区的随葬品基本器物组合发生了变化,没有陶俑陶动物,也没有陶模型明器,而是以后两项为主,在数量和种类上相对太原长治两地区要多一些。
山西唐墓中极少出土金银器及金属器,唐朝时期还是比较流行厚葬的,国内其他地区,如西安、洛阳地区发现的唐墓,都出土了大量的金银器,可以说是极尽奢华,但是山西地区却基本没有出土,推测西安为唐王朝的都城所在地,权贵云集,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在他们手中,经济实力很强,而山西唐墓的墓主人就身份地位来讲不能与他们相比,财富的拥有量也可想而知,因此在墓中没有随葬金银器也是正常的。
作者简介:华 阳,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历史文化。
原载《湘潮(下半月)》 2011年第12期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