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审判 南昌县法院开启“无接触式审理案件”模式
2020-02-21
“她履行了付款义务,我不知道怎么办理撤诉……”电话里胡女士说到。
据悉,胡女士是一名个体经营户,曾女士长期在胡女士处赊购商品,经双方结算,曾女士出具一张尚欠14000余元货款的欠条,但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胡女士无奈于2020年1月初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立即通过E转发中心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
近日,法官在排查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可能需要延期开庭的案件时,发现该案定于2月20日开庭,通过查看E转发中心保存的电话录音,得知被告接听并同意签收应诉材料,却一直未在手机中操作。法官立刻主动联系原告胡女士,了解到被告曾女士接到法院电话后即与其协商并履行了付款义务,胡女士自愿撤诉,但又不知如何书写撤诉申请书,正发愁时,没想到法官主动给她打了电话。最后,法官通过微信指导胡女士书写了撤诉申请书,并告知其可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撤诉申请书递交法院,确保了案件及时高效审结。
疫情防控当前,南昌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互联网+审判模式,通过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E转发中心、微信、电话等在线诉讼模式, 无接触式审理案件,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确保案件及时审理,均衡结案,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编辑:陶素宁
审核:龚志洁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阅读
转发
点赞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