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起源 有关文明起源的几个问题—与安志敏先生商榷
《有关文明起源的几个问题-—与安志敏先生商榷》
童恩正《考古》1989年第1期第51~59页
本文是关于安志敏在《考古》1987年第5期发表的《试论文明的起源》一文的讨论文章。作者首先参考《韦氏国际大词典》中对“文明”的七种解释,概括出广义和狭义两种含意。广义的文明指某一时代或地区有特征性的文化;有时也指某一传播很广、延续时间很长的、其下又有若干分支的总体文化。狭义的文明是指文化发展的某一阶段,文字与文字记录的保存已有出现,同时也有城市、先进技术〈农业和手工业)、众多的人口以及复杂的社会结构。
有关对文明和文化的解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系也不尽相同,有的认为语系、用火、工具等都是文明的因素,有的把原始部落的艺术、婚姻、宗教、语言等情况作为“文明的起源”等等。作者认为,在意见趋于一致之前,不论是中国学者还是外国学者,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广义或狭义上使用文明--词,不能说是“模糊文明的概念”,也未必“势必造成定的混乱”。
作者认为摩尔根所谓蒙昧、野蛮和文明三个时代分期法,并不是考古学上的分期法,而是西方早期社会学的分期法。它并不是摩尔根所首创,而是沿袭了18世纪欧洲启蒙学者对人类学和考古学几乎完全不知的情况所设想的一种人类社会发展序列,是西方学术界历史观长期发展的结果。这种分期法的形成具有源远流长的发展过程。
“文明”在中国文献中的出现,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原意是反映人类文明发展上的某一较高的阶段,中国学术界完全可以使用这一名词,并将之作为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时代来理解,无需死守摩尔根的三段分期法。有关“文明的曙光”和“文明时代”并非一个概念,前者主要指文明因素的起源,后者则指的是文明要素的形成。作者最后认为,历史规律的总结和约定成俗的基本概念的出现,都应该是在充分的学术讨论之后,而不是产生于讨论之前,特别是当旧的理论框架已经不能包容新的资料、新的现象时,应该允许别人提出发展和修正。“百家争鸣”是中国学术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于中华文明起源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陈连开 《北方文物》1990年第4期第51~57页
本文是作者总结最近几年研究中华民族起源的一些心得。作者首先引用了许多历史学家关于文明起源多中心的学说,然后,与之相印证,又列举了一些考古学家关于文明起源多中心的见解,表示自己受他们的影响,对传统认为中华民族与文明起源于黄河中下游然后向四周扩散的一元中心说做出了修正,证明了中华民族是多元起源。作者认为中国的旧石器考古学及远古人类化石的发现与研究,证明中华大地是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之一,虽然在其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不少外来成分,但就起源而论是土生土长的。最后,作者从地理环境着手,说明了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为何在中原地区首先发达。
《谈谈中国文明的起源》
安志敏《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3期第67~72页
本文首先论述了“文明”一词的概念,认为早在文明时代形成以前,文明因素即已出现,作为文明的发祥地,必须首先独立地进入文明社会,并对周围地区产生深远的影响,那种有头无尾或昙花一现的迹象,是无法作为文明起源的发祥地来对待的,黄河流域是中国文明的发祥中心。接着,作者又批评了“文明的曙光”和“满天星斗”说,认为“文明的曙光”一词模棱两可,使我们很难判断它究竟是意味着进入了文明时代还是没有,诸如所谓的牛河梁“女神庙”遗址和大地湾孤立的一座“五千年殿堂遗址”不能作为文明时代的标志。“满天星斗”说的实质是从根本否认中国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的见解,以试图抹杀商周国家的历史作用,这并不符合我国或世界的历史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