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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与狼性的互构——小说《炖马靴》中狼的隐喻与启示

2020-04-16

图片源于网络

文 / 金泽香

迟子建最新力作《炖马靴》于2019年获第十届“茅台杯”《小说选刊》年度大奖短篇小说奖。获奖评语为:

“《炖马靴》是迟子建“灵性动物”小说系列中的新作,它延续了作者一贯的女性特有的细腻温情的风格。人与狼之间的友情、知恩图报的天性、动物之间的孝心,被描绘得感人至深,在漫天风雪与对敌斗争的严酷环境下,依然让人体会到温暖。作品用父亲一次次讲述的细节来拼接,让作品拥有了传说的特征,从而在虚构中逼近真实。这篇小说最独特动人之处在于,在极端艰难、生死一发之际,人没有迷乱,动物没有躁狂,世界依然保持着善意和良知。小说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动人心魄,温暖读者。”

故事由女儿讲述父亲年轻时在战场上一次死里逃生的经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末的东北抗联时期,身为伙头军的父亲随队伍偷袭日军军营,不料计划失败,匆促撤退时,父亲与战友走散,迷失于冰天雪地的丛林,前路无着,后路紧随一名日军敌手埋伏,附近还有饿红了双眼的野狼伺机扑咬。极端恶劣之境,父亲凭英勇镇定的心理素质,与敌手交战,最终用最后一颗子弹射中对方的肩膀,此时至少已解除来自敌人的威胁,但冲突并未就此结束,反而迎来小说高潮:父亲如何对待濒死的敌手、野狼为何化敌为友帮助父亲成功脱险。人类与动物的本能、本性、人性,于一万余字的短篇文本里得到极大的体现。作者构思精巧,以小见大,笔调平实,文中善与善的生发和呼应无任何刻意、突兀之处。

“狼”从始至终贯穿小说,既是所指又是能指,既是实体又是符号。

它之存在对《炖马靴》存有哪些意义与价值。本文以认知语言学中的概念隐喻为切入点解读小说,试图为读者呈现一个更为开阔的阅读视野。

一、 “人”是“狼”的隐喻

认知语言学大师Lakoff和Johnson在20世纪80年代发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指出隐喻不仅是语言中词汇的问题,还是人类思维的重要手段,它直接参与人类的认知过程,换言之,隐喻的本质是以一种事物去理解和体验另一种事物。

人人皆知“狼”本性凶狠善斗、血腥残忍。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说“人对人像狼一样”,指出人对人的侵略、掠夺,为满足自我所需,为所欲为。《炖马靴》中人是“狼”的隐喻,具有此意,它既体现宏观又反映在微观。

(一) 宏观层面:侵略战争是“狼”之隐喻

1931年9月18日,日本发动蓄谋已久的侵占中国东北的侵略战争,为不让日军侵略行径得逞,东北当地农民、工人、学生纷纷参与爱国救亡运动,加入东北抗联游击队。东北抗联战争长达十四年,其艰难困苦程度不忍卒读,抗战胜利后,东北抗联战争被称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艰苦的三大战争时期之一。

小说一开头即交待战事背景:“为切断老百姓与抗日队伍的联系,他们大规模实施归屯并户,建立‘集团部落’,大片农田荒芜,无数村落夷为废墟。父亲说自此之后,队伍的给养成了问题,缺粮少衣,陷入被动。”

日本关东军企图通过残忍手段让身处深山老林的东北抗日游击队自生自灭。但是,他们远远低估了我东北抗联将士们顽强的意志力与野外生存能力,打猎、啃草根、树皮、野果,哪怕吃衣内的棉絮,我们之所以最终获得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在于再险恶的外部环境亦无击退勇士们保家卫国的信念,反而激起勇于抗争、不被压迫的革命斗志。

战争是残酷的,是残忍的,最后的胜利是靠无数烈士的鲜血换来的。游击队偷袭失败,小说有一段话描写了我方一战士舍生忘死的壮烈之举:“父亲说交战处于被动时,靠近粮库的副支队长下达了撤退令,父亲眼见着身负重伤的磨牙王,咬着牙,趁乱爬向弹药库,在冻土上爬出一条墨似的血痕,用自制的手雷引爆了弹药库……日本兵赶紧转向粮库防御。父亲就从弹药库北侧逃了出来。”

在小说中,侵略战争具有“狼”之隐喻,代表残暴、屠杀、血腥,作者用不多的笔墨向世人勾勒东北抗联战争最为艰苦的一面。《炖马靴》写于建国70周年,虽不是一部直接讲述战争的大叙事作品,但是其间追忆先烈,不忘历史,珍惜和平,传承英勇精神的潜在用意,需读者一再领会。比如,小说在文末借儿子之口,表达年轻一代铭记历史的爱国情怀,“之后便骂张学良,说当年他要是带领东北军抵抗侵略军的话,日军不会轻易占领东北……儿子说要是张作霖不被炸死,妈拉个巴子的,侵略者休想进犯东北半步!”

(二)微观层面:叛徒是白眼狼

与侵略战争是“狼”之隐喻比起,文中一笔带过一名叛逃的白眼狼,“那次运粮,父亲他们中途遭到日伪军伏击,死伤过半。原来是队伍里一个姓梁的通讯员做了叛徒。”

此处卖国求荣的叛徒则是语义上的“狼”,为了个人苟且偷生,不惜出卖队友。

二、 狼与人相互映照,狼之恶,隐喻人之恶

瞎眼狼经常独自觅食,途中遇见父亲的队伍,父亲可怜它,总是给它丢些骨头,或把骨头丢至瞎眼狼出没的山洞洞口。以人生类比,瞎眼狼之狼生可谓凄苦。作者两处交待瞎眼狼的身世,与人类苦命女子无异。

1.“父亲说头道岭就有这样一条母狼,它双眼瞎。不知是天生瞎眼,还是后天瞎的——比如被猎人打瞎、疾病或是同类相残所致。大家分析,它在狼群里受排斥,才被驱逐出来。一条瞎眼的狼,就是一把卷刃的剑,锋芒不再。”

解读:瞎眼狼被同伙遗弃,狼群与人类社会共存恃强凌弱的现象。如残疾人被欺凌、校园霸凌等社会新闻时有发生。

2.“它是在哪里俘获了一条公狼的心呢?父亲说他们猜测,公狼与它发过情后,恐怕也是后悔的,否则不会在它怀着孕的时候,让它孤独地在山岭间穿行。”

解读:瞎眼狼怀孕后,未见公狼护卫,形同遇人不淑的女子,此情此景同样存于人与动物两界,可悲可叹。

小结:人与动物,自古有高低之分,但上述瞎眼狼的遭遇,在人类社会并不少见。作者以众生平等的平视视角,视大自然为一统,以看待人的视角理解狼的遭遇,将二者杂糅一体,互为映照。以隐喻狼之恶不仅存于狼,亦存于人的延伸之义。

三、 善念、感恩的人性是消解人与狼共有的“狼性”

发动侵略、恩将仇报、弱肉强食均归为残暴狼性之体现。

父亲喂瞎眼狼,“战友们都说,狼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喂不熟的,可父亲还是不忍看它挨饿,尤其到了漫漫长冬,白雪像巨大的裹尸布一样覆盖了山林,它几乎找不到吃的,连哀叫的力气都没了,像一团飘浮的阴云,蔫巴巴地尾随着队伍,父亲总会想方设法给它口吃的。”在父亲眼里,瞎眼狼不是狼,而一条随时可能觅不到食而丧生的生命,他抱持能帮一把便帮一把的念头,于是瞎眼狼跟随队伍“像个讨债鬼,跟着支队,渐渐地成了编外一员”,这自然与父亲常给它丢骨头相关。

小说高潮处集中体现人性之光,其中为父亲对待敌人的态度,因怀孕生子消失复再现的瞎眼狼与孩子。人因受过教化,具人性尚可理解,难能可贵的是,动物于极端困境下,如瞎眼狼与孩子无食裹腹的饥饿状况下,它遏制儿子扑向父亲的举动,仍心生温善,引领父亲走出冰天雪地的迷途,此行,越发印证中国第一狼女李微漪的话“人比狼高级,但狼比人高贵”。

(一)父亲的人性之光

东北抗联战争打得艰苦卓绝,父亲在撤离途中与大部队走散,一名日军敌手尾随父亲欲射击,最终被父亲射中其肩膀倒下。原本父亲可一刀使其立即毙命,但最终满足濒死敌手的两大请求,一是让他靠近火堆取暖,二是答应他死后火葬,免落狼口

只是,敌手永远不知的四个小细节是:

1.父亲对生命本身的尊重:“望了一眼敌手,他死时眼睛没闭上,父亲停下手,将敌手的那块蓝格子手帕掏出来,走过去蒙在他脸上。”

2.父亲对逝者身体的尊重:“他本想换上敌手的棉服,它的保暖性更好,可是这件棉服的肩胛处,被父亲发射的子弹打穿后,先前涌出的鲜血已成凝固剂,衣服破损污秽不说,要是强行脱下,等于撕敌手的皮。最终父亲将他的帽子取下,扣在自己头上。”

3.父亲对逝者尽以人道:父亲发现敌手随身携带恋人的相片,“唉,让他和那个姑娘的相片一起化成灰,他做鬼也值了吧。”

4.父亲对人性之光的坚守:父亲在敌手死后,脱下他脚上的马靴,把靴子清理一番熬成汤,“我问他食物如此短缺,为啥还要喂狼?他说可能是习惯吧,毕竟瞎眼狼在那里。再说狼得了吃的,就不会过来吃人。他说的人,是否包括敌手呢?这个话题我始终没敢问他,直到他辞世。”

小结:日军敌手射杀父亲不成,成为父亲手下败将,至死一刻,他在父亲眼里不再是敌手,而是一个为战争付出宝贵生命的普通人。父亲放下仇恨,从人道主义处置逝者后事。作者通过种种细节描写表现父亲的人性之光,此时他是父亲,亦是中国军人的代表。

(二)瞎眼狼的人性之光

1.阻止狼子伤害父亲:“瞎眼狼显然熟悉父亲的呼唤,它更加用力地往回拽前狼……最终前狼让步了,瞎眼狼将它生生地拖回灌木丛。父亲长吁一口气,感恩似的分出两块牛皮,投给它们。”

2.于绝境中陪伴父亲找寻出路:“父亲说他夜晚栖息在山洞的那三天,瞎眼狼守候在洞口外,也不忘了叼着小狼的尾巴,怕它万一不听话,会对父亲下口吧。”

3.瞎眼狼和孩子引领父亲走出丛林:“天连阴了三天,不见日月,瞎眼狼和它的孩子在前引路,把父亲领出迷途。他们靠着所剩的煮熟的马靴皮,和深埋在雪下的红豆浆果,以及山洞的骨头,渡过难关。而那些骨头,有瞎眼狼备下的,也有父亲当年丢给它的。”

小结:有情有义的瞎眼狼几乎是善良人类的复刻。它教孩子知恩图报,它安慰迷途中的父亲,它与孩子引领父亲走出丛林。善是一种能力,回报是一种给予,父亲当年帮助瞎眼狼并未企盼它回报,瞎眼狼在孩子为明灯的牵引下,即便拥有全新自主的生活,亦不忘回报父亲的善行。

令人不禁感叹,瞎眼狼从始至终都不是一只狼性十足的狼,你甚可怀疑它因通晓人性而失去凶残的动物性,从而自身灵性胜过本能的狼性。至此,读者皆可放心,被他人诬蔑为“喂不熟”的瞎眼狼,终于不是寓言故事中那条咬伤好心农夫的毒蛇。瞎眼狼与父亲互助,二者共同完成人性光辉的呼应,表达了作者认为万物有灵的诉求,以及对人性回归、在位的深切祈盼。

(三)现实中人与狼互助的事例

论及狼,人人认为其凶狠,此印象大多源于神话与艺术作品,但是大家似乎忘了狼是最具灵性的动物。

古代有则传说,某孝子哭坟,孝心感天动地,连狼都愿陪其一起守护。

在当代,并非无狼报恩事例。纪录电影《重返·狼群》是四川女画家李微漪的真实经历,她曾在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小狼“格林”,带回城市养大,为给予它自由,她与朋友一起带格林回归真正家园。有报道称,《重返·狼群》做到了情感上与动物的平等,片中的两个人是“人中之狼”,而小狼格林则是“狼中之人”。

何为“狼中之人”,如:

“有天李微漪不小心脚踏入冰窟窿中,扭伤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找到一匹带缰绳的老马,它咬着缰绳花了四十多分钟把马牵到李微漪面前……

一次草原下冰雹,李微漪感冒,导致肺水肿,卧床不起的她病情日益加重,不停地咳嗽,格林日夜守在窗外,哀嚎不止。有一天它用头顶开了窗户,扔进屋内一截藏了多日的兔后腿,那是兔子最肥美的地方。”

《重返·狼群》纪录片导演亦风说,“狼,高智商、高情商,智商不比人类差,甚至超过人类,它对你不是爱就是恨,而且不会改变。”

可见,狼助人一事,并非为文学作品的虚构,是现实既存的实例

四、 小说《炖马靴》带来的三大启示

(一)“留骨头”与“抢骨头”

小说结尾:“父亲每回讲完炖马靴的故事,总要仰天慨叹一句:人呐,得想着给自己的后路,留点骨头!”

父亲所说的骨头意指“善”,倘若不是平时随手给瞎眼狼丢些骨头,弹尽粮绝时陷入冰天雪地的迷途,且有猛兽袭击,前路如何难以想象。

转换至现实情境,现代人为生存,不是“留骨头”而是“抢骨头”,一字之差道出境界之高低。前者以顾及他人为念,后者以顾及自己为念,其实有个道理并非人人都懂:惠及他人,自己亦受利,也就是说利他便是利己,如同文中的“父亲”。反之“抢骨头”带有一定侵略性,一旦和谐生态被破坏,身处其中的人们是获利更多还是纷争更多,需要人们认真思考。

(二)万物有灵,相互善待

队友称瞎眼狼喂不熟,父亲不为所动,继续给它扔骨头。李微漪抚养小狼格林,被人一再劝赶紧送走,谨防被狼伤害。人与动物相处,面对陌生、不熟知习性的动物,固需要保持安全距离以及戒防之心,但是不意味为保障自身安全,便做出伤害它们的行为。

万物有灵,上述已印证人与动物互助非虚构。善待动物,构建和谐共处的自然生态值得人类一再重视。捕杀、贩卖,任何一种恶行,皆会让人类自食恶果,如最近在全球扩散的新冠病毒。

(三)唯有人性之光照亮万物

启示一和二属递进关系,先有个体的善行,方有整体的和谐相处,此处启示三是一种精神感召或者维护自然秩序的明示:人性善恶相济,制服恶之弥漫扩散,在于人性之光的普照,也就是说,恶永远难以制恶,制恶者,人性之光也。

五、写在最后的话

乔治·桑塔耶纳指出:“在一切表现中,我们可以区别出两项:第一项是实际呈现出的事物,一个字,一个形象,或一件富于表现力的东西;第二项是所暗示的事物,更深远的思想、感情,或被唤起的形象、被表现的东西。”

短篇小篇《炖马靴》便是如此,于短短的万余字文本里,所暗示的事物已超然小说文本之所见,父亲与狼皆平凡微小,于宏大的历史叙事里不占有一名一姓,他们统统化为一个符号,或与战争有关,或与困境有关,或与生存有关。这些具象的困境,最终得以化解的是来自人与动物内心生发的人性之光。而这,亦是照亮所有黑暗之途的不灭的明灯。

-END-

1.参考资料:纪录电影《重返·狼群》:中国版的“格林童话”(澎湃新闻)

2.文中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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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泽香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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