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面子”》:只要弄懂了面子,就能看透中国人的性情
美国传教士阿瑟·史密斯在清朝末年来到中国,一住就是五十多年。在与中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发现大部分中国人都很要面子,几乎算是一个“特性”。在《中国人的性情》中,阿瑟·史密斯写道:“‘面子’这个词本身就是一把打开中国人许多重要特性之锁的钥匙”,也就是说要了解中国人的性情,就得弄清楚他们那种要面子的心理。
阿瑟·史密斯承认自己无法给“面子”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这个词不单指人的脸,而且还有多种复杂的含义,远远超出了我们所能描述或理解的范围。他只能把中国人爱面子的特性解释为一种戏剧化的表演欲,一种追求形式上完美的心理。
近代以来,在中国人之中,鲁迅先生可谓是最了解我们民族性格的人了。但是他在《说“面子”》中也没法给出“面子”的具体定义,他认为“面子”类似于“脸”,但有一条界限,如果落到这条线以下,便是失了面子,也叫“丢脸”;而如果超出这条线以上,那便有了面子,或曰“露脸”。因此,面子仿佛是一个界限或者说尺度内的东西。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这么一个主观的尺度在,将其视为自己的底线,所以中国人普遍要面子、爱面子,甚至不惜以“活受罪”为代价。
然而,说到底“面子”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有没有一个便于理解的定义?为什么鲁迅说“要面子”有时候会跟“不要脸”混在一起?我们究竟要追求什么样的面子?这些便是本文所要弄清楚的问题。
“‘面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想还好,一想可就觉得胡涂。”
人们常说的“要面子”究竟是什么意思?
从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来看,要理解一个概念的含义,最好先比较它与矛盾方的关系。顾名思义,“面子”的反义词就是“里子”。里子是内在的,面子则是外在的。内在的东西人们一般看不见,不需要刻意掩饰,而外在的东西则过于显露,为了给别人留下良好印象,就需要进行特别地修饰。
在《红楼梦》中,王熙凤常说贾府已经家道艰难,“凡百大小事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这说明贾府的里子早已亏空了,但仍不敢料理省俭,因为怕外人笑话,所以就极力保持外在的豪华,仍按老祖宗的规矩办事,俗称“摆架子”。由此,我们可以初步将“要面子”定义为一种极力要维护外在体面的心理。
重视里子的人会顺从自己内心的去修行自我,不怎么在意旁人的目光;爱护面子的人则处处小心旁人的议论,希望做足表面功夫,以免被人笑话了去。至于表面功夫要做到什么样的程度,视个人的身份地位、心理预期、具体环境及社会舆论而定。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写一个旗人跟汉人到茶馆里喝茶,他俩都穷得叮当响。这汉人对喝四文钱的廉价茶并不在意,旗人却放不下架子,非要自己带茶来店里泡。他逢人就说自己的茶叶是法兰西进口的上好龙井茶,可别人一看,其实只是平常喝的香片茶而已。旗人又点了个烧饼来吃,吃完后看到桌上落了许多芝麻,待要用舌头去舔,又怕旁人笑话,便假装沾着口水在桌上练字,借此偷偷地将芝麻全吃完了。旗人与汉人本来都是相同的穷酸里子,但碍于出身及舆论,旗人要刻意维持形象上的体面,做出与里子不相符的行为,这又是“爱面子”的真意。
因此,我们说面子是相对于里子来说,它表现着人们追求外在的、形象上的体面心理。人们基于自己的身份地位、生活环境和主观判断,想要通过修饰外表形象,以便获得他人的认可或者掩饰自己内在的缺陷,不让人看出来。那么,“要面子”到底是不是好事情呢?
“穷形极相画出旗人”
如何看待“要面子”的心理?
一个人穿着得体、举止皆当,会给别人带来舒适的美感;在交际场合做好表面的功夫,也会树立起恭敬的形象。反之,如果一个人不计较自己的脸面,在旁人面前袒胸露乳、满口污秽,则会被视为全无羞耻之心。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表面的功夫还是要做的,故而鲁迅说:“谁都要‘面子’,当然也可以说是好事情。”如果一个人做事不惜颜面,不在意舆论的评判,也没有一点羞耻之心,那么这种“不要面子”的行为就成了“不要脸”。
人人都要面子,说明人人都还有底线,这是好事情。而且我们做事时也会考虑到别人的面子,不要触犯到他人的底线。但是,如果过于要面子,进而形成了“爱面子”的心理,那么就容易导致人格的虚伪。阿瑟·史密斯说:“中国人有非常强烈的表演欲,做戏是其本能。”鲁迅在《宣传与做戏》中也承认这是我们的民族性格之一。国人内心戏很足,在现实生活中也要按照戏剧化来行事。譬如那个穷酸的旗人罢,在别人的眼里他也不过是个穷光蛋,但在他看来,自己的旗人身份十分了得,一定要摆出个架子才显得有面子。孔乙己不也明明是个偷书贼,却非得狡辩说:“窃书不能算偷”么?更有甚者,阿Q被王胡暴揍之后,便欺负起比自己弱小的尼姑来,在众人九分得意的笑声中,他也仿佛挽回了面子一样,斯亦卑怯也已。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古人说“刑不上大夫”,因为对士大夫用刑会伤及到国家的体面,所以汉朝时薄昭杀了朝廷的使者,汉文帝便命群臣日夜到他家去哭丧,一直哭到他受不了而自杀为止。这样,文帝也就避免了诛杀大臣及舅舅的争议,给皇家留了一点体面;而据说清朝时,地方官在被杀头之前,会得到特许,能够穿着官服去受刑,以便“体面”地离开人世。
更有甚者,据《小腆纪年》记载,李自成攻克北京城的前夜,崇祯帝打算杀尽自己的妻儿,然后再自尽。他对皇后说:“莫坏皇祖爷体面”,迫令她到坤宁宫去自缢。这说明,在亡国的大耻辱面前,崇祯居然还想着妇女“节烈”名声。为了保留所谓的面子,他不是想办法让子女逃出去,而是要拉他们一起殉葬,这便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了。
然而,古人何曾不想对犯罪的士大夫用刑?崇祯帝听了李明睿的建议后又何曾不想逃出北京?但是面子挡在那里,他们要按着“刑不上大夫”和“君王死社稷”的剧情表演,才能保全体面。由此可见,当想的跟做的不一样,里子与面子互相背离时,人们就会因“爱面子”而“活受罪”了。
中国人常为了面子而活受罪
“死要面子”其实就是另一种“不要脸”
我们都知道,不在乎面子的人有时候会变得不要脸;但也常常忽略了,过分“爱面子”其实也是另一种不要脸,这点鲁迅就指出来了,他认为不顾是非、死要面子跟不要脸其实是一回事。
在生活中我们或许都会遇到过这种情况:B偷了A的钱包,大家都看到了,但B就是要极力抵赖、矢口否认。之后他趁人不注意,偷偷地将钱包扔到一边,然后像重新发现了一样,指着说:“看,这是你‘丢’的钱包。”待A捡起来后,B还要骂骂咧咧,好像自己真被冤枉了一样。在这种情况下,A找回了钱包,B保住了“面子”,而作为和事佬的C也会出来和稀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就这么算了罢,因为他知道,倘若不给B面子,他日后必会变本加厉的报复。从这个例子来看,B可谓是十分爱面子的了,以至于不要脸、睁眼说瞎话的地步。
爱面子与“是非之心”并无必然联系,如果一个人爱护面子到了不顾是非的地步,那么他也就从“爱面子”转变成了“不要脸”。鲁迅说:“中国人要‘面子’,是好的,可惜的是这‘面子’是‘圆机活法’,善于变化,于是就和‘不要脸’混起来了。”许多人坚持要说谎,这并非认为自己骗得了别人,而只是想以此自欺。他们以为谎言能够保全自己的面子,留住外在的体面,以便日后还能挺着腰子做人,所以说得自己都信了——但在旁人看来,他终究还是不要脸。
由此看来,面子与脸之间并不存在同向的关系。中国人讲究面子,一方面是“要面子”,这说明我们的底线意识强,并且也能够尊重他人的底线,是好事;另一方面是“爱面子”,如果爱到了是非不分的地步,便成了不要脸、没底线,反而是坏事。
不要面子会导致不要脸,过于爱面子也会导致不要脸。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好事而避免做坏事呢?这就需要掌握要面子的尺度了,这个所谓的尺度就是里子。
阿瑟·史密斯著《中国人的性情》
符合“里子”的“面子”才是我们应追求的
里子与面子是一对矛盾,而且里子处于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制约着面子。面子只有在里子的限度内、符合于里子的时候,才是要脸;一旦它超出了里子的限度,并且与里子相背离、并试图蒙蔽里子时,就成了不要脸。
穷人与富人的里子不同,所以对维持外部的体面要求得也不一样。富人穿着讲究,注重礼节;穷人穿着随意,生活随便,谁都没失了面子。但假如富人穿着邋遢地进入会议室或会客厅,那么会被视为失礼,丢了面子;而穷人如果也刻意伪装阔佬,开着租来的大奔回乡显摆,那么在知情人看来也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同样,犯人做错了事就应该甘心受罚、悔过认罪,而不是说谎抵赖,全无底线。认错不是丢脸的事,说谎才是。面子与是非息息相关,如果失去了是非之心,也就不可能得到外在的体面,一个人的面子要与他的里子相符才有意义,做真实的自己才最有面子。
人们要面子,想维护外在的体面,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不能与做戏混淆在一起,想装给别人看,通过欺骗别人来欺骗自己。里子与面子是否相符,决定着你究竟有没有给自己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