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建设“丑陋建筑”:想法虽好,实行较难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4月14日 中国新闻网)
十八世纪的德国哲学家谢林在其《艺术哲学》一书中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栋美的建筑不仅是一个城市的地标,更是一个城市重要的形象名片。
然而我国苦“丑陋建筑”久矣,无论是江苏苏州被戏称为“秋裤大楼”的东方之门,还是辽宁沈抚新区耗资过亿却仅能“观赏”的生命之环、哈尔滨的冰壶、河北的天子酒店等等,这些年来,不少辣眼睛的“丑陋建筑”出现在各大城市中,引来许多人的批评,但批评过后,一栋又一栋的“丑陋建筑”仍是不断地被建造出来。自2010年起,由畅言网主办的“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十一届,每一年都有新入选的“丑陋建筑”,虽然这是一个由民间机构发起、大众投票参与、行业专家评审的评选活动,其结果可能不够权威、客观,但它能够成功连续举办十一年,不断涌现的“丑陋建筑”们功不可没。
当下中国城乡正在加速推进现代化,诸多城市为了建设成为国际化的大都市,希望通过建造样貌奇特却显眼的建筑,以带来一时的流量与名利。但一栋建筑的寿命往往是几十年甚至更多,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充斥城市的“丑陋建筑”们会慢慢侵蚀掉一个城市原本最自然的文化底蕴与城市风格,让居住在“丑陋建筑”周边的人们无法安放一颗热爱脚下土地的心。
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呼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该想法无疑是好的。但真正贯彻执行起来,还面临一些现实困难。
首先,人的审美各有不同,一栋建筑是美是丑,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如果说其他艺术门类的审美特点有着公认趋同性的话,那么在其中,对建筑的审美解释的争议性最大。”审美是主观的,它无法用严格的条例进行规定。在摄影奖,美术奖这样有关审美的评选活动中,我们尚且只能依靠审美的共通性等要素进行比较选择,但这其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例如某位评选者的话语权更高,评选标准可能就会倾向于这个人的标准,更何况是更难进行审美解释的建筑。
其次,一栋建筑的设计建造,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负责建筑设计的设计师们,甚至已经沦为其中微不足道的“乙方”。另类的建筑风格往往比常规建筑更容易吸引大众,在大众心中留下深刻印象,这将给建筑所有者带来一定的知名度与利益,于是乎,在名利的诱惑下,许多城市建筑的“画风”逐渐走歪。在此情况下,严禁建设“丑陋建筑”还需要从开发商、政府等方面着手,才有可能取得成效。
丘吉尔曾经说过:“人塑造建筑, 建筑也塑造人。”城市的建设关乎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禁止建设“丑陋建筑”势在必行,但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具体如何实行,还需更多的考量。
文/康蓉 (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