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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正义送到百姓身边(人民日报)

2019-12-04

  江苏淮安洪泽区人民法院大湖旅游巡回法庭干警深入渔港船头,向渔民开展“送法上渔船”活动。
  王 昊 鲁海军摄影报道(人民视觉)

  云南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丙中洛镇进行现场调解。
  新华社记者 江文耀摄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多高山峡谷,交通不便,当地法官攀高山、过索桥、钻老林,到老百姓家门口开庭审案;在四川眉山仁寿县,因原告患病行动不便,庭审就安排在病房里;在陕西铜川市新区,法官考虑到被告行动困难且是村子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遂将法庭搬进被告的农家小院……为方便群众,一些基层和边远山区的司法人员不辞劳苦,到群众身边开展法律服务,既彰显了法治的权威,也传递着法治的温度。

  在乡村及偏远地区,巡回法庭为解决各类纠纷、调解社会矛盾提供了现代化的治理资源,更是司法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近些年,从设立“水上法庭”到组建家事巡回法庭,再到设置旅游巡回法庭,不少地方结合地域和民情特点,推动审判环节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巡回法庭贴近生产生活、面向群众的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也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基层巡回法庭不仅能解决具体问题,更发挥着普法宣传的作用。偏远地区相对闭塞,人员、信息沟通不畅,常规普法活动难以开展,公民法治意识相对欠缺。而每一次巡回法庭开庭,总能吸引不少旁听者。无论是邻里纠纷,还是赡养、继承等家庭矛盾,因为涉及的多是百姓身边事,很容易引起共鸣。在一问一答、一审一判中,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扎根田野乡间,相应的法律知识、道德准则、价值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巡回法庭由此也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巡回法庭为代表的基层司法实践,不仅为全面依法治国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制度触角,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我们就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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