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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多举措确保群众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2020-03-09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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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基金拨付提前办。按2019年业务开展情况,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预拨,切实减轻其垫资压力,确保群众就医不受影响,共预拨医保基金2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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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扶贫工作主动办。根据全县贫困人员(含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和城镇贫困群众)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情况。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出疑似符合慢病申报条件者,反馈至各乡镇医保所核实后,主动为其办理门诊特慢病备案手续。截至目前已办理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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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常规事项“不见面办”。大力推行“微信办”、“邮箱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发出倡议书,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在保证群众办事需求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非现场业务8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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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紧急事项“贴心办”。将门诊特慢病每次带药量(非针剂)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尽量减少患者外出购药次数;同时指导乡镇医保所对辖区内因疫情影响不便出门的群众提供“代办制”等贴心服务,如幽兰镇为慢病患者提供药品宅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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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非急事项“延期办”。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延长至疫情解除三个月内补办,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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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消除隐患“放心办”。做好医保大楼的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每周两次)。入口处设置卡点,对进入人员(含单位职工及办事群众)进行体温监测、身份验证及电子码验证。对不带口罩者劝阻入内,避免交叉传染。保护好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还加大了对县域内定点零售药店的稽查力度,覆盖面达100%,严禁哄抬口罩、酒精、体温枪、药品等防控物资价格行为,保障群众医保购药需求。






通讯员:县医保局 樊亮

编辑:陶素宁

审核:陈燕华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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