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史上的今天|杰克·伦敦——崇拜生命的英雄主义者
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1876年1月12日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1916年11月21日因服用了过量的吗啡身亡。他的作品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他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商业作家之一,因此被誉为商业作家的先锋。他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
杰克·伦敦肖像
1.
杰克·伦敦的一生
他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大部分都可以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
他的童年很不幸。杰克·伦敦本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生父是一个占卜者。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十一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
11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14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干了不多久,这个14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
幼年时期的杰克·伦敦
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
18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因“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
杰克·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飘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
20岁时,他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
21岁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他身染重病回家。
一条条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
23岁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24岁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
创作中的杰克·伦敦
31岁,杰克·伦敦写了《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
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褪,他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35岁,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
37岁,他用了十万美元(在当时是一笔惊人的钱财)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了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跻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坑,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
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
40岁,杰克·伦敦因服用吗啡过量身亡,留下了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
2.
杰克·伦敦小说选
杰克·伦敦是一位多产作家, 他在16年的创作生涯中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和19部长篇小说,加上其它文章,他的全集达4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了这本《杰克·伦敦小说选》,受到广大读者喜爱。
《杰克·伦敦小说选》封面图
该书收录了《寂静的雪野》《为赶路的人干杯》《热爱生命》《荒野的呼唤》等短篇小说,今天向大家介绍其中留给读者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通过讲述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原上陷入困境,最后克服困难,得以生存的故事,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与敬畏。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返回的途中在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脚伤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出于无奈,他将淘来的沙金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翼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似乎看到了希望,忍着剧烈的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相当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金沙又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儿直接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战胜了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在人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获救,活了下去。
03.
矛盾人生
杰克·伦敦是个复杂而矛盾的人。一方面,他崇拜生命,笔下的角色对待死亡总有着不轻言屈服的英雄主义气质;另一方面,成名后的他又逐渐陷入极端个人主义和空虚之中,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无法给自己的心灵找到归属。
他以现实之笔写底层人的苦难,写生命的力量,写只有美国才有的自然人的激情;他不断地用富有感染力的文字告诉人们,什么才是生命,什么才是力量,什么才是美。在他的文学作品中,生命本身才是美的,一切事物上的生命的痕迹,生命的撞击所带来的灿烂才是美的居所。
可他又不能忍受现实的丑陋,现实的平凡。一旦一个人以如此纯粹的理想来给予生活意义,那他就永远不可能被满足。这位伟大的作家热爱生命,憧憬英雄主义的同时,也默默经受着痛苦的挣扎与矛盾。
但他最可贵的地方在于,尽管经受痛苦,仍不放弃对生命的崇拜与热爱。就像《热爱生命》里与狼反抗的淘金者: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
他努力塑造的独立斗争的永不妥协的英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困境中的人们。
撰稿: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