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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格律与写作”孤平 拗救

Image 2020-07-20

犯孤平

孤平在古代用得较多,但没有明确的定义。王力先生说:在五言“平平仄仄平”句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就是犯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就形成了犯孤平。

拗救的律法

相对而言,诗律上对韵句(平声收尾的句子,必须押韵)的要求比出句(在一联中通常以仄声收尾)更严格。韵句中,又由左向右至韵字,一字比一字严格。所以出句可以宽一些,允许有拗句,即使有犯孤平也不算严重。这种出句犯孤平的情况虽然不严重,但也不能完全被忽视,所以就出现了救,救不光是救孤平,但救孤平的情况占了很大比例。

于是就有了一种说法,既然叫拗句,就不叫犯孤平。这其实是一种混淆的说法, 因为犯孤平其实只是拗句中的一种而已。只是不用很严格的限制出句中的犯孤平,条件是有足够的补救。补救的方法有同句补救,如:平仄仄平仄;对句补救如: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出句犯了孤平可以用对句补救,而对句犯了孤平仄无法用出句补救,这就是为什么对句要比出句的孤平更严格。

王力先生所说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子最容易犯孤平,因为五言律句通常第一个字也是可平可仄的,唯独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第一个不好随意用仄声,如果用了仄声第三个字一定要还它一个平声,这就是拗救。如果拗了不救,就会成为“仄平仄仄平”,除去最末一个押韵的字,就只剩一个平声字,就是犯孤平了;如果第三个字补一个平声字,就变成“仄平仄平平”这就不是犯孤平了

王力先生曾组织学者在《全唐诗》中寻找犯孤平的律句,结果只找到了两个例子:

“醉多适不愁” 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百岁老翁不种田” 李颀《野老曝背》

所以,按照王力先生的定义,孤平是不多见的。

此外,关于出句仄仄仄平仄的句式,赵执信在《声调谱》里这样说:“起句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调,但下句必须用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是也。”这就涉及到一个对句拗救的问题。

赵执信《四声谱》:“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句断宜平。此在首联,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联则必不容不严矣。”

值得注意的是:五言平起出句第三字如果用仄声,则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潮平两岸阔”;七言仄起出句第五字如果用平声,则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怅望千秋一洒泪”。

为什么说平仄仄平仄仄平也属于犯孤平呢?一首合律的七言律诗,只要去掉前面两个字从格律上来讲就应该是一首合律的五言律诗。根据这一理论,平仄仄平仄仄平显然是不合律的,是孤平句。

拗救

拗句: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就叫拗句。

拗句有时可以采取补救的办法,就是在本句或邻句中,改变其他字的平仄安排,这种方法称为拗救,凡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准律句实际就是一种拗救的句子

在“(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因为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编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却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上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

本句自救、孤平拗救

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则在第三个字补偿一个平声。如此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如果是七言则由“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变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这种情况也叫孤平拗救。

孤平拗救的例子很多:

比如杜荀鹤《春宫怨》

早被婵娟误,欲妆临镜慵。

承恩不在貌,教妾若为容。

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

年年越溪女,相忆采芙蓉。

第二句“欲妆临镜慵”本来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但是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字,所以第三个字还了一个平声,变成了“仄平平仄平”的句子。

第六句“日高花影重”也是如此。这种为挽救孤平而采取拗救的办法,就叫本句自救,是拗救的第一种方式,在格律诗中非常常见,往往是第三个字救第一个字。

对句相救、大拗必救:

出句为平仄脚句型(仄仄平平仄),五言第四字拗,七言第六字拗,必须在对句的五言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补偿。

比如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

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

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列郡讴歌惜,三朝出入荣。

江村独归处,寂寞养残生。

第一句第四个字拗,下一句用第三个字补救,并不是完全在相应的位置上,就属于大拗必救。

又比如白居易《草》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不”字用拗,用“吹”字补救,都属于对句相救。

小拗可救可不救:

出句平仄脚句型,五言第三字拗,七言第五字拗,可以在对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个平声字作补偿,这种小拗可以不救,但诗人往往都救的。

为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样的句式又必须要救呢?因为它是上句第四字拗,这个位置要求是很严格的,所以必救。

除此外,还有第三种情况:

大拗与孤平救拗同用

比如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水落鱼梁浅,天寒梦泽深。

羊公碑字在,读罢泪沾襟。

在这首诗中,“往来成古今中”第三字“成”既救上句大拗,也救本句孤平。

律诗最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多用平声,少用仄声,以使诗读来高亢清朗。这个基本要求不仅对整首诗而言,而且也对单句而言。所以犯孤仄可以,犯孤平不行。比如平平平仄平是合律的;而仄仄仄平仄是出律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律诗当中允许出现三仄尾,但绝不允许出现三平尾比如“仄仄平平平”。

转自腾讯网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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