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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武术起源探讨:“生存互斗”乃谬论,“战争演武”是臆测

2020-06-20

中华武术,是中国历史社会发展之中个人对个人之间技术性斗争留下的产物,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纵观中国古史,却没有一本史书专门书写关于中华传统武术的历史起源与发展。那么问题来了,中国的“武术史”到底去什么地方了呢?它们往往散落在各个时代的小说、散文、笔记之中,这就给现代人研究中国传统武术历史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这就造成了现今人们对中华传统武术历史认知的偏差与谬误。

以中华传统武术的起源这一问题为例,不少圈外甚至武术界的专业人士对中华武术的起源都各执一词,其中尤以“生存互斗”论和“战争演武”论两种说法最为流行。下面笔者将引用大量的事实论据来驳斥这两种关于中华传统武术起源的谬论,并对中华传统武术的真正起源进行论证探讨。

一、违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生存互斗”论

在中华传统武术的起源论之中,有一种名为“生存互斗”论的看法,这种观点认为武术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产生,人类为了争取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在和野兽的战斗之中学会了“上蹿下跳”以及基本的拳脚功夫来抵御野兽的侵袭,这种与野兽搏斗的功夫经过逐步的演进,最终形成了中国传统武术

表面上来看,这种说法似乎逻辑自洽,但实际上却破绽百出。首先,原始猿人经过数百万年的发展与变化,才进化成为直立行走的人类,那么人类与野兽最基本的区别是什么呢?就是人类会使用各种工具。在中国上古时期的神话传说之中,有“盘古氏”开天辟地,有“神农氏”教导人民耕种,有“燧人氏”教导人民取火,该时期即为考古学历史上的“旧石器时代”。

从原始社会人类的基本发展规律来看,人类的演进总体上是走向进步,向前发展的,至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已经学会使用弓箭、石器等工具猎杀野兽,又怎会倒退回“人与兽相互徒手搏斗”的社会阶段呢?事实上,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本身的跑步、跳跃等体术技能是在不断倒退的,因此所谓“生存互斗”论是违反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说法,和中华传统武术之间更是没有任何逻辑上的联系。

那么为何“生存互斗”这一中华武术起源的谬论会大行其道呢?究其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不少古籍之中使用了夸张的手法来赞誉人的力量,如《史记·律书》记载:

“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微也。”

而《孟子·尽心》就更离谱了:

“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

这些记载或多或少都有着夸张的成分在其中,其主要目的是宣扬主角的孔武有力,切不可信以为真,因为人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是很难徒手战胜野兽的。

这里我们以大家熟知的“打虎”为例,《水浒传》里的“武松打虎”纯属小说化的虚构,因为人真的徒手与老虎进行搏斗的话,基本上是没有任何胜算可言的,因此古代成语又有“虎口脱险”一说,这只能说是一个奇迹。除此之外,在春秋时期的儒家经典《论语》之中也有着“暴虎冯河”这一成语,是孔子送给子路的忠告,在对学生的教导之中,孔子将“暴虎冯河”比喻为无端送死的危险行为,所谓“暴虎”就是指徒手与老虎搏斗,很显然孔子也认为,人和野兽的体力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人不能赤手空拳和野兽进行较量。

那么有人就会说了,中华武术之中常常有着一些模仿动物而形成的招式,例如“打虎势”,它的起源真的是人类徒手和老虎打架之后所留下来的吗?并非如此,这只是中华武术的一种象形比喻。在诸如中华太极拳、形意拳等仿生运动之中也有诸如“白鹤展翅”、“金鸡独立”等武术漱玉,而很显然这些也不是“生存互斗”所产生的中华武术。

二、“战争演武”论对战争与中华传统武术概念的混淆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华传统武术的起源来源于战争。在学者周伟良所著的《中国武术史》一书之中这样描述战争与中华传统武术之间的关系:“原始社会末期,中国古代部落之间爆发了异常激烈的战争,这一时期的战争更是加速了中国传统武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看法即为“战争演武”论,认为武术是由人类战争演化而来的,事实上,这种看法混淆了战争与武术的基本概念

尽管从某些方面来看,战争和武术之间似乎有着某些共同的技术性特点,但是实际上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战争,是解决两个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矛盾的最终手段,为了达到利益集团的最终目的,战争往往需要付出极其惨烈的代价,为此部落与部落、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可以不择手段;但是中华传统武术就不一样,它所注重的是民间个体之间的技术对抗,它所解决的是个人之间的恩怨矛盾,大多数情况下不一定非要斗个你死我活才肯罢休。

自从黄帝与蚩尤之间爆发战争以来,中国历史上的战争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向着规模化、大型化与持久化进行发展,在黄帝与蚩尤的部落战争之中,双方各自的军队人数可能只有数千人,所用的武器也十分简陋,大多数都是木质或者石制的武器;然而到了三国时期,曹操与孙刘联盟之间爆发的“赤壁之战”中,双方总计将近三十万军队在江面上展开大对决,这样的战争规模之下,个人能够发挥的力量着实微乎其微。那么,战争与中华传统武术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对此,戚继光在他的《纪效新书》之中这样解释道:

“开大阵,对大敌者,与场中较艺、擒捕小贼不同。堂堂之阵,千百人列队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焉能左右跳动?一人回头,大众同疑;一人转移半寸,则大众亦要多心,焉能容得或进或退?”

可见在戚继光的眼中,武术和战争至少有以下五大不同之处:

1.武术绝非战争之技,而是一人单打独斗的技术,它在战场之上没有发挥空间;

2.武术是以个人作为行动单位,而战争则是以军团作为行动单位。在战场的集团冲锋之中,士兵们需要万众一心、同进同退、听从指挥员的号令;而武术则是对个人素质的综合考验,所要防御的方向来自四面八方,对敌人的生杀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无需对其他人负责。

3.武术和战争的训练方法不同。在战争之中,士兵们所需要掌握的武器动作要领并不多,只需要基本的砍、刺、劈等动作,并且只需要对这一动作进行反复操练。由于战场之中士兵的伤亡率很高,对于新兵的训练必须寻求速成,因此即使什么都不会的新兵,经过几天的培训之后也能够前往战场杀敌;而中华传统武术讲究的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也并非一时之用,一项功夫的练就少则三年,多则十年,直到老年时期方才能融会贯通,因此武术的训练方法为战争所不容。

4.战争和武术所强调的个人精神理念不同。由于战争的残酷性,因此战争对士兵的要求是“勇”,即一往无前,置之死地而后生,所谓“生”并非是指单个士兵的生存,而是指整场战争的胜利;而中华传统武术则讲究保全自己的生命,如“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等。

5.战争和武术的道德观念不同。战争行为是一个利益集团与另一个利益集团的激烈冲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战争中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因此战争的法则往往是冷酷无情的;而武术则大不相同,中华传统武术讲究“武德”,主张减少自己的杀戮,遵循“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等理念,很少会做出“暗箭伤人”等有损武德、不择手段的事情。

三:剑与侠:中华传统武术的真正起源

中华传统武术之所以会流传下来,是因为个体与个体之间搏击技术的需要。俗话说得好,一切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与当时的社会需要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武术”的产生又和社会的哪些需要密切相关呢?在中国历史上最先回答这个问题的是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侠以武犯禁。”

很显然,这里的“武”指的就是武术,而“侠”指的就是民间的武道家,也就是武术最初的使用群体,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中国的“武侠”。那么问题来了,“侠”的含义是十分广泛的,什么才是“侠”呢?以韩非子的话来解释,他们就是社会的下九流人物,比如盗贼、乞丐、卖艺、侠客、算命等职业,他们出于自身行业的特殊性,需要一项专业技能来得以自保和防身,这就是武术的社会发展需要。

“侠”的存在,为历代统治者所不安,因为他们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由于古来就有“侠盗不分”的说法,因此他们无视统治者的社会法律,讲哥们义气;行事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杀人连眼都不眨一下,视人命如儿戏;他们追求自由自在,寻求法律之外的“公正”,而这种“公正”往往是由他们自己制定的,因此势必会产生更多的社会不稳定现象。毫无疑问,他们是封建王朝社会和谐稳定的破坏者。

因此历朝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对民间习武极为敏感,千方百计的想要封杀民间武术的发展,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经“尽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就是一种压制民间武术发展的做法。而对于统治者的三令五申,民间武术家却向来不肯为政府所用,故而中国传统武术的历史都是民间武术家在十分困难的社会环境之下,通过一代又一代的血脉、师徒传承,这才将中华武术的精髓完整保留了下来。

不过问题来了,中华传统武术到底起源于何时呢?从《韩非子·五蠹》之中我们可以找到武侠与某种冷兵器的血脉渊源:

“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

这里提到了“侠客”与“剑”之间的关系。而春秋时期的《吕氏春秋》也曾经提到:

“剑利而剑术差不可,术高而剑不利亦不可。”

结合以上两则史料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剑术”是中华传统武术出现最早种类之一,在剑这种冷兵器的诞生之日,中华武术就已经开始生根发芽了。而据考古资料显示,中国最早出土的鄂尔多斯青铜剑来自于公元前15世纪,因此中华武术的起源时间大约为商代早期。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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