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长城上刻字,不留一字非好汉?
作者:封寿炎
4月6日是《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就在这天,一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砖上刻字,被工作人员当场抓获。他随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还与另一位望风掩护的同行游客一起被列入“黑名单”,今后购票参观八达岭长城景区的资格将受限。
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可在有些人那里,却变成了“不留一字非好汉”。经年累月的刻字涂鸦,使得如今人们登临八达岭长城,触目所及都是“某某到此一游”,要找一块完好无损的墙砖实非易事。
为啥这么多人在长城上刻字呢?最直接的原因,可能是“代价”低廉。随手涂鸦一句“到此一游”,他们付出过什么代价吗?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付过什么代价,少数人顶多遭受一点白眼和非议,或者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当偶尔有人受到“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时,就已经堪称大新闻了。
毁损文物普遍轻责的背后,体现出一种法律思维的疏漏。对于可以量化的经济价值,法律往往保护得比较到位;但对于难以量化的历史文化价值,法律保护就往往失之于宽了。君不见,盗窃一台手机可能换来几年牢狱之灾,将一批古代佛像用油漆刷得面目全非却不了了之。同为文物,有明确市场估价的玉器、字画,也比没有明确市场估价的古代建筑、遗址遗迹更易受到法律保护。像长城这样的文化景观,它的主要价值并不体现在经济维度,无法用“一块墙砖值多少钱”去衡量。但在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这个维度上,它是千百年历史的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华夏文明的灿烂瑰宝。毁损一块长城墙砖无伤大雅吗?当然不是。可是,文物身上这一维度的价值,如何才能得到法律更好的保护呢?
当然,要更好地保护文物,根本之途还在法律之外,那就是唤起人们对于文物的珍视。也许每个“刻字长城”的人都能说出不同的理由,但是,他们之中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长城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没有得到他们的体认、尊重和珍视。
遥想当年初登长城,笔者的心潮是何等澎湃。这道划分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城墙,见证了战争与和平,也标识着文明与野蛮。千百年来,北方和西北的游牧民族一直威胁着中原王朝的安全,边患历来都是心腹大患,长城正为抵御游牧民族侵袭而修筑。翻读史书,它曾经多少次燃起烽火;翻读诗书,它又浸透着多少征夫之血、离人之泪。边塞诗行、歌赋唱咏悲怆壮烈,千年不息,忧患成为一个民族心灵深处的情感底色,又铸就了英勇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这是一道征战杀伐的城墙,然而兵戈背后才有中原子民的安居乐业。况且,在“以战止战”的另一面,它又是互市贸易的大门、文明交融的通道。
长城的传奇已经远去,但作为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世界文化遗产,它的启迪仍然泽被久远。那个跨马扬刀就能夺人城池的年代,早已被扫进了历史的旧物堆里。和平发展、交流合作,已经成为文明世界的主流。珍视长城,珍视它承载的历史文化和精神价值,体现着对于文明的担当、对于文明的自觉。
若一个人对于长城的价值有如此的体认,对于文物、文化和文明有着敬畏和珍视之心,他怎么可能会在长城的肌体上刻下刀刃,用涂鸦去毁损它的容颜?看来,唤醒人们这种体认,培育这种敬畏和珍视之心,是在完善法规、加重惩戒的同时,更应该去做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