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收获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国字号”荣誉(南昌日报)
2020-11-21
本报讯(记者 刘磊)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新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南昌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在全国省会、副省级城市排名中位列第12名。同时,南昌县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会上,南昌市收获累累硕果,一批单位和家庭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文明家庭。其中,南昌县黄马乡等1个乡镇7个村为新表彰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南昌县塔城乡北洲村等12个村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南昌市总工会等10个单位为新表彰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南昌日报社等22个单位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单位;南昌市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为新表彰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南昌市第二中学等3所学校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校园;青山湖区万佐成家庭等3户为新表彰的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西湖区邹德凤家庭等2户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家庭。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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