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父为子隐”?孔子这句话被争议上千年,至今没找到答案!
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出自《论语·子路》,是孔子和叶公对话的内容,咱们先看原文: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句对话的难点在于“直”的解释,要完全深入剖析“直”比较麻烦,咱们也不是学者,也不需要钻研《论语》,所以就采用最容易理解的解释,把“直”理解成正直、公正,那么“直躬者”就是指正直的人。
解决了这个问题,这句话就好理解了,大意是,叶公对孔子说:“我家乡那小伙子可正直了,他爹偷了一只羊,他转身就把亲爹告发了”。孔子说:“你可能对正直有什么误解,父子相互隐瞒对方的过错,这才叫正直”。
恶与直
若要说《论语》中具有争议的观点,这一段对话恐怕能顺利进入top10,自古至今无数学者对这句话进行过解释,各有各的道理,一种观点赞同孔子,认为父子相隐,是符合天理人情的,另一方则认为,父子相隐违反道德法律。
我们可以发现,虽然观点对立,但对于“隐”的理解正反双方都是相同的——隐其恶,并且都认为,孔子把父子双方“隐其恶”这件事,视为“直”。
父子相隐
父子相隐的争论,根本在于情理之间,正方(认同孔子)是站在情的角度,也就是中国人最讲究的“父慈”和“子孝”,孔子崇尚周礼,父慈子孝是符合周礼的,他自然认为,当父子犯了错,互相为对方隐瞒,是符合“礼”的,既然符合“礼”,自然是“直”的,这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反方则站在理的角度,也就是法律的角度,在法制不健全的中国古代,经常会发生情大于法这样的事情,曹操割须代首,因为他是主公,所以犯了错可以酌情网开一面。但如果要坚定支持法律,曹老板的首级就应该砍下来了。
“慈孝”是天理人情,按孔子的观点,父子相隐是符合人性的、人类社会的常态,站在个人或家庭的角度来说,父子相隐,或亲亲相隐,显然有利于家庭和睦,人类最亲密的关系莫过于父母与子女,若子女不孝或父母不慈,都是缺乏人性的表现,因此有人说: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至亲骨肉都不在乎了,又怎么会爱其他人呢?
假如说父子相隐变成父子相告,最亲密的人之间互相告发,也许整个社会会变得更加难以治理,古代宫廷内亲父子、亲兄弟之间争夺皇位的戏码,不就是某种意义上的“父子相告”么?
因此,孔子所持有的“父子相隐”的观点,并不是希望人们对法律置若罔闻,而是不愿意看到“父子相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以亲情来维系伦理和秩序。
情与法的争议
实际上,关于“父子相隐”的争论,在先秦时期非常就非常激烈,比如“孟子论舜”就坚定支持孔子的观点,而韩非子则是反对方,他在《五蠹》中也讲了儿子告发父子偷羊这个故事,最终父亲被杀,儿子也因为告发父亲被杀,这也是万万没想到。
韩非子说,(在这个故事中)父子的慈孝,恰恰是对君主的背叛,君臣之间的利害得失是不一样的,这个儿子一旦被杀,以后的坏人坏事就没有人敢告发了,这样的国家就不能富强。
这是一个悲剧,怎样避免呢?
故事中的君主,显然犯了一个错误,他既想维护法律——杀掉父亲,又想维护亲情——杀掉“不孝”的儿子。
你要么像韩非说的那样,不要杀儿子,这样维护了法律,以后有坏人坏事人们依然会勇敢告发,要么像孔子那样,以亲情来维系伦理和秩序,两面讨好最终的结果是两面都得罪了。
巧了,这恰好是一场儒与法的较量,但这种较量,在西汉之后明显减弱了,因为西汉独尊儒术,所以我们看各种《论语》注疏,都是站在孔子的观点上进行解释,汉宣帝时期,更是直接把“父子相隐”写进了法律: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汉书》
汉明帝下诏明确表示,亲人之间(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夫妻等),只要不是犯了死罪,都可以相互庇护,并不犯罪,如果包庇死罪,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皇帝特赦批准。
又经历了唐宋元明的发展,到清朝,不止是亲亲相隐了,家奴对家主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必须进行包庇,如果进行告发,反而是犯罪了。
其实啊,我们作为局外人,做这些辩论根本没有必要,若真有一天至亲之人违反了法律,而你是知情者,到那一刻,你才会知道自己到底是正方还是反方了。人毕竟是血肉之躯,于法于情都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亲亲相隐”与“亲亲相告”并不是完全的对立面,即便现代社会,法制健全,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自然应该对恶行进行制裁,但同时在法庭上,配偶、父母、子女也拥有拒绝作证权,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不也是“亲亲相隐”的体现么?难道这种“亲亲相隐”,是不公正的么?
显然,这样的“亲亲相隐”,恰巧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也是符合法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