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青春热血浇铸闪耀检徽——记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辉平
一身黑色的衣服,一副普通的眼镜,造就了一个成熟稳重的青年检察官。自2004年进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黄辉平坚持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开拓创新,用满腔的热血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着青春与力量。
2014年,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黄辉平被安排到该科室担任科长一职。“当时,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成立单独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都比较少,可以说未检业务属于一项全新的工作。”黄辉平说,面对新部门、新业务,他开始也是一筹莫展,但他坚信,只要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从工作中来到工作中去,就一定能取得成效。
2014年8月,黄辉平办理了第一件多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案件。案卷有六本,从未办过刑检案件的他足足看了三天。他案前认真学习,虚心请教,经历了第一次提审、第一次写审查报告、第一次写起诉书、第一次出庭,最终成功办理案件。
未检工作办案只是基础,案外才是关键。为帮助矫治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在黄辉平的多次沟通协调推动下,2015年3月,两家民营企业与南昌县检察院签订了观护帮教合作协议,免费为涉罪的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这是全省首个以民营企业模式设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也是全省使用最久且至今依然在使用的观护帮教基地。几年来,在检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数名问题少年重新回到了社会,无一再犯罪情况。2018年4月,在他推动下,双方续签了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
“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防止青少年被犯罪侵害是社会重点关注的话题,这需要多方面、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作为执法者,我们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去用心耕耘这项工作。”黄辉平表示。于是,在业余时间,作为法治副校长的他,经常在家里编写法治课课件,研究学生喜闻乐见、成效显著的法治宣传工作方式。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防止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黄辉平就像一条“鲶鱼”不停地在教育部门、学校和有关部门之间“游动”。2020年年初,在他的推动下,南昌县所有乡村中小学校有了检察官法治副校长。
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训诫教育制度、“每月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失管未成年人“护蕾”行动、合适保证人制度、未检检察官驻校维权工作站……近年来,在黄辉平带领和推动下,南昌县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不断创新发展,他也从一名未检的新兵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未检检察官。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能把胸前的检徽浇筑得闪耀光芒,青春便是无悔。我将一直坚守基层,为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当好一名普通的基层检察干警而继续努力奋斗。”黄辉平说。
来源: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