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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春——王国维为何要殒命颐和园

2020-11-07

李占春——王国维为何要殒命颐和园

李占春——王国维为何要殒命颐和园

李占春——王国维为何要殒命颐和园

李占春——王国维为何要殒命颐和园

李占春:心理哲学家——解析……王国维——如烟挽歌在颐和园湖畔为何经久不散?

本文撰稿为《之我精神导论》作者

(注:之我或灵魂之我——灵魂之王、灵魂的主宰、灵魂的主人、哲学之我或哲学层次的我。之我里的‘之’是助词,起增强语气作用。)

王国维是中国近、现代相交时期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同辈与后世对其评价甚高。梁启超评价道:“若说起王先生在学问上的贡献,那是不为中国所有而是全世界的。其最显著的实在是发明甲骨文。和他同时因甲骨文而著名的虽有人,但其实有许多重要著作都是他一人作的。以后研究甲骨文的自然有,而能矫正他的绝少。这是他的绝学!不过他的学问绝对不只这一点。郭沫若评价王国维“留给我们的是他知识的产物,那好像一座崔嵬的楼阁,在几千年的旧学城垒上,灿然放出了一段异样的光辉”。 胡适说:王国维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鲁迅说:“要谈国学,他(王国维)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

王国维(1877年12月3日-1927年6月2日),初名国桢,字静安,亦字伯隅,初号礼堂,晚号观堂,又号永观,谥忠悫。汉族,浙江省嘉兴市海宁人。1921年年初,马衡受北京大学委托,再次来书邀王国维出任北大文科教授,为其所拒。1922年年初,王国维允任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通讯导师,但没有接受酬金。1923年春,当时溥仪要选海内硕学之士,王国维经升允推荐,到北京充任逊帝溥仪的南书房行走。按清代惯例,在南书房工作,大都应是进士、翰林以上学问渊博的著名人物,王国维虽只是布衣出身,以他的学问,与杨钟羲、景方、温肃三人同时入南书房工作,有幸得窥大内所藏,曾检理景阳宫藏书。1925年2月,清华委任吴宓筹办研究院,并拟聘王国维为导师。王国维在请示溥仪后就任,与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李济(一说吴宓)被称为"五星聚奎"的清华五大导师,桃李门生、私塾弟子遍充中国史学界。1927年6月2日,王国维雇了一辆人力车,前往颐和园,吸完一根烟,跃身头朝下扎入水中,于园中昆明湖鱼藻轩自沉。此事极大震惊中国学界,同时也丢下重重迷雾——致使王国维自沉的原因究竟何在?时光飞逝了九十余年,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之所以如此,一是与当时的中国局势有关,因为1927年是中国血雨腥风的多事之秋;二是与王国维身世性情有关,因为王国维性情和阅历是矛盾且复杂的。一如梁启超所云——“静安先生平时对时局悲观,看得很深刻,他的性格很复杂,而且可以说很矛盾……他对于社会,因为有冷静的头脑,所以能看得清楚;有和平的脾气,所以不能采取激烈的对抗;有浓厚的情感,所以常常发生莫名的悲愤。积日既久,只有自杀一途。”

围绕王国维的自杀,社会上流传有多种版本。一为“殉清”说。王国维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冯玉祥部逼近北平,逢“覆巢”之将再,故他以自杀而“完节”。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罗振玉更是伪造遗折,坚定王殉清的说法。 在这之前,王国维曾经想过自杀。那是在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逼宫之际。在这次事变当中,罗振玉后来《祭王忠悫公文》中也提到自己曾经想自沉于神武门御沟一事,而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中有数句是:“神武门前御河水,好报深恩酬国士。南斋侍从欲自沉,北门学士邀同死。”南斋侍从指罗振玉。北门学士指柯绍忞。罗柯曾约王共投神武门外御河殉国,卒不果。王国维的家人在回忆录中,曾经提到王国维多次自杀未果的情形。 二为“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国维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三为“惊惧”说。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又王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四为“谏阻”说。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五为“文化殉节”说。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陈寅恪的诠释在同类者中立即得到共鸣,并在文化界产生重要影响。但陈之观点,与其说是对王国维之死的解释,不如说是他以自己的一种心态来观照王国维的精神。 最后一种观点是“诸因素”。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其实,所有的这些都是烟雾弹,所谓的这些都是王国维期望达到的效果!不要忘了,前面胡适曾说:王国维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话说,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为何要自杀,而他自杀也绝对不会轻易告诉活着的人——其自杀的原因和答案,否则他便不叫“绝顶聪明”,他的思维是超乎你想象的想象,同时也是超乎你简单的简单。所以,这才迷雾重重、九拐十八巷,绕来绕去、绕了九十余年,依然还在雾里探花啊。为什么呢?因为王国维不仅是位国学大家,也是一位文学哲人,我们分析研究他,不能以世俗的尺子来踹度苍穹以外的辽阔,而需要用哲学的工具去勘探星辉背后的光芒。

话说,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就是王国维其家人。王国维的后辈们则认为王国维自杀与罗振玉有关。1983年8月王国维三子王贞明和长女王东明在台湾曾发表过特稿《父亲之死及其他》、《最是人间留不住》。兄妹俩缅怀父亲,情真意切,感人至深。他们认为,“父亲自尽与大哥(潜明)病逝有很大关系。父亲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而罗振玉先生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还拒收恤金……面对罗振玉这位数十年培植资助他的挚友和共同研究学问的伙伴,是一件痛苦的事。……此事后,不再见父亲的欢颜,不及一年他投湖自尽了。”兄妹俩否定“殉清”之说,写道,“其实父亲只是一颗棋,也是他(指罗振玉)预布的羽翼……渐渐地父亲感觉到已卷入“浑浊世界’的大漩涡,必须脱身出来,因此婉拒代缮奏章,代递奏折,代为进言,并表示‘闭门授徒以自给’,以求心安理得,罗氏对父亲的态度颇为不满……”王东明撰文指出:“王氏后人大都秉性沉默,且有不少流寓海外的,不能广集多方意见,仅凭罗氏家人之言做成结论,自有偏差。”在此,笔者大体同意以上说法的渊源!问题在于,逝者对此并没说呀!或者明确说呀。所以,以上说法只能是一条线索。因此,我们第一步必须厘清王国维与罗振玉的关系,然后再去展开探寻。

可以这样说,没有罗振玉就没有王国维,或者说世人不会知道或认识王国维,或者王国维最多也就是一个默默无闻、平平庸庸的教书先生而已。前者是后者——学术上的指路人、生活上的赞助人、人生旅程上的伯乐和知己,一句话,罗振玉是王国维的恩人,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再造之恩。罗振玉对王国维的帮助长达几十年,用世俗眼光看实属罕见,基本上可以说几无功利、大多属于彼此欣赏,因此也可说罗振玉是一位‘好人’中的‘好人’!那么,他们之间怎么成了冤家的呢?以下我们翻阅历史推敲资料,看看迷雾尘埃里的如烟故事吧。

先来看看罗振玉其人。罗振玉(1866年8月8日-1940年5月14日),字式如、叔蕴、叔言,号雪堂,永丰乡人,晚号贞松老人、松翁。 祖籍浙江省上虞县永丰乡,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中国近代农学家、教育家、考古学家、金石学家、敦煌学家、目录学家、校勘学家、古文字学家,中国现代农学的开拓者,中国近代考古学的奠基人。1900年秋,任湖北农务局总理兼农务学堂监督。后任武昌江楚编译局帮办、上海南洋公学虹口分校校长,并赴日本考察教育。1903年被两广总督岑春煊聘为教育顾问。翌年,在苏州创办江苏师范学堂,任监督。1906年调北京,在清政府任学部参事兼京师大学堂农科监督。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罗振玉携眷逃亡日本京都。期间著述《殷墟书契》前编、后编及《菁华》等,并由王国维协助,撰成《殷墟书契考释》及《流沙坠简考释》。1919年春回国,在天津举办京旗赈灾事务。1921年,参与发起组织"敦煌经籍辑存会"。1924年应清废帝所召,入值南书房。同年11月,清室小朝廷被冯玉祥驱逐出皇宫,他与陈宝琛将溥仪偷送到日本使馆。1925年2月23日深夜,在日使馆庇护下,陪同溥仪秘密迁至天津日本租界地张园,后因功被委为顾问……1932年3月,参加溥仪就任伪满洲国执政典礼,并代溥仪向外宾致答词。伪政权任命他为参议府参议,后改为临时赈务督办。翌年6月,任监察院院长,满日文化协会常务理事。1934年伪满洲国改行帝制,被邀为大典筹备委员会委员,受到"叙勋一位"的封赏。翌年3月,罗振玉返回旅顺寓所,继续整理刊行所藏古文物史料。他曾搜集和整理过甲骨、铜器、简牍、明器、佚书等考古资料,均有专集刊行,流传较广者有《殷墟书契》和《三代吉金文存》等。罗振玉以他的博学,先后培养了容庚、商承祚、柯昌济、关百益、孙宝田及他的儿子罗福葆、罗福颐等人,使之成为中国近代史上学有建树的专家。另外他对校勘学、目录学、姓氏学、宗教学、也多有建树并著述留传后世。其一生著作130多种,刊印书籍500种以上。罗振玉在政治上十分保守,始终效忠清室。九一八事变后追随溥仪,出任满洲国参议府参议、满日文化协会会长等职,受当时人批判为"汉奸"。1940年5月14日在旅顺逝世,终年74岁。显见,罗振玉是一个经历背景非常复杂的国学大家,他的身份超越了一般文人的范畴。

接着,我们来瞧瞧——性格、性情、气质和风格均不同的人是怎样结缘的,进而由结缘到结怨、结冤是怎样一个过程。王国维与罗振玉是浙江同乡,二人不仅仅是儿女亲家,罗振玉对王国维来说,是老师,是挚友,对王国维有知遇之恩。 资料披露,1896年,罗振玉在上海组创学农社并设立农报馆,编辑出版《农学报》,需要聘用翻译人员,以便把欧美及日本的农科书籍和农学书报介绍到中国来,乃于1898年6月以私人资本在上海新马路梅福里开设东文学社。 据罗振玉的外孙刘蕙孙讲,戊戌年正月初二,罗到《时务报》馆给馆主汪康年拜年,进门以后,阒然无人,一直走到楼上,见一小房间里有个人,桌上放一包花生米,摊着一本书自斟自酌,不觉有点奇怪。进房一看,其人读的是《文选 两都赋》,斟的是绍兴酒。益觉奇怪,进而问询,那人乃起身让坐,原来是《时务报》校对员海宁人王静安(王国维字静安),对坐攀谈,觉得此人才华和学养都不平凡。继又看到他为同舍生撰题的扇面上有咏史绝句,其末句为“千秋壮观君知否,墨海西头望大秦”,乃“大异之”,认为他确有过人之才,遂劝他入东文学社,并说王有秀才功名,可以直接进入师范班。又说,他身为公学监督,愿助一臂之力。王说:“奈生计何!”罗乃问明每月工资30元,遂说:“你去读书可也,我在《农学报》馆给你挂个名,闲时写写文章即可,月薪40元,则家用及本人生活都可以维持了。”王遂入东文学社学习。是年王国维才22岁,他后来能够成为大学者,跨进东文学社门坎这一步,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契机。王国维非常感激,当年曾写诗以“匠石”隐喻罗振玉:“匠石忽顾视,谓与凡材殊。” 1911年11月,罗、王二人联袂东渡。之前,王国维的兴趣本来在西方哲学,到这时断然转向了国学。据刘蕙孙回忆,这也是罗振玉力劝王国维的结果。 从二人相识开始,王国维的大多数重要活动几乎都与罗振玉密切相关。留学日本,系罗氏资助之;到南通师范学院讲学,系罗氏推荐之;入京任晚清学部官员,系罗氏带领之;乃至于王国维先学西学,后转而专治国学,也是罗振玉相劝之功……徐中舒《王静安先生传》记:“辛亥之役,罗氏避地东渡,先生亦携家相从,寓日本之西京。罗氏痛清室之沦亡,于西洋学说尤嫉恨之。至是乃欲以保存旧文化之责自任,且劝先生专治国学。先生乃大为感动,遽取前所印《静安文集》尽焚之。” 罗振玉学问不及王国维,但在其他方面则长袖善舞,当过末代皇帝的老师,参与重要的政治活动,还有很强的经营手腕……他对王国维有恩,但也让王国维做了许多事情。而王国维性格忧郁悲观,埋首学术,不问功利,是典型的学者气质,人称他“老实到像火腿一般”。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王国维的长子亡故之前,王国维与罗振玉之间的关系一直是非常好的。当罗振玉将自己的女儿嫁给王国维的长子后,双方自然是亲上加亲,像一家人。在此,我们看到罗振玉爱屋及乌,对王国维的子女后代都十分赏识,与王国维结成了儿女亲家。1925年8月上旬罗振玉六十大寿的时候,王国维还专程到天津祝寿并写诗贺之,诗尾有“百年知遇君无负,惭愧同为侍从臣”句。

综合王罗后人回忆及《细说民国大文人》披露——王国维的长子潜明是个不愿依赖父辈、喜欢过独立生活的人。1919年9月,他在与罗振玉三女孝纯婚后不久,从上海工部局所办育才公学肄业,并由校方介绍,考入了海关。翌年,调至天津海关,寄居嘉乐里岳父家中。不久,海关新建公寓落成。罗氏念小两口才结婚,尚无生活经验,劝他不要急于另立小家庭。王国维也来信对他说,你刚入海关,工薪有限,还是住在岳父家中,既可节省开支,又彼此有所照应,要他听从罗氏劝告。但王潜明还是执意迁出罗宅,搬入公寓,过起了独立的小家庭生活。1925年5月底,潜明奉调上海海关。翌年9月26日,在上海病逝,年仅27岁。那位做了遗孀的孝纯,时年仅24岁,与潜明完婚八载,先后生有二女,王国维十分喜爱。不幸的是,两位宝贝孙女均已在1924年夭亡。王国维是在料理潜明丧事后,于10月15日自沪乘车返京。其间还托人在海宁为潜明购置了墓地。在处理潜明后事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误会”,不仅激化了所谓婆媳家庭矛盾,还致使罗、王两亲家为潜明遗款的收存问题,打起了笔墨官司!原因是罗振玉在潜明医疗问题上曾指责过女儿“偏执”,所以王国维在潜明遗款的问题上,也以长辈的身份不客气地批评了长媳“无理”,并请罗氏喻以“正理”。孰料,罗振玉非惟不“喻”,反过来还予以袒护。笔墨官司愈打愈烈,最后终于导致了罗、王“三十年金石之交”破裂! 按照这期间罗、王来往书信落款时间,大致三天一信,六天一往返,由龃龉而交绝,历时20天。从书信行文口吻看,王国维始终珍惜旧谊,而罗氏则咄咄逼人,直至最后一信,说自己发断交信“殊非我心所欲”,似乎透出了些许悔意,但仍指责王国维“来书严峻”。 罗振玉的侄子罗守巽晚年说:先伯父(罗振玉)性子急,脾气大,待人处事欠冷静。两亲家晚年失和,同他的这个“脾气”有很大关系。但真正的原因是,罗振玉认为,王国维来信中自称“我辈皆老”,这不是由女及父,在批评他做父亲的不是,尤其是信中十分严正地讲到“蔑视他人人格”,实际上是批评他父女俩有悖“圣人之教”。

据罗振玉的长孙罗继祖当时已经十四五岁,据他说,姑母(即罗孝纯)婚后与潜明继母潘氏夫人关系处得不好,中间又受到仆妇们的挑拨,以致婆媳“感情冷淡”。潜明病亡,王国维夫妇到上海主丧;罗氏“痛女心切”,也赴沪探视,两亲家因而发生争执,事情越闹越僵。他这样追述罗、王争执经过:潘夫人处置善后偶尔失当,姑母泣诉于祖父,祖父迁怒于王先生,怪他偏听妇言,一怒而携姑母大归。……三十年夙交感情突然破裂,原因是祖父脾气褊急,平日治家事事独断,而王先生性格却相反,平日理头治学,几于不过问家政,一切委之阃内。……事情闹僵,又没有人从中转圜,以至京津虽密迩,竟至避面,直到王先生逝世。 王东明(王国维长女)不同意说她母亲潘氏夫人处理善后失当,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臆断之辞”;因潜明丧事而罗、王误会以致绝交,“毋宁说是偶发事件较为合理”。那时,王东明女士也已十几岁了,犹能记当时情景,说:父亲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已是郁郁难欢,而罗振玉先生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父亲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然后把大哥生病时的医药花费全汇去罗家,他们寄回来,父亲又寄去,如此往复两回,父亲生气得不言语,只见他从书房抱出一叠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

当误会发生后,罗振玉带着爱女孝纯先行返津。王国维虽至为难堪,但仍认为只是一种暂时现象。所以,他在妥善处理潜明丧事的同时,又尽其所能为安排好长媳未来的生活,办了两件事:首先是立嗣。由于潜明无后,决定将次子高明的长子庆端过继。其次是恤寡。办理潜明的海关恤金等遗款,委托在沪的老友金颂清,通过银行将款全数汇至天津罗家。 1926年10月24日,王国维写信给罗振玉:“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冢子,于公为爱婿,哀死宁生。父母之心,彼此所同。不图中间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遂不复相诣,留为异地相见之地,言之惘惘。”又说:“初八日在沪,曾托颂清兄以亡儿遗款汇公处,求公代为令嫒经理。今得其来函,已将银数改作洋银二千四百二十三元汇津,目下当可收到。而令嫒前交来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七元(镯兑款二百零六元五角,海关款二百二十六元五角,又薪水一个月一百四十三),今由京大陆银行汇上。此款五百七十七元与前沪款共得洋三千元正,请公为之全权处置,因维于此等事向不熟悉,且京师亦非善地,须置之较妥之地,亡男在地下当感激也。” 王国维在信中流露出想要化解误会的心意,且汇款给罗振玉,并用“求公代为令嫒经理”、“请公为之全权处置”等委曲求全的语句,表达了自己的诚意。王国维又派了男仆冯友专程赴津,将从上海运回的潜明夫妇的家具送至罗宅。然而,冯友从天津返回时,带来了罗氏的拒款信。罗振玉以自己女儿的名义,将钱退回。王国维不甘心,10月25日,又致罗振玉信,仍请罗将钱收下,说:“令嫒声明不用一钱,此实无理,试问亡男之款不归令嫒,又当谁归?仍请公以正理谕之。我辈皆老,而令嫒来日方长,正须储此款以作预备,此即海关发此款之本意,此中外古今人心所同,恐质之路人无不以此为然也。京款送到后,请并沪款一并存放,将原折交与或暂代为收存,此事即此已了,并无首尾可言。” 罗振玉仍不领情,再次将钱退回。一而再地被拒绝,王国维觉得自己最看重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他生气得不言语。女儿王贞明看见父亲从书房抱出了一叠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10月31日,他又一次写信给罗振玉,说:“亡儿遗款自当以令嫒之名存放。否则,照旧时钱庄存款之例,用‘王在记亦无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嫒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之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理皆说不去,求公再以大义谕之。此款即请公以令嫒名存放,并将存据交令媛。如一时不易理谕,则暂请代其保存。” 直到此时,罗振玉才收下此款,回信说:“拟以二千元贮蓄为嗣子来日长大婚学费,馀千元别有处置之方法,以心安理得为归,不负公所托也。” 虽然如此,二人的心结一直未能打开。

据《细说民国大文人》载,罗振玉接到亲家去世的噩耗,赴京为之经纪丧事,又在津为之刊印遗著,看来是痛感了这一点的。晚年追忆往事,罗氏在自己的书斋“鲁诗堂”里曾对孙儿辈说:静安以一死报知己,我负静安,静安不负我。国维逝世当天,其姨甥、清华研究院助教赵万里给在天津的罗振玉拍了电报:“师于今晨在颐和园自沉,乞代奏。”罗振玉甚为悲痛,即于6月4日派其子赴京奔丧,据在清华研究院办公室工作的王国维第三子贞明,给其执事于上海邮务局的二哥高明的信中透露,罗本拟亲来北京清华园,因家人“恐彼来此有所感或有他变,故不肯放他来京。” 罗振玉后又代王国维给溥仪上了一道遗折,溥仪下旨为王国维赐谥号“忠悫”。其实这封遗折是罗振玉感念他与王国维的友谊,对于两人失和之事甚感愧疚,为了弥补自己的歉意,不惜冒着欺君的罪名为他谋求谥法,因此让他的第四个儿子模仿王国维的笔迹作了个“遗折”。罗振玉又在天津日租界日本花园内设“忠悫公”灵位,广邀中日名流学者公祭,罗还亲撰《祭王忠悫公文》,最早发表在天津《日日新闻》上,赞颂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公祭后罗振玉旋即赴京,参与处理后事。他带着溥仪的“谕旨”,从清室驻北京办事处领得贰千圆赏银,全数交给了王国维夫人潘夫人,自己又另外送上一份在亲友中间数额最高的葬礼银一千元。从各个角度讲,均不失三十年友谊的情份。 王国维的家属子女依父亲的意愿,不请风水师择坟,也不挑选“吉日”,而在清华外面七间房买块地安葬,“坟是清华的泥水匠做的,立了一个碑,上书宣统皇帝加予的‘谥号’王忠悫公,坟地四面都种了树”。此后,罗振玉主持了王国维遗著的校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将其已刊和未刊的著作分编四集,以《海宁王忠悫公遗书》为书名出版,尽了对逝者的一份情谊。

综合以上资料,尽管其中可能有遗漏或者瑕疵,但是基本的情况应该是属实的,我们看到了王罗矛盾的焦点,那就是王国维要大儿媳守寡,并且将次子高明的长子庆端过继过来,在王家普度余生;而作为父亲的罗振玉则将女儿以某个理由带回家了,以罗的性格性情,王国维猜测到可能要发生什么,于是拼力抗争——两遗老较量开了。作为单纯的读书人、前清秀才、傅仪的南书房行走,‘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是其道德和精神的底线!而恩人罗振玉所为则很可能要突破这个底线,这对于民国年间清华园里还一直留着小辫子的王国维来说,是绝对万万不可以的!据蒋息岑先生回忆,1904年左右在苏州江苏师范学堂任教的王国维,讲授修身、伦理,出入于封建名教纲常之领域。从现在的角度看,罗振玉所为没任何问题。女婿死了,两个外孙女夭折了,把悲痛欲绝的24岁的小女儿带回家里,这纯粹是父爱啊!可是,在那个年代,在那个年头的‘语境’里,所谓“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些是不可逾越、不可挑战的。《之我精神导论》指出——我是什么,我是灵魂,灵魂的核心就是我,我是灵魂的主宰,我是人的本质,我是人与人、与动物、与植物、与地球上其它事物区别的征服性肯定。那么,这个所谓肯定是怎么回事以及怎样运作的呢?人生经验告诉大家,人时时刻刻都会遇到很多事情、面对很多事情,同时也会作出这样或那样的反应。注意,在各种反应当中或之后,人对自己的行为在心里其实都会有种种理由,有些稍纵即逝,有些牵强附会,有些则耿耿于怀,但最终也会想尽办法和理由去尽力“释怀”。在此,所谓种种理由及其产生,或油然而生、或牵强附会、或极力搜寻,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之我的肯定过程……需要提醒的在于,如果肯定不能够达成,之我就会紊乱游离,心理与精神便会出现问题和障碍,在道德层面有可能出现所谓‘丧尽天良’,在刑事案件里那些连环杀人恶魔就属此列,冷酷残酷的背后便是之我肯定的沦陷。于此,在王国维眼里,罗振玉应该如此而没有如此,于是把罗在之我肯定上障碍转嫁到自己身上,痛苦绵绵乃至痛不欲生。

另一方面,我们看看罗振玉在王国维自尽后的表现,可见他不光是处理危机的高手,更是驾驭灵魂之我的翘楚,以致连王国维遗书我们至今都没有解剖出它的真意,就更别说管窥王国维自尽的缘由或导火索了!罗振玉首先派其子赴京奔丧探探风声,然后在天津设“忠悫公”灵位,大造舆论——赞颂王国维“完节”并为王举办公祭,然后——他带着溥仪的“谕旨”,从清室驻北京办事处领得贰千圆赏银,全数交给了王国维夫人,自己又另外送上一份在亲友中间数额最高的葬礼银一千元。注意,王国维死前给他的三千元,他曲线完璧归赵了。不仅如此,他主持了王国维遗著的校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将其已刊和未刊的著作分编四集,以《海宁王忠悫公遗书》为书名出版。在此过程中罗振玉化解了由他而引发的一场很可能遭万人痛骂的个人危机,同时其之我肯定也达成了一次曲线成功。《导论》 指出——在各种反应当中或之后,人对自己的行为在心里其实都会有种种理由,有些稍纵即逝,有些牵强附会,有些则耿耿于怀,但最终也会想尽办法和理由去尽力“释怀”——通过曲线方式,让之我实现曲线式肯定。在此,所谓种种理由及其产生,或油然而生、或牵强附会、或极力搜寻,这个过程其实也是之我的肯定途径之一,肯定是之我的意志。需要指出的是,杀人犯、法西斯党徒、邪教分子等等,通过歪曲事实编撰合乎他们行动的理由和逻辑,为他们的犯罪作恶去背书,由此达成其之我肯定或暂时的自欺性、强制性之我肯定……所谓暂时的自欺性、强制性之我肯定,随时间流逝或被重新‘否定’,之我将被逼或被迫走上寻觅‘肯定’之途。生活里,所谓迟到的忏悔、赎罪、寻根、寻亲等比比皆是,原因就在于此。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一书中回忆道,在接到王国维的死讯,以及罗振玉所代拟的“临终奏折”后,“我看了这篇充满孤臣孽子情调的临终忠谏的文字,大受感动,和师傅们商议了一下,发了一道‘上谕’说,王国维‘孤忠耿耿,深堪恻悯……加恩谥予忠悫,派贝子溥伒即日前往奠缀,赏给陀罗经被并洋二千元……”。3个月前,康有为猝死青岛,门生们曾向溥仪申请谥号“仁忠”,但遭拒绝。可见溥仪对王国维的“殉清”相当看重。《吴宓日记》1927年6月6日记,这一天的下午四点钟,罗振玉到了清华西院十八号王国维宅中,并邀吴宓和陈寅恪往见:“……罗先生出见,须发俱白,似极精明而长于办事者。谈王静安先生身后事,约半时许,即归。寅恪邀至其宅中晚饭。罗振玉先生坐车来回拜,略谈即去。” 1927年6月17日(旧历五月十七日),旅京同乡旧友,假座于北京下斜街全浙会馆,为王国维举行了悼念大会。坛中置王国维遗照,并陈遗嘱,王氏的亲属列于左右,四壁挂满了挽联。罗振玉专从天津赶来,赵万里等人前后奔忙。吊客中有逊清皇帝溥仪派来的使者,也前清的遗老,有新旧学者教授、官吏,有日本和欧洲的友人,可谓极一时之盛。 本月19日,罗振玉又在天津日租界公会堂,为王国维举行了另一次追悼会,参与者也非常之多。溥仪写道,罗振玉一面广邀中日名流、学者,在日租界日本花园里为“忠悫公”设灵公祭,宣传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罗振玉挽王国维的联语是这样的:“至诚格天,遨数百载所无旷典;孤忠盖代,系三千年垂绝纲常。” 在这次追悼会上,罗振玉声泪俱下,令在场的遗老遗少也不觉为之动容。但溥仪显然后来感觉是受了罗振玉的骗,说罗振玉“一面更在一篇祭文里宣称他相信自己将和死者‘九泉相见,谅亦匪遥’。其实那个表现着‘孤忠耿耿’的遗折,却是假的,它的编造者正是要和死者‘九泉相见’的罗振玉。”这一点,已经被人们所证实。 据说,罗振玉晚年常常对子孙感叹:静安以一死报知己,我负静安,静安不负我。显见,罗振玉之我肯定障碍后遗症至死都依在,即便当初曲线达成了,但那也只是权宜之计。

那么,罗公的这句话怎么理解呢?二十余年后,一位中国的大人物也遭遇过同样的窘境。看完以下文字,也许我们就可以理解并领会罗振玉的感慨了。《之我精神导论》里有这样几段——1、陈布雷(1890年—1948年),本名陈训恩,字彦及,号畏垒,笔名布雷,浙江慈溪人。因才华出众,20多岁就在报界享有盛誉,抗战时期,陈布雷用如椽之笔,写出了多篇激扬民族志气的不朽文章,是国民党的“领袖文胆”和“总裁智囊”,素有国民党第一支笔之称。1948年11月13日,陈布雷自杀身亡,终年58岁,安葬于杭州市九溪社区上海市总工会疗养院2号楼东邻。陈布雷去世后,蒋介石追授陈布雷“当代完人”的称号。2、 淮海战役失利之初,蒋介石在军政会议上,表达了与崇祯皇帝相近的意思。大意为他如何如何英明,手下则腐败无能。追随蒋介石多年的陈布雷,见委员长在这个节骨眼上还不反躬自省,反而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不禁脱口而出:“一派胡言!”蒋介石愣了半天,脸色铁青地用家乡话说:“书生误国,看错人了……散会!”,后来没几天,陈布雷就自杀了。3、在短短的二天功夫里,陈布雷挑灯秉笔疾书,给蒋介石、秘书蒋君章与金省吾、张道藩、洪兰友、潘公展、程沧波、陈方、李惟果、陶希圣及遗孀陈夫人等亲友,写了至少十封的遗书。其实,陈布雷是写给世人看的,检讨自己事业过失、过错和遗憾,以及精神与身体的无奈,告诉世人选择死是其个人的选择和性情缺失使然,与别人别事没有丝毫相干。所以,蒋介石毫不吝啬地在陈布雷去世后,追授他“当代完人”的称号。陈布雷第一封遗书如是开头:“介公总统钧鉴:布雷追随二十年,受知深切,任何痛苦,均应承当,以期无负教诲。但今春以来,目睹耳闻,饱受刺激,入夏秋后,应象日增,神经极度衰弱,实已不堪勉强支持……何如坦白承认自身已无能为役,而结束其无价值之一生……”陈布雷由记者变身为高官,位居党国中枢大权在握,可谓春风得意、踌躇满志。而蒋介石看他无私心、淡名利,不介入派系纷争,忠实可靠,不但信任他,也很尊重他。作为一个传统文化熏陶下的知识分子,“士为知己者死”根深蒂固,多次表示对领袖的“知遇之恩”将铭记不忘。

话说,王国维自尽并没有牵涉到罗振玉,所以罗振玉感激之至,所以办了他该办的事情,也暂时实现了其之我肯定的达成,而这都得益于王国维自杀前释放的种种蹊跷和莫名其妙,如果没有这些烟雾弹粉饰,罗振玉有可能当时就身败名裂了。但是,王国维不可能这样,他要恪守忠义而不能够忘恩负义!这也是其道德和精神底线。还是梁启超说得好——他对于社会,因为有冷静的头脑,所以能看得清楚;有和平的脾气,所以不能采取激烈的对抗;有浓厚的情感,所以常常发生莫名的悲愤。积日既久,只有自杀一途。

言归正传。让我们把镜头还原到1927年6月的清华园。1927年是国共反目的一年,也是军阀混战正酣的一年,处处硝烟弥漫、处处血雨腥风。在这个大国运和大背景之下,6月2日,王国维早起盥洗完毕,即至饭厅早餐,餐后至书房小坐。王国维到达办公室,准备给毕业研究生评定成绩,但是发觉试卷、文章未带来,命研究院的听差从家中取来。卷稿取来后,王国维很认真地进行了评定。随后,王国维和研究院办公处的侯厚培共谈下学期招生事,相谈甚久,言下,欲借洋二元,侯给了五元钞票,王国维即出办公室。王国维雇了一辆人力车,前往颐和园。王国维吸完一根烟,跃身头朝下扎入水中,于园中昆明湖鱼藻轩自沉。事情就这么简单、就这么蹊跷,王国维做完了份内之事,马不停蹄、刻不容缓就去颐和园投湖自尽了,毅然决然地一头扎进浅水的淤泥里,连身上的衣服都没有湿透,附近人迅疾施救都没来得及,就这样没了。而此刻,人力车夫还在颐和园门外等啊等呢……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先兆,王国维莫名其妙地走了。至今,家里人家外人都不知道具体为什么王国维要这样莫名其妙。其实,答案就一个人知道,对了,就是罗振玉。在这里,我们可以断定——在那年的五月或者四月份,罗振玉同王国维彻底摊牌了,罗振玉要了结论战纠葛,罗振玉要快刀斩乱麻,罗振玉更要让其女儿成为自由的人,于是开始行动了——某天王国维收到了罗振玉来信或者电话或者口信,罗振玉明确告诉王国维,宣告其女儿他儿媳与他及他的家庭彻底划清界限,甚至编造事实,声称其女儿即将嫁人,开启属于她自己的新生活,罗家与王家的亲家关系彻底解除消亡。这些,以罗振玉的胆识见识、能力能量都绝对不成问题,至此,王国维只有领受而无法招架,一直沉浸于之我肯定受阻痛苦中的他,此刻其尊严也彻底被击穿了。《导论》 指出——尽管中国有老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在这里,身份、地位等等再变化,但那个“我”在“士”的心里还是岿然不动的,尽管灵魂变了、我的外在也变了。人可以告别过去,而之我的唯我或唯一则是恒定的。从之我角度看,这个士依然是从前的那个‘我’;被刮目相待的“士”,也依然会说我还是我啊!所谓刮目相待,仅是世俗眼镜敲击世俗尺子的回响。显见,之我的唯一是人生命最坚决、最坚强的意志符号;即便濒临死亡,人也念念不忘谈及我我我。之我,一直连接并延伸至人的死亡,“我”是唯一。如歌儿所唱:我是我 多么特别的我……在此也要提醒,‘之我唯一’如果动摇了,或者过分‘唯一’之我——唯我独尊,人的精神便会出现障碍和麻烦,严重的以致切断之我与思维联系,任由疯癫或逆施行为发生,在道德层面表现为决绝、绝情、残酷、变态及六亲不认等。这些叛逆,实则也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是之我回应‘唯一动摇’的挣扎。话说,王国维之所以死得蹊跷,或者蹊跷地去赴死,或者说其死前做的事情与死——风牛马不相及,其原因是王国维不想拖累别人,以及完成其教学工作的责任使然。对他而言,赴死他望眼欲穿,根本就没有回头的任何余地或空地了。

细读王国维的遗言,我们还是可以找到答案迷雾的破绽的。遗书是这样写的——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即行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移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于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至饿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 通读下来,遗书开头就没头没脑的,究竟写给谁的呢?其实,这篇遗书是写给罗振玉的,也只有罗振玉看得懂。意思是——罗振玉啊,我活了整整五十年,感谢你的提携和恩泽,我欠你的无法偿还,我以一死用我的命来偿还报答你吧。经历了这次丧子变故,我决定再不会领受任何耻辱了,你也休想再羞辱我…后面内容,也就是放放话或烟雾而已,看咋办就咋办。至此,王国维其之我为恨紧紧缠绕了。《导论》指出——人与人相遇,哪怕互不相识,对方的一个眼神或举止,也可能即刻令人产生恨。但这种恨,来之快,去之也快,人往往不会追究或思考。听到某句话或看到某个事物,人也可能即刻产生恨,转下眼球或皱下眉头也许就忘却了。恨,是之我对外的一种排斥,是之我的本能……需要强调,恨是与生俱来的,是之我面对外界的一种生存本能,是对另个之我(人类与非人类)及外界事物的一种本能性排斥。通过恨,之我或许能够燃起点火苗;通过恨,之我对外宣示了存在。在大众及世俗层面,之我的恨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但如果之我一味地凝固在恨里不能自拔,那么之我就会变形变态,进而引发思维产生消极情绪和想法,误导人走向反社会、反人类的叛逆歧途。另者,世俗的恨及后天熏陶,这些思维层级的精神性东西,会影响之我、误导之我,进而使之我的对外排斥增强或放大,让之我流连于恨之中。之我如果长期或持续为恨包裹,之我就会变态扭曲,进而与思维发生短路,任由思维所积蓄的激进和冒失付诸行动。(参见:)

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王国维自认为其自尽的原因,或者说直接的导火索,沾满了耻辱和屈辱,对他而言这些都是奇耻大辱啊!因此他绝不能让除当事者之外的任何人知晓,他要用死把耻辱统统埋葬,否则其死的意义就全无了,而此举也迫使对手罗振玉——不得不赞颂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在精神的高地上,王国维扳回了一局,尽管是拿命扳回来的,但对于视死如归的人来说,他死得其所,死是他勇往的境界。从现代的视野看,王罗的矛盾和冲突只是传统文化与道德在特定时空的误撞,两位先生的品质和学问一直令世人津津乐道、敬意有加。

那么,视死如归的人要有什么样特质呢?特立独行。一段文字这样记载:清华园里惟有两人,以其最独特的方式固守着自己原有的信仰。他们留着辫子,毫无顾忌地行走于大庭广众之下。学生们因景仰他们的人品,没有人强迫他们剪去脑后那带有特定含义的辫子。这二人,一为梁启超,另一位就是王国维。在王国维女儿王东明的记忆中,父亲“每天早晨漱洗完毕,母亲就替他梳头,有次母亲事情忙了,或有什么事烦心,就嘀咕他说:人家的辫子全都剪了,你留着做什么?他的回答,既然留了,又何必剪呢?” 《导论》指出——词人曲者都在心里呼唤我是我、多么特别的我,我是万世沙砾当中一颗,感激天生这个我……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那么,这个我岂不正是灵魂之我吗?我,在生活中是真实的存在!另一方面,我的存在既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彼此独立存在的相互承认。生活中,两个多年后重逢的人有这样一幕对白——你看看我是谁——你是谁——我啊,怎么你认不出来了?即便相认,但事实仅是记忆中的彼此之我,或说是对以前岁月彼此“之我”的记忆,现实“之我”其实又是多么的陌生。奇怪的在于,尽管之我历经岁月,但“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之我宁可自己毁灭,但永远不会向外投降,之我宁死不屈。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把艺术境界分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两种,并作了简略说明,他说: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过“。“可堪孤馆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又说: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于此,所谓无我之境即是对灵魂之我的感知或体验,而所谓无我之境的“优美”,与《之我精神导论》所云的——在美的时空,之我乐意徜徉,又何等的近似相似。由此,我们看到王国维通过文学的境界之说,来感知认识之我了。这也说明王国维也在一直寻觅自己的灵魂之我,他感受到了,但离说清楚、话明白还有一段距离,而在文学领域里已极具哲学高度了。王国维天生忧郁悲观,他自己也说:“体质羸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自是始决定从事于哲学。” 王国维评说他自己:“余之性质,欲为哲学家则感情苦多而知为苦寡,欲为诗人则又苦感情寡而理性多,”“哲学上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王国维精神世界的矛盾与灰暗,想超脱但无能为力,因为其之我阴晦,由此极易动荡敏感,再加一直徘徊在之我的窗前,没有真正踏入其所说的“无我之境”,故而对灵魂之我的认识和驾驭乏力,这些都为其自尽于昆明湖打下了‘先天不足’的注脚。

李占春——王国维为何要殒命颐和园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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