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前哨监督”力量(江西日报)
2021-01-14
本报南昌讯 (通讯员罗媛、丁卫华)南昌县东新乡纪委积极探索村社廉政监督工作模式,建立“1123”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纪检员、村级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三个“前哨监督”力量,以村社监督有生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牵住“一把手”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中决策。落实村纪检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监督责任,二者要对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三重一大”进行实时监督,确保规范运行。抓好村级党务、政务、财务的三公开,以此实现村集体“三资”阳光操作运行,确保权力行使有痕迹,做到监督无盲区,有效减少和杜绝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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