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江西多地暂停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疫情出现“物传人”?专家回应……
5月20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出提醒,根据工作安排,除特殊情况外,6月10日至30日暂停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全力为接种后续剂次人群服务,保障疫苗接种效果。公众应尽量在6月9日前接种第一剂次疫苗。
当前,我县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6月3日全县已完成70581人第一剂次接种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5%。根据省、市下一步接种工作要求,我县将全力做好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暂停第一剂次接种服务。从2021年6月4日起,全县所有新冠疫苗接种点暂停为广大市民提供第一剂次疫苗接种服务。对于未接种新冠疫苗第一剂次的受种对象将全部纳入今年下半年的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并依次予以接种。2.做好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第二次接种对象须携带第一剂次接种凭证、身份证明方可接受第二剂次接种。接种次序为:6月4日接种为5月14日当日或者之前已经接种了第一剂次的人群;6月5日接种为在5月15日当日已经接种了第一剂次的人群,以此类推;若因疫苗供应问题,疫苗接种时间依次向后延伸,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所有第二剂次接种工作。3.广泛宣传、压实责任。各乡镇(管理处)、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将6月4日-6月30日期间暂停第一剂次接种服务的安排告知到广大群众,避免群众盲目自行前往各接种点排队,耽误时间,影响接种秩序。同时要积极回应群众,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对象将在7月份陆续安排接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我县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按照“分类推进、逐步扩大”的原则,为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年实施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月2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县将全力集中开展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第一针未接种的人群将在7月份陆续开始接种(具体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理性对待疫苗接种,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莫名恐慌。
二、第二剂次预约接种。第一剂次接种已满21天以上的人员尽快接种第二剂次,其中民和镇(社区管委会)居民到所在村组(社区)进行预约登记并领取接种卡,凭接种卡、第一针接种凭证、身份证明并佩戴口罩有序前往进贤汽车客运站方舱接种点(县人武部隔壁)进行第二针接种;其它乡镇需接种第二剂次居民,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乡镇进行预约登记,由乡镇统一组织到流动接种点接种(具体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最后,请广大居民注意防暑降温、出行注意安全。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让我们每个人携起手来,按照“知情自愿、应接尽接”原则,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为保护自身和公众健康做出贡献!
进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6月2日
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第二剂次接种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开发区,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当前,我区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接种任务完成率稳步提升。近日,上级根据“分类推进、逐步扩大”的原则,明确要求各县(区)在6月2日之后暂停第一针疫苗接种,并全面开展第二针接种工作,为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现明确提出以下要求,请务必严格遵照执行。1.接种对象为第一针大于21天的人群(即在5月12日当日或者之前已经接种了第一针的人群,6月3日可以接种第二剂次,在5月13日当日或者之前已经接种了第一针的的人群,6月4日可以接种第二剂次,以此类推);2.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开发区、区直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宣传,压实社区(村组)责任,将此阶段(6月底前暂不接种第一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接种的对象告知到每位群众,避免群众盲目前往辖区内各接种点排队,耽误时间。同时,要积极回应群众,第一针未接种的人群将在7月份陆续开始接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开发区)、区直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已接种第一针(大于21天)的人群进行全面排查,通知其本人带好第一针接种凭证、身份证明并佩戴口罩到新建区欣悦湖体育馆方舱接种门诊(其他接种点开通时间另行通知)有序排队前往接种,如第一针接种凭证遗失的需提供昌通码公众端凭证或者到赣服通查询接种凭证方可入场;4.本通知自6月2日起执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若在此阶段仍有大量接种第一针的人群前往欣悦湖体育馆方舱接种门诊排队,将视为工作不力、宣传动员不足,并视情况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6月2日
此外,
九江两地也发布最新通知
根据上级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安排,即日(6月3日)起至6月30日濂溪区内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暂停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原则上只针对已经接种过第一剂次人群开展第二剂次的接种。如有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请到当地社区(村)预约登记,耐心等待,7月份以后将继续开展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如有最新消息,将及时在濂溪区人民政府网及“濂溪区人民政府发布”、“濂溪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6月4日,在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本轮疫情是否出现“物传人”的提问,广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周斌表示,病例的流调结果显示,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