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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投资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答记者问(新华社)

2019-11-29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安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对适当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和加强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8日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是优化投资结构、深化投资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适时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对精准调整投资结构、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和防范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党中央对做好“六稳”工作、促进有效投资、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作出重要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项目融资方式,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要发挥项目资本金制度引导作用,通过适当调整资本金比例,降低基础设施短板领域投资门槛,加大有效投资力度,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中长期供给能力,确保投资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

  经过多年投融资体制改革,项目资本金制度本身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既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扩大近期和当前一段时间有效投资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深化改革中跟进制度建设、对项目资本金制度和管理的完善。

  问:通知对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作了哪些调整,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相比以往对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调整,此次有很多创新之处,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目前我国人均基础设施存量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20%至30%,并且在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通知重点针对基础设施领域适当下降了资本金比例。

  二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通知适当下调并明确了项目资本金比例的统一要求。同时考虑到项目回报水平、收益覆盖债务融资能力各有差异,允许金融机构对那些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优质项目,在资本金比例上赋予一定灵活性,允许在不超过5个百分点的幅度内适当降低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

  三是坚持制度规范和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明确规定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是项目资本金比例的下限,实际比例需要投资方、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家规定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贷款风险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进一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加强对项目资本金来源、比例、到位情况的审查监督,并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贷款数量和比例。

  问:通知对解决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筹措困难问题,提出哪些政策?

  答:为引导社会投资,充分利用市场资金解决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筹措困难问题,通知规定,对基础设施领域和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同时明确,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等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

  这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投资权益,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利用好社会股权投资资金,发挥其作为资本金的撬动、放大作用,切实促进有效投资;扩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和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建设。

  问:通知对防风险作出哪些规定?

  答:项目资本金制度既是投资调控手段,又是风险防范机制。规定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本身就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的需要。

  通知对项目资本金管理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是项目借贷资金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筹措项目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

  二是在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的同时,明确要求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的项目资本金,不得高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0%。

  三是金融机构在认定项目资本金时,严格区分投资项目与项目投资方,依据不同来源资金与投资项目的权责关系判定其权益或债务属性,对资本金真实性、合规性和投资收益、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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